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亲叔兄弟侄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向与早知庄宗兄刘天赐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卖价六八重银二百一十大员正。其银、契即日同中收足讫,其田随即踏界,交付银主前去起耕招佃,收租纳课,永远掌管,以为己业。一卖千休,葛藤永断,日后子孙不得再言找言赎之事。保此田系辉承祖父遗下物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帛以及上手来历交加不明等情;辉自当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杜卖尽根田契字一纸,并带许招祥同许献南赎回田契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面六八重银二百一十员正完足,再照。

  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日。

  为中人刘合源

  在场知见人刘茂发

  亲立杜卖尽根田契字人刘耀辉

  第一四七杜卖尽根田契字

  同立杜卖尽根田契字人林早、林火、林察、林干兄弟等,有承先兄福全明买过林祥水田一段,经丈一甲零四丝正,址在刘厝庄打铁庄仔,东、西俱至溪界,南至林昌田,北至墓埔,四址明白。原带泉圳水通流灌溉,年纳官庄粮银四圆八十七钱九厘正。今因乏银应用,兄弟相商,愿将此田出卖,先尽问房亲人等均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林子佩出首承买,三面议定照时价值七兑洋银四百零八大元正。即日同中银字互相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买主前去掌管,起耕招佃,收租纳粮,永远为业。早等自此一卖千休,葛藤永断,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亦不敢生端滋事。并保此田系早等承先兄明买物业,原与别房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上手来历不明、拖欠租课等情;如有此情,系应早等出首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反悔,恐口无凭,合立杜卖尽根田契字连田图一纸,并带买契一纸,上手印契三纸,阄书一纸,又带福字第一千九百八十七号执照一纸,共七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亲收过契字内四百零八大元正,七兑银完足,再照。

  批明:添「物」字一字,照。

  批明:带二十九年度领收证一纸。

  批明:收单遗失,再照。

  光绪二十三年十月日。

  代笔人王以西

  为中人陈朝和

  场见人林眩

  同立杜卖尽根田契字人林察、林早、林火、林干

  第一四八卖尽根绝契字

  立卖尽根绝契字人盐水港堡孙厝寮庄孙魁,有承祖父开垦本庄北势大沙塭第十四张犁份园一所,内抽出一段,受种一甲二分,年带隆恩馆就园晚季二八抽的大租。其园东至曾、赵二家园,西、北俱至溪,南至曾家厝宅,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园出卖,先尽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本庄孙俊官出首承买,三面言议依时价六八佛银一百二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将园随踏明界址,交付银主掌管耕作,收成抵利,不敢阻挡。自此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亦不敢洗尽契尾生端滋事。保此园系是魁承祖父开垦抽出阄分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来历交加拖欠旧课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魁自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卖尽根契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六八佛银一百二十六大元完足,再照。

  嘉庆二十三年十二月日。

  知见人母亲陈氏号

  为中人孙正号

  立卖尽根绝契人孙魁号

  代书人孙元号

  批:其垦单交在长房收贮,难以分拆,不得缴连,批明,又照。

  第一四九杜卖尽根绝契字

  同立杜卖尽根绝契字人盐水港堡下过路仔庄杨拔、杨吉侄份等,有同承祖父明买过犁份园,阄分应份得一半,在东畔车路南加一坽,年带隆恩租,就园晚季二八现抽的。址在本庄东势,东、西俱至本家园,南至死港,北至本家东西坽,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卖与麻荳堡溪洲仔寮庄郭物、郭爱、郭央等同出首承买,三面言议着下时价银九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将园随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收税,永为己业,不敢阻挡。一卖终休,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之事。保此园系拔等同承祖父物业,与内亲外戚人等无涉,亦无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拔等同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卖尽根绝契一纸,并缴阄书一纸,约字二纸,共四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九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咸丰十一年十二月日。

  为中人谢永

  知见人妈恩

  同立杜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