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秋七月二十二日(甲午),以福建台湾协外海水师副将杨继勋为温州镇总兵官。

  二十四日(丙申),谕〔内阁〕:『庆保等奏「闽洋米艇船只缉捕未能得力,请分别裁汰改造」一折,闽省从前添设米艇,系仿照粤省船式成造,专为攻捕艇匪之用。现据该督等查明,艇匪久已绝迹,且驾驶之法于闽省洋面未能得力,自应酌量裁改。着照所议,将此项米艇内■〈曹少〉朽过甚之十五船,即行裁汰,以符额设兵船之数,毋庸再为添造。其尚存二十三只,俟届应行拆造之时,照一、二、三号同安梭船之式一律改造;仍按原派营分,领驾配缉。该督等务饬令厂员认真估办,严督胥匠依法制造。倘有偷减草率情弊,即行据实严参惩办』。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三十八。

  八月初七日(戊申),命闽浙总督庆保来京,以广西巡抚赵慎畛为闽浙总督;调福建按察使吴荣光为浙江按察使,以江西督粮道苏成额为福建按察使。

  十二日(癸丑),修福建福州厂战船;从巡抚叶世倬请也。

  十三日(甲寅),命翰林院侍讲学士沈维鐈提督福建学政。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三十九。

  九月二十二日(癸巳),浙江提督王得禄奏:『原任河南南汝光道查廷华、福建澎湖协副将陈化成,均系出色人员,任用可资得力;臣现在解任回籍,无所见好于该二员之处』。得旨:『见好与否,要无足论,是必有授之者矣;以陈化成作陪,图帮一人,朕早知之矣。作伪心劳日拙,可付一哂』。

  命福建布政使徐炘来京,调云南布政使诚端为福建布政使;调福建按察使蔡成额为四川按察使,以山西冀宁道邱鸣泰为福建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一。

  冬十月初二日(癸卯),谕〔内阁〕:庆保奏「海外同知要缺,请分别拣员调补」一折,福建淡水同知员缺紧要,该省岂无合例人员?何得率以任到在后之陈继曾调补!又将福州府海防同知王其福以繁调简,均属违例;俱不准行』。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二。

  二十三日(甲子),谕〔内阁〕:『叶世倬奏「革员拏获盗犯,请留闽入伍」一折,闽省已革游击陈鹏飞,前因缉捕废弛,发往军台效力赎罪。该革员现虽拏获盗犯,尚知愧奋;惟从前玩视捕务,以致把总刘高山被盗戕害,咎无可辞。若竟予免罪,不足以昭平允。陈鹏飞不准留于台湾入伍,仍着发往军台效力赎罪;俟三年后,由该都统奏明释回』。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三。

  十一月辛未朔,予剿捕川、楚、陕、台湾贼匪阵亡外委张坤有等十一员世职如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四。

  二十五日(乙未),福建水师提督许松年奏报出洋督缉情形;得旨:「汝能如此不辞劳瘁,循照奋章身先巡缉,使海疆永臻宁谧,民商乐业;零星土盗随时掩捕,不致酿成巨案贻患将来,朕甚嘉焉。然总要奉行无懈,实力实心,以副朕推诚委任之意。勉之,慎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五。

  十二月十五日(乙卯),以福州将军和世泰为镶白旗蒙古都统,调杭州将军萨秉阿为福州将军。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六。

  二十九日(己巳),福建巡抚叶世倬奏:『台湾艋舺营添拨水陆弁兵应配军装炮械,请于盐课盈余内动支给制』。从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七。

  道光三年(一八二三、癸未)春正月初三日(癸酉),福建巡抚叶世倬年老休致,调安徽巡抚孙尔准为福建巡抚。

  十七日(丁亥),谕〔内阁〕:『福建台湾嘉义县拏获贼犯黄心,审明实系听从纠窃,经事主喊捕,弃赃逃走,被迫情急图脱,致将事主拒毙,与护赃格斗、临时盗所拒捕杀人者情节不同,定例拟斩监候,不为轻纵。该镇、道等以地处海外,声请即行正法,未免过当。台湾镇总兵观喜等,着传旨申饬;贼犯黄心,着照刑部所议拟斩监候,入于本年秋审办理』。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十八。

  二月辛丑朔,以福建盐法道王楚堂为湖南按察使。

  二十日(庚申),谕〔内阁〕:『叶世倬奏「筹议承修战船章程」一折,闽省战船驾厂,本应随时修理;近缘木料短少未能克期兴办,以致历年积压,自系实在情形。着照所请,准将福、泉、漳三厂应办战船,自道光二年正月为始,按月修船一只,遇闰多修一只;其「集成」字号大船,以一只抵修两只。至遭风击碎补造之船,即着落奉到行知之员造补,不在额修之内。该督、抚仍督饬各厂道员先尽到厂最久之船,挨次修造;不得越次先修,以杜挑修取巧之弊。该部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