总兵官署:在台南府治镇北坊。康熙二十五年,总兵杨文魁建。乾隆五年,总兵何勉添筑土城,高一丈一尺,周三百三十丈,辟东西两门。

  中营游击署:在台南府治镇北坊。

  左营游击署:在台南府治镇北坊。光绪元年,移驻恒春。

  右营游击署:在台南府治镇北坊。光绪元年,裁。

  城守营参将署:在台南府治镇北坊。

  道标营都司署:原镇标右营游击署。

  南路营参将署:在凤山县治。

  北路营副将署:在彰化县治县署之东。雍正十一年建,乾隆五十三年重建。

  噶玛兰营都司署:在宜兰县治。原守备署,嘉庆十八年,守备黄廷耀建。

  镇守澎湖水师总兵官署:在妈宫城内,原水师副将署。

  左营游击署:在妈宫城。

  右营游击署:在妈宫城。

  安平水师副将署:在安平镇,乾隆五年,副将王清建。

  中营游击署:在安平镇。

  左营游击署:原在安平镇。乾隆五十三年,移建鹿港北头。六十年,毁,改建于土城内。

  右营游击署;在安平镇。

  艋舺水师参将署:在艋钾。原淡水营都司署,嘉庆十三年建。

  局所

  全台团练总局:在台南府治。咸丰三年设。自后凡有军事,则开办焉。法人之役,台北亦设,各厅县皆设分局。

  培元总局:光绪七年,台湾道刘璈改团练总局为培元总局,仍委绅士理之,以办地方公事。法人之役,复为团练。

  全台筹防总局:一在台北府治,一在台南府治,均光绪十年设,二十年复设。

  保甲局:各府厅县皆设,无事之时则办冬防。

  台湾通商总局:在台湾道署。咸丰九年设,以办通商事务。光绪十三年,台北亦设此局,归布政使督办。

  全台清赋总局:一在台南府治,一在台北府治,均光绪十二年设。各厅县皆设分局,十八年事竣,裁撤。

  全台抚垦总局:在淡水县辖大嵙崁。光绪十二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转运局:在上海。光绪十年设,委苏松太道办之,以理台湾军械饷项转运之事。

  支应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由布政使督办,而台南设分局。

  捐输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由布政使督办,而台南设分局。

  善后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二年设,由布政使督办,以理战后之事。

  招垦局:光绪元年设于厦门、汕头、香港,以办闽粤人来台开垦之事。

  招商局:光绪十二年设于新嘉坡,以办南洋华侨来台经营之事。

  铸钱局:在台南府治东安坊,康熙二十四年设,后裁。

  官银号:同治二年设于沪尾,以收解关税。其后旗后、安平、鸡笼以次开办。

  官银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六年设。

  台南官票局:在台南府治,光绪二十一年设。

  法审局:在台北抚署内,光绪十二年设。

  官医局:在台北考棚内,光绪十二年设,十七年裁。

  军器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一年八月设,翌年十月竣工,费款十二万余圆,以记名提督刘朝干为总办,聘德国工师以制军器。

  电报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二年设,各地多设分局。

  厘金总局:在台北府治,由布政使督办。先是通商之后,奏设厘金局于沪尾、安平,以征各贷厘金。其后各处添设,计有三十八分局。

  烙号局:同治五年设于沪尾、安平,以烙阿片之号,而征其厘,归道督办,其后改由商人揽办。

  金沙局:在基隆厅辖瑞芳,光绪十七年设。而暖暖、六堵、七堵、四脚亭、顶双溪各设分局。

  脑磺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由巡抚督办。而大嵙崁、彰化、恒,春、宜兰各设分局。其外又设支局。十七年,改归抚垦局兼办。

  煤务总局:在基隆,光绪五年设,聘用西人,以机器开探煤炭。

  磺油局:在苗栗县治,光绪十三年设,十七年裁。

  铁路总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三年设。

  军装局:在台北府治,光绪十一年设,而台南设分局。

  火药局:在台北大隆同庄,光绪十二年设;而台南在小北门外。

  水雷局:一在沪尾,一在基隆,均光绪十二年设。

  硝药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归军器局兼办,以自制火药。

  伐木局:在台北大稻埕,光绪十二年设,归军器局兼办,以机器切锯材木,配售上海,并为铁路枕木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