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颗粒短折,兹据禀请书院经费租谷征收顿减,以致不能延师课士,请将每年应完供谷按照郡城海东书院定例完纳。此系该生等整顿文风,培养多士之见,自应俯如所请,所完供谷查照海东书院定例完纳,以示体恤。一切经费事宜务须筹议周详,办理妥洽,俾得逐年延师课士,行之久远,无虞废坠,本县实有厚望,专原禀拈单备存等因,合行勒石,以垂久远。
咸丰五年九月日立。
第二二谕示
特调台湾府嘉义县正堂、加十级又军功三级纪录十次王,为遵批缴验事。本年八月十三日,据下茄苳保大排竹街民妇吴周氏、吴弥氏本年四月间呈请:欲将夫遗下产业充入大排竹文祠祀业,并请将业契存衙给示勒石,以绵不朽等情。蒙批:该氏欲将夫产业充入大排竹各庄共祀先贤之意,实堪嘉尚,该氏姑将业契缴验,如无交加不明之产,准予存案,给示勒石可也。仰读金批,诚见谨慎。但氏欲将产业充入文祠祀业,原系输诚敬圣,焉敢以交加不明之业藉端充入文祠,拖连舆台,是殆非敬圣之心,而且慢圣实甚。
氏虽女流,颇知大义。兹所检三宗业契计值银一千一百八十元,俱系清白,毫无稍异,合遵批将业契呈缴,伏乞电验存衙,恩准予给示勒石,以彰文祠祀业,以绵不朽等情,并缴印契三纸、各联司单到县。据此,除批示验契立券外,合行谕示。为此,示仰该处绅衿士庶人等知悉:尔等迅即妥议诚实之人管理此项租业,逐年收存登账,永为大排竹街文祠先圣、先贤春秋致祭祀业,毋许恃强,私相典卖以及争收混占滋事;倘有一、二不肖奸徒争占变发者,仰即批录呈官究治,决不姑宽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计开吴周氏产业印契三纸:
一、吴振合买陈欢生等砂园一所,坐落土名土地公崎,东至林家园,西至大路,南至陈家园,北至林家园,四至明白,年纳业主林大租银五元五毫。又承垦园一所,坐落土名北埔坑口,东至林家园,西至沟,南至沟,北林家至园,四至各明白,契价银六百四十元,印契司单各一纸。
一、吴振合买林荣三等田一段,受丈七分,年纳官租谷三石八斗,坐落土名过陂洋,坵数不计,东至林家田,西至路,南至埤,北至林家田,四至明白,契价银二百四十元,印契司单各一纸。
一、吴友文买吴厚义等田一段,坐落土名北势汴头,年纳业主陈李沈大租谷一石八斗,道东至本家田,西至李家田,南至圳,北至李家竹围,四至明白,契价银三百四十元,印契司单各一纸。
道光六年十一月日给。
第二三嘉助文祠业信字
同立嘉助文祠祀业信字人李联泰、李联拔,二房派下子孙等,有承祖上买店地,二房应份,合共二十三坎,址在大排竹街、西街、北街。今因新建碧溪社文祠,我二房人等愿将此二十三坎店地为文祠祀业,立即踏明界限,付文祠永远掌管,日后永无异情,当事之人亦不得变卖私侵。合立信字一纸,并缴联上手印契一纸,付执为照,行。
道光四年八月日。
李联泰、李联拔派下子孙同立
第二四章程
屏东书院之设,由来久矣!莫为之前,虽美弗彰;莫为之后,虽盛弗传。自嘉庆甲戌年,邑主楚江吴性盛与猴山诸先生,总理郭萃、林梦杨,捐首萧兆荣,董事萧启德、江启源、郑纯修、黄绍锺等议定基趾,筹划规模。乙亥年九月起工,腊月告竣;但项款额本质既立,而华彩未加。里内份县主,芾南刘荫棠,会请郭萃、刘瑞麟、萧启德、萧启元协力劝损,增修油漆,聿成轮奂大观。乃未几吴、刘二公解任,诸先生继议,而书院空存矣!惟拔亭先生与萧启邦、陈珏、许嗅盛营为建置租产,虽有淡薄经营,越年辛丑桂月间,合同计算开费不敷,考课难举。
而拔亭先生方解任,诸同人公议,设立规条,再请萧启邦起而接踵跑办。纲举目张,经费日加,嗣后历任董事陆续营置,诸费稍足,祭祀考课以永远举行,是亦淡属之幸也。特恐人往事湮,难以稽考,丁丑秋,诸同人议将规约租条勒石,以垂久远。爰序其缘起,以昭示来日焉!节程各条,开列于左:
一、公议:院中椅棹对象原是读书考课应用,外人不得乱借。其余或要用,须先通知院丁,向掌院之人言借,许诺然后搬出,毋得擅便。
一、公议:历年租项新旧拖欠,理事者务必竭力收讨;或时屡讨不还,亟宜通知诸同人出头迫讨,预先陈明。
一、公议:文昌帝君、五子先贤,本配春秋祀,定于二八中丁酉永远举行,必不容废。
第二五碑记
创建试院碑记
余以乙亥冬调任新邑。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