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仁之浩荡,报初民之愚诚,是以本年四月奉爵抚宪奏奉谕旨,全台办理清丈,颁发告示到县,先因夏间雨水积潦,请武前宪转详暂缓;迨至秋间,又值交卸,幸逢仁主下车,兴利除弊,百废俱举;奈收成在即,即未敢上渎。现在稻谷登场,正可及时履勘;惟尚有委曲下情,不得不沥情者。缘恒地从前未曾设官,生番时出戕杀,是以庄民开垦田地,按亩酌量,纳以租谷,交给头人,以免生番扰害。今各番均已薙发归顺,同为朝廷赤子,且社长、头目均有月支口粮,应请将此项番租转详上宪,颁发示谕永免,以苏民困。至恒邑田地因水利未兴,收成歉薄,往往雨旸失时,仅收一次,今蒙详请筑陂,倘荷上宪矜怜,发款兴工,将来或可丰收。刻下已开之田,收成分数莫定,农民终岁勤苦,刈获无几,可否转详上宪,将恒邑赋额量予减轻,或照同安下沙之例完纳,则一经清丈升科,小民定可踊跃输将,争先恐后,无敢抗违。伏思安等食毛践士,何敢妄有干求,第地瘠民贫,实有难为之势,用是转辗思维,惟有仰恳俯念民艰,婉陈宪鉴,庶不致拮据掣肘之叹。除将各庄田亩赶紧开报外,理合禀请恩赐,详请委员来恒,于农隙之时,丈量册报,从轻科赋,永免番租,感激切禀,等情。据此,查:卑邑清丈田地一案,前经禀请委员勘丈,奉宪台、爵抚宪批示:俟台、淡两县丈竣再办,等因,转行下县遵照在案。兹据该绅耆、总理等具禀前情,查:刻农隙之时,丈量较易,若俟明年台、淡两县办竣,恐在春、夏多雨之际,积水霖潦之间,履勘为难,所禀亦属实情,合亟据情禀请宪台察核,迅赐委员下县,并饬台湾县选派算绘书弓丈手三数名,随同委员来恒,以便乘时赶办,实为公便。除禀某宪外,为此备由具禀,须至正付禀者。

  一、禀抚、道、粮台府各宪。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正堂何行。

  第三八谕示

  光绪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内阁奉上谕:丁日昌奏,台湾府属各项杂饷,征收苦累,开单恳恩豁除一折;福建台湾府属各项杂饷,征收日久,弊窦滋多,小民苦累情形殊堪轸念,所有台湾府属厅县港潭等项杂饷,共五千二百二十三两零,着自光绪三年起,永远一律蠲除。该督抚即按照单开各项,及额征数目,刊刻誊黄,遍行晓谕,务使实惠及民,毋任使胥肥饱,则副朝廷嘉惠闾阎至意,余着照所议办理,该部知道,单并发,钦此。

  计开:

  台湾县

  港潭七所,共征银四百五十三两九钱八分;

  小船二百八十九只,共载梁头七千六百七十六担,共征银五百九十一两零五分二厘;

  杉板头船九十七只,共征银四十两七钱四分;

  尖艚五只,共征银四两二钱;

  罟六张,共征银七十两零五钱六分;

  缯一张,共征银一十二两六钱;

  三张,共征银一十七两六钱四分;

  縺九条,共征银五十二两九钱二分;

  蚝九条,共征银五十二两九钱二分;

  澎湖大网一十六张,共征银五十六两;

  箔网二张,共征银二两五钱二分;

  大沪二口,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小沪十口,共征银八两四钱;

  梁头饷税溢额银五十四两五钱八分九厘;

  牛磨三十首,共征银一百六十八两;

  瓦店厝二千八百二十五间,共征银八百五十八两二钱三分五厘;

  草店厝一千八百八十间,共征银四百零七两九钱六分;

  此路花园番檨一宅,征银七十两:

  以上,共征杂银二千九百二十三两九钱九分六厘。

  凤山县

  港四所,共征银一百八十九两六钱七分四厘;

  安平镇渡船三十四只,载梁头九百八十九担,共征银七十六两一钱五分三厘;

  采捕小船一百二十四只,载梁头二千四百四十担,共征银一百八十七两九钱二厘;

  罟九张,共征银一百零五两八钱四分;

  缯二张,共征银八两四钱;

  ■〈罒上令下〉一条,共征银五两八钱八分;

  縺八条,共征银四十七两四分;

  蚝八条,共征银四十七两四分;

  箔二条,共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

  采捕船给旗九十二枝,共征银九十六两六钱;

  梁头饷税溢额银一十一两七钱七分九厘:

  以上,共征杂饷银七百八十八两零六分八厘。

  嘉义县

  港五所,共征银三百五十一两四钱五分九厘;

  船四十只,共载梁头九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