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何勉之子,何勉前曾于台湾千总任内擒获朱一贵伙盗,赏给云骑尉世职,其袭次是否已完?抑或另有人承袭?并何思和现在有无子嗣?年岁若干?着传说锺音即行查明覆奏』。寻奏:『何思和所袭云骑尉尚应承袭一次,继子何梦枚现任湖南黔阳县知县,余四子年俱幼』。报闻。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四十五。

  十二月十五日(己亥),以福建台湾总兵蓝元枚、金门镇总兵颜鸣皋对调。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四十八。

  二十日(甲辰),命降调福州副都统伯忠前往辟展更换达桑阿、降调福州副都统噶勒炳阿前任英吉沙尔更换舒泰。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四十九。

  乾隆三十九年

  乾隆三十九年(甲午、一七七四)夏四月十一日(癸巳),福建巡抚余文仪疏报:『乾隆三十八年侯官、长乐、古田、同安、上杭、海澄、尤溪、浦城、霞浦、福安、龙溪、南靖、诏安、寿宁、彰化等十五县及太湖县丞并淡防厅开垦田地三十顷三十四亩有奇』。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五十六。

  六月,闽浙总督钟音奏:『向例各省标营,每年于青黄不接之时,将应贮接济兵丁榖价散给各兵,于秋冬二季饷银内照数扣还,俟岁丰之时再行采买。查从前每榖一石定价五钱,迩年闽、浙两省虽屡获丰稔,粮价平贱;若较三十年前之存价采买,总属不敷。况采买既需运脚,又有折耗;而历年借银扣饷,各兵久已称便。应请将此项榖价银两长存备借,仍于每年扣还,毋庸购买』。得旨:『如所议行』。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六十一。

  秋八月初五日(丙戌),谕军机大臣等:『前曾谕令各督抚采访遗书,汇登册府;下诏数月,应者寥寥。彼时恐有司等因遗编中或有违背忌讳字面,惧涉干碍;而藏书家因而窥其意指,一切秘而不宣。因复明切宣谕:「即或字义触碍,乃前人偏见,与近时无涉,不必过于畏首畏尾;朕断不肯因访求遗籍,于书中寻摘瑕疵,罪及收藏之人。若仍前疑畏,不肯尽出所藏,将来或别露违碍之书,则是有意收存,其取戾转大」。所降谕旨甚明;并寄谕江、浙督抚:以书中或有忌讳诞妄字句,不应留以贻惑后学者。进到时,亦不过将书毁弃,转谕其家不必收存,与藏书之人并无干涉。至督、抚等经手汇送,更无关碍。朕办事光明正大,各督、抚皆所深知,岂尚不能见信于天下。该督、抚等接奉前旨,自应将可备采择之书开单送馆;其或字义触碍者,亦当分别查出奏明。或封固进呈,请旨销毁;或在外焚弃,将书名奏闻,方为实力办理。乃各省进到书籍不下万余种,并不见奏及稍有忌讳之书;岂有裒集如许遗书,竟无一连碍字迹之理!况明季末造野史者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词,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正当及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风俗,断不宜置之不办。此等笔墨妄议之事,大率江、浙两省居多,其江西、闽、粤、湖广亦或不免;岂可不细加查核。高晋、萨载、三宝、海成、钟音、德保皆系满洲大臣,而李侍尧、陈辉祖、裴宗锡等亦俱系世臣,若见有诋毁本朝之书,或系稗官私载、或系诗文专集,应无不共知切齿;岂有尚听其潜匿流传,贻惑后世!不知各该督、抚等查缴遗书,于此等作何办理?着即行据实具奏。至各省已经进到之书,现交四库全书处检查;如有关碍者,即行彻出销毁。其各省缴到之书,督、抚等或见其书有忌讳,彻留不解亦未可知;设或竟未交一关碍之书,则恐其仍系匿而不献。着传谕该督、抚等于已缴藏书之家,再令诚妥之员前往明白传谕:如有不应存留之书即速交出,与收藏之人并无干碍。朕凡事开诚布公,既经明白宣谕,岂肯复事吹求。若此次传谕之后,复有隐讳存留,则是有心藏匿伪妄之书;日后别经发觉,其罪转不能逭,承办之督、抚等亦难辞咎。但各督、抚必须选派妥员善为经理,毋得照常通行,交地方官办理不善,致不肖吏役藉端滋扰。将此一并谕令知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六十四。

  九月辛亥朔,谕:『各省学政现届差满,………福建学政,着吉梦熊去』。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六十六。

  冬十月二十九月(己酉),福建台湾镇总兵颜鸣皋奏「巡查北路营伍地方情形」,并称『台地民番杂处,实力督率将弁巡防』。得旨:『实力为之,毋为空言』。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九百六十九。

  十一月初九日(戊午),谕:『前以各省购访遗书,进到者不下万余种,并未见有稍涉违碍字迹;恐收藏之家惧干罪戾,隐匿不呈。因传谕各督、抚令其明白宣示:如有不应留存之书即速交出,与收藏之人并未干碍。今据李侍尧等查出逆犯屈大均各种书籍,粘签进呈;并将私自收藏之屈大均族人屈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