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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台湾资料清高宗实录选辑---第41页

彰化、诸罗一厅二县所属番社设立理番同知一员;凡有民番交涉事件,悉归该同知管理。查内地泉州府西仓同知,地方绥靖无事;请裁改为台湾府理番同知。其西仓一带地方,有晋江县贴堂县丞与知县同城,并无专管之事,应将该县丞移驻同知现驻之石狮街,就近管理。至改设理番同知俸廉、役食,即照西仓同知额编之数改拨;书役、民壮,亦照西仓额数募充。其衙署,现有彰化县淡水同知旧署,毋庸另建;祗须颁给「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关防。其南路台湾、凤山两县,社民甚少;查台湾府海防同知专管船政,请即以海防同知兼管,换给「台湾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关防。再,晋江县县丞移驻石狮,养廉、役食照旧;惟于该县额设民壮,酌拨十名。即居现有同知旧署,并铸给「晋江县分驻石狮县丞」关防」。均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七十三。
十二月,闽浙总督苏昌奏:『屋鏊、末毒、狮子等十三社俱系内山生番,近见攸武乃社凶番被剿,官兵路过各社秋毫无犯;众社番畏威怀德,俱请输诚归化,并每社每年献纳鹿皮四张、小米四石以作税粮』。报闻。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七十五。
乾隆三十二年
乾隆三十二年(丁亥、一七六七)春二月二十日(甲寅),吏部议准:『闽浙总督苏昌奏称台湾府淡水同知所属八里坌,旧设巡检一员。近来海口涨塞,无船只往来。该员兼辖之新庄地方商贾辐辏,且北连艋舺、大加腊民番杂处,南距霄里汛大溪干一带旷野平原,难免奸匪藏聚。应将八里坌巡检移驻新庄,并请改给淡水厅新庄巡检印信』从之。
二十一日(乙卯),以原任福建按察使朱珪为湖北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七十九。
三月二十一日(乙酉),吏部议准:『闽浙总督苏昌遵旨议奏:查闽省道员,除粮驿、盐道同驻福州省会及延建邵道祗与副将同城,兵额无多,均无庸加衔;惟兴泉永道驻厦门、汀漳龙道驻漳州府系与各提镇同城,又台湾道海疆保障、抚御诸番与台湾镇同驻,均请加兵备道衔,并铸给关防』。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八十一。
夏四月二十八日(辛酉),户部议覆:『闽浙总督署福建巡抚苏昌疏称「台湾府仓因运到内地捐榖,廒口不敷存贮;请添建一百五十七间」。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八十三。
秋七月十九日(辛巳),吏部议准:『闽浙总督苏昌等奏称:台湾一郡远隔重洋,为全闽紧要门户;所属四县,皆定为海疆要缺。抚绥弹压,胜任颇难。请嗣后台湾四县缺出,如有人地相宜,准其不拘繁简,通融拣调。内地海疆,不得援以为例』。从之。
调山东巡抚崔应阶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八十九。
九月二十四日(乙卯),谕曰:『福建提督马负书久膺专阃,奉职恪勤;今闻溘逝,深为轸惜!所有应得恤典,该部察例具奏』。
调广东提督黄仕简为福建提督,以福建台湾镇总兵甘国宝为广东提督;调闽粤南澳镇总兵王巍为台湾镇总兵。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九十五。
冬十一月二十七日(丁巳),定豫保卓异推升员弁依限给咨送部引见例。兵部议奏:『各省题补武职各员,俱系要缺。至豫行保举一项,尤为地处边远缺出,行文题补,恐致稽延;是以先行保举,随时掣补。各省督、抚,自应于部覆到日即行咨送。今查福建豫保之金门镇标右营守备江永泰、澎湖水师右营守备卓其祥均系例应送部之员,业于上年十二月部议具题,行文调取;已满一年,未据该督咨送。查应行送部人员,向无例限。请嗣后遇题补豫保卓异员弁,该督、抚于接准部覆日,限四个月咨送;兼管二省总督,所辖隔省人员,限六个月咨送。逾限议处。其承办要差不能依限者,令该督、抚声明咨报;事竣,即令送部』。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百九十九。
十二月,福建台湾镇总兵王巍奏报到任日期,并称「台地民番杂处,戢匪安良,诸惟实心实力办理』。得旨:『览奏俱悉。实心实力为之,不可随绿旗习气,徒事空言也』。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八百一。
乾隆三十三年
乾隆三十三年(戊子、一七六八)春正月十七日(丙午),调福州将军明福为盛京将军,以锦州副都统尚在为福州将军。
十八日(丁未),谕曰:『闽浙总督苏昌自简任封疆以来,老成谨恪,宣力有年。兹以陛见来京,患疾溘逝,深为悯恻!所有应得恤典,着该部察例具奏』。
以福建巡抚崔应阶为闽浙总督、安徽布政使富尼汉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八百三。
二月初二日(庚申),吏部等部议准:『升任福建巡抚崔应阶奏称:莆田县所辖平海地方,逼处海滨,与台湾之竹堑相对,离城遥远;应设专员驻守。查莆田县原有县丞一员,请移驻平海,以资弹压;定为在外拣选调补要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