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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台湾资料清宣宗实录选辑--*导航地图-第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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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严饬汛口员弁确加查验,毋许偷放,庶期洋面肃清。该抚务当认真察办,行之久远;断不可有名无实,空费周章也』。
  初四日(己巳),谕〔内阁〕:『赵慎畛等奏「浙省被水,请招商赴台贩米」一折,本年浙省雨水过多,又猝遇山水,低田被淹,各属米价增长;惟闽省早收丰稔,台湾余米可以出粜。着照所请,准其暂停海禁,并见征税科。该督等即招商给照,令其赴台采购;从海道运至浙省,以济民食。所经各海口验照放行,毋得留阻。俟浙省米价稍平,即行截止;仍遵旧制,饬禁海运,毋许越贩。该部知道』。
  谕〔军机大臣等〕:『据赵慎畛覆奏:「此次护送朝鲜国难夷金光宝等九名进京,系照越南、日本等国难夷回国成案分咨各省护送,并未委员伴送至京,实属错误」等语。嗣后如遇难回国,着仍照向例,分咨经由等省逐程委员护送;倘系由台湾内渡难夷进京,着闽省派委员弁护送,不得按照回国之例办理,以昭慎重。将此谕令知之』。
  初六日(辛未),命福州副都统瑚松额回京,以荆州协领富亮为福州副都统。
  初九日(甲戌),修福建福州、泉州、台湾三厂战船;从巡抚孙尔准请也。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八。
  二十八日(癸巳),改造福建海坛左营战船;从巡抚孙尔准请也。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九。
  冬十月十八日(癸丑),福建福宁镇总兵官刘成魁因病解任,以澎湖协副将常遇恩为福宁镇总兵官。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
  十一月乙丑朔,以安徽按察使惠显为福建布政使。
十五日(己卯),谕内阁:『赵慎畛等奏「噶玛兰新辟田亩科则,请再确勘覆定,分别酌办」一折,台湾噶玛兰自嘉庆十六年奏准开辟后,委员勘丈,共田园七千五十甲零;原议每田一甲征租六石、每园一甲征租四石,经户部议驳,行令查照叛产成案分别征收。迄今额征科则,尚未议定。十七年后,陆续启征之租,俱未入册报销。兹据该督等查明,前次委员系用绳牵丈核算弓口,约计实在开垦止五千七百余甲。内原垦田地尚属有收,续垦田园率皆硗薄;
且甫经开垦,尚须农民自费工本。兼之沙士浮松、溪水泛溢,实系限于地势,不能分则定赋。至官荒由民升垦,亦与叛产不同。此时不特租额不能议加,即亩分尚有短缺;如照部议增租,民力实有难支。着照所请,噶玛兰田园,截至本年为止,除水冲沙压不计外,再行确切覆勘,垦熟田园实有若干?按地土之肥瘠,定租额之多寡。该督等即饬该道、府督同委员会该厅履亩勘丈,取造册结报升。其历年租榖即造册报部核销,毋许丝毫隐匿。如所垦田地将来渐就丰腴,即随时议加租额,以昭核实』。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一。
十二月初八日(壬寅),谕内阁:『赵慎畛等奏「水师兵船应制备巾顶插花,恳准报销」一折,闽省缉捕兵船,前因经费无出,奏准于关税项下动支银十万两发商生息,岁得息银一万二千两,以备支用。兹据该督等奏称:兵船巾顶插花,出洋驾驶,追蹑盗踪,较为利便;如遇届期修造,驾厂必须制办。按照船只大小均匀牵算,每船需银四十余两;每年四厂,约需银二千两零。着照所请,准将战船制备巾顶插花工价,归于筹备缉匪经费之关税生息项下一体动支制办,按年造册报销,以归核实。
此项工价银两既经准予报销,着严饬各营务须认真缉捕,不可日久懈弛,转致有名无实也』。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二。
  道光四年(一八二四、甲申)春正月二十二日(丙戌),调福建陆路提督许文谟为浙江提督、浙江提督马胜为福建陆路提督。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六十四。
  二月初十日(甲辰),改福建艋舺营游击为水师参将,驻噶玛兰;添设噶玛兰营都司一员、千总一员、外委二员,都司驻伍围,移伍围守备驻头围、头围千总驻三貂。拨台湾陆路左营及城守营兵二百名、艋舺营兵一百名隶噶玛兰、换防台湾北路及城守营兵四百四十名隶艋舺营,均归参将管辖:从总督赵慎畛请也。
  十三日(丁未),谕〔军机大臣等〕:『本日据赵慎畛奏,台湾镇总兵观喜告病一缺,已明降谕旨将留闽补用之总兵明保补授矣。前据赵慎畛奏:该镇明保于陆路营伍缉捕事宜尚为明晰,惟海洋情形未经谙习;经朕降旨:『将明保撤任,仍留闽省,遇有陆路总兵相当缺出,再行奏补』。台湾镇总兵兼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