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七日(辛亥),赏恤渡台遭风淹毙兵丁。

  是月,巡视台湾御史白起图等奏阅验营伍情形。得旨:『知道了。海疆武备尤与内地不同;所当时时训练,以期有济于意外者也』。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十五。

  十一月,署广东巡抚王暮奏:『动支藩库存公银两,周恤台湾失风兵船』。得旨:『如此料理甚妥』。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十七。

  十二月十五日(戊戌),〔户部等〕议覆:『郝玉麟疏称:「福建福宁府兵民辐辏,生齿浩繁;又兼崇山峻岭,米贩不通,全藉本处米粮接济。请买榖三万石,积储府仓备用」。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十八。

  二十七日(庚戌),命建台湾考棚。谕曰:『据巡视台湾给事中兼理学政单德谟奏称:「台湾考试生童,向来未建考棚,止就海东书院之便;而地方湫隘,实不能容。遂别开门径,通于圣庙戟门外,搭盖棚厂;未免杂沓喧嚣,邻于亵慢。且虑关防不密,易滋弊端。应请照内地之例建立考棚,以昭严肃」等语。向因台湾应试人少,故未建立考棚;今人文日盛、生童众多,非复畴昔之比。着该督、抚转饬地方有司,相度地方情形,修造试院;俾官墙肃静、考试谨严,以重造士育才之典』。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十九。

  乾隆三年

  乾隆三年(戊午、一七三八)春正月二十八日(辛巳),户部议覆:『福建布政使王士任奏称「闽省秋屯兵粮米石,例于每年二月开征。查现在米价昂贵,民力维艰;请将乾隆三年秋屯兵粮十二万八千余石,听民完纳一半本色、一半折色,定价以一两一石征收。至不敷兵米,应在台榖及监榖内动碾支给。其折价银解司库,买补还项」。均应如所请』。得旨:『依议速行』。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六十一。

  二月二十七日(己酉),户部议覆:『闽浙总督专管福建事务郝玉麟疏称「台湾北路登台等处追近深山、接连番社,为生、熟番往来要区。应于登台、新庄二处设立义胜、永胜二寨,各安乡勇三十名巡防;柳树湳庄口另建营盘,安兵一百名,拨猫雾拺兵五十名、彰化汛兵五十名驻防。其猫雾拺原驻之都司移彰化,另建衙署驻札;仍于彰化汛派把总一员。该协中营调千总一员往猫雾拺防守,其千总即令驻札都司衙署;南北投汛归该协中营属。所有原设外委一员、兵二十名,彻防虎尾溪塘。其中营分防篷山汛之千总带兵一百名,内除牛马等三塘分兵十五名照旧安防外,余兵八十名随该千总移驻中营之南北投汛。将蓬山汛,在该协右营内拨把总一员、兵八十五名防守」。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六十三。

  夏五月十七日(戊辰),以修撰金德瑛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柏谦为副考官。

  二十日(辛未),调福建福宁镇总兵章隆才为台湾镇总兵,以原任台湾镇总兵马骥为福宁镇总兵。

  ——以上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六十九。

  秋七月初九日(己未),赏恤福建征剿台湾北路阵亡、病故弁兵及义民人等银两如例;其南路有功兵丁及义民人等,亦赏给银两有差。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十二。

  八月十四日(甲午),户部议覆:『福建巡抚卢焯遵旨议奏:「闽省纳粟捐监事宜,请就各府、厅、州、县大小酌定榖石,分别捐贮。惟台湾一府素称产榖之区,仓贮充裕,毋庸议捐:所有台湾生俊情愿报捐者,令取本籍供结送司,转饬泉防厅收纳。其驻防旗人及在闽年久已经入籍者,亦准一体捐纳」。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十四。

  九月十四日(癸亥),谕:『大学士嵇曾筠在浙年久,今海塘工程已渐次就绪,着入阁办事。……浙江原系应差巡抚省分,今仍循照旧制,改归闽浙总督管辖;郝玉麟着改给闽浙总督敕书关防。浙江巡抚员缺,着福建巡抚卢焯调补,兼管盐政;福建巡抚员缺,着福建布政使王士任署理;建福布政使员缺,着乔学尹前往署理。郝玉麟既兼辖两省,事务繁多;其所管关务,着将军隆升管理』。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十六。

  是月,巡视台湾御史诺穆布等奏:『台属被旱成灾,现饬地方官加意赈恤』。得旨:『知道了。赈恤之事,虽地方之责;汝等不可不用心查察,使灾黎有不受惠之叹也』。

  ——见「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七十七。

  冬十月二十一日(庚子),免福建台、凤等厅县额征社饷并粟石折价银八千四百二十五两有奇、各地鹿皮折银价一百六十九两有奇,减征台属各县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