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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违,须照。
  计开:
  芭荖蔚庄充公佃户吕福彩,认垦充公田一段一甲,东至黄福,西至小圳,南至小圳,北至三阄二。
  右照给佃户吕福彩准此。
  嘉庆二十二年五月十一日给。
  分府
  第一五执照
即补清军府、调署宜兰县正堂彭,为给照管耕事。光绪九年四月二十日,据绅士黄缵绪、黄锵、李春澜、李及西等禀称:缘蒙钧谕,据杨廷柳与林先进控争镇平庄浮复园地,业经断将该地充入仰山书院,仰即招佃承耕,议定租额等因。现经招得佃人王协记到地指明四至,东至大溪,西至李世明田,南至王江海田,北至曾和春田。各田丈明一甲四分零,交佃管耕,每甲年定园租谷八石,全年共应纳租谷一十一石二斗,列入充公书院征簿,递年赴房纳清,以资各生童膏伙之需。
又有余埔四分零,并交该佃垦耕;但该地实系傍溪瘠劣,冲复靡常,日后倘被冲没,准予退纳。佥讲给照管耕等情,并缴认耕结状纸。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给照。为此,照给佃人王协记遵照后开四至界址管耕,递年租谷务须照数完纳清款,截串执凭,不得越界侵占,凛之,毋违,此照。
  计开:
  佃人王协记承耕充公书院租镇平庄浮复园地一甲四分零,并未垦余地四分零,东至大溪,西至李世明田,南至王江海田,北至曾和春田各为界。
  右照给佃人王协记准此。
  光绪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给。
  县
  光绪十五年三月初六换给司单一纸。
  第一六执照
准补澎湖海防分府、代理宜兰县正堂萧,为给照永耕事。本年闰五月初六日,据粮总书黄隆禀称:窃隆禀举民人张简铭招贌职员黄缵绪与吕传辉互控案内,充入仰山书院之鱼鳅斗庄埔地一甲八分,赴房当场议定,每甲年纳租谷四石八斗,全年共应纳该租谷八石六斗四升,不敢少缺;如有少缺,惟该保耕是问,任凭起退。该埔地若遇洪水冲没,应请准予具呈退耕,禀乞赐准给照承耕等情。计缴陈绅辉煌保耕状并张简铭认耕状各一纸前来。据此,除批示准耕外,合行给照。
为此,仰民人张简铭即便遵照后开四至界址,前去管耕,逐年应纳租谷八石六斗四升,务须年款年清,不得丝毫蒂缺,致干究追。其课租仍归于佃人照则完纳,凛遵,毋违,此照。
  计开:
  鱼鳅斗庄充公埔地一甲八分,东至周振三田园,西至周振三田园,南至游家并冯家埔园,北至吕传辉田园各为界。
  右照给佃人张简铭准此。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八日给县行。
  第一七执照
福建台湾噶玛兰抚民理番粮捕海防分府、加五级纪录十次翟,为给照事。案据罗东庄佃户庄永泰等,认垦该庄门口充公地段六甲,经批准填给丈单,付该户等垦辟,限年报丈在案。现已届限,饬差书差大量去后,兹据该经书禀缴丈册一本前来,除批示外,合行给照。为此,照给罗东南门口充公佃户庄永泰,即便遵照后开四至甲份,管田掌业。每甲年纳公租谷八石,依照折征余租之式,每石折纳番银一元,务于开征期限赴柜交纳,截给完串,毋得藉照越界侵占以及抗缺公租,致干查究,各宜凛遵,毋违,须照。
  计开:
  罗东南门口佃户庄永泰田一段,二分一厘九毛九丝七忽,东至马鞍并阿里史田,西至简光成田,南至自田,北至阿里史。又厝地一分零一丝九忽,东至张禀田,西至苏森阳厝地,南至马鞍,北至水沟。
  右给佃户庄永泰准此。
  嘉庆二十二年五月初二日给。
  分府
  第一八退耕杜卖尽根田园契字
立退耕杜卖尽根田园契字人林廷源,即林湿,缘有承伯父明买过芭荖蔚庄林本户名请给永耕水田一大段,计共九甲零。因前年间与兄弟侄等阄分,湿应得一段二甲二分五厘零,并带浮沟、埔堀一概在内,东至长房英才田为界,西至次房英敏田为界,南至水沟为界,北至水沟为界;四至界址俱载在阄约字内明白;原配圳水通流灌溉充足。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阄分应得之田业尽行永远退耕尽根出卖,先尽问叔兄弟侄人等俱不欲承卖,外托中招得与黄协记出首前来承买,当日凭中三面议定依时值尽根田价佛面银八百二十大元正。
其银即日同中交湿亲收足讫;随即将田园踏明四至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自此一卖终休,四至界内寸土无留,日后价值万金,亦是买主之鸿福。如界内倘有浮沟、埔堀,日后浮复开辟成业,任从买主报升领单,收租纳课,永为己业,湿等以及子孙亦不敢言赎言找生端滋事。保此业系是湿与兄弟侄等阄分湿应得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