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难延缓。查该绅办事认真,舆情甚洽,所有车城、田中央一带林姓以及各业户等已丈田园,兹将坵亩、坐址及应缴丈费银数,另开草单,应即责成该绅就近传知各业户分领核对;如有舛错,许即报明更正,一俟草单核对明白,该绅并即饬令各业户将应完丈费,即日措足,缴由该绅汇齐送县,以便填发司单,转给各业户执凭管业。除报明道、府宪外,合丞谕饬。为此,谕仰该绅立即遵照,迅将发去车城、田中央等处各业户已丈田园草单,按照另开业户花名清单,挨户饬领,核对清讫,克日催齐丈费,汇缴赴县,以凭填换司单,发给各业户永远管业。此系奉宪催办要件,该绅为一乡之望,务须破除情面,妥速办理,勿稍玩延,致干未便。至该乡如有诚实可靠、办事谨慎之人愿充总理者,准由该绅具保举充,并即知照,毋违,切切,特谕。

  计粘业户清单一纸;又各业户已丈田园坵亩及应缴丈费银数清单共一纸。

  一、谕车城庄绅士董安成。

  光绪十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正堂高行。

  第一○执照

  执照

  补用清军府调署彰化县正堂李,为征收事。

  据布屿堡张瑞隆,完光绪十三年分■〈勹外云内〉丁银一两二钱正。验讫凭

  光绪十三年三月 日给。

  县 凭              乐字十二号

  第一一执照

  执照

  补用清军府调署彰化县正堂李,为征收事。

  据布屿堡张进昌,完光绪十三年分■〈勹外云内〉丁银一两二钱五分三厘二毫。

  光绪十三年三月验讫凭日给。

  县 凭               乐字二十号

  第一二执照

  纳户张进昌完十三年八钱正。

  执照

  补用清军府调署彰化县正堂,为征收事。

  据猫儿干社张进昌,完光绪十三年分番丁银八钱正。

  光绪十三年彰化县印九月验讫凭日给。

  县 凭               随字第五号

  第一三奏折

  台湾巡抚刘铭传,会同福建总督杨昌俊,清赋台湾奏议曰:奏为丈量田亩、清查赋税、申明赏罚、以求实济、恭折仰祈圣鉴事。窃照台湾粮课,自入版图以来,循郑氏之旧,每丁岁征银四钱八分六厘。乾隆元年,钦奉恩谕:「台湾丁粮,着照内地份中减则,每丁征银二钱,以纾民力」;计征银三千七百六十余两。逮十二年,乃议均入田园征收;其番众所耕田地概不完赋,仍照旧就丁纳粮。至道光年间,通计全台垦熟田园三万八千一百余甲,又三千六百二十一顷五十余亩,各种折地一千四百三十余亩,年征粟二十五万五千六百余石,余租番银一万八千七百余元。至今数十年,垦熟田园较前多至数倍,统计全台额征额银一万五千七百四十六两,洋银一万八千六百六十九元,又谷十九万八千五十七石,久无报丈升科。我朝轻徭薄赋,亘古所无,于台湾一岛尤为宽厚。雍干年间,屡奉恩谕:「台湾赋税不准议加」。其时海宇澄清,升平无事,朝廷视台湾一隅,无足轻重;现在海上多事,台湾为海疆要隘,奉旨改设行省,经费浩繁。今昔情形不同,臣忝膺斯土,目睹时艰,值此财用匮乏之际,百废待举之时,不能不就此筹划,于三、五年后,能照部议,以台湾自有之财,供台湾之用,应可自成一省,永保岩疆。况迭次钦奉谕旨:「开源节流,以额定之赋,应所有之税」,乃部库岁入之常,国家经久之至计,舍而不计,徒求济于邻省,虽舌破唇焦,缓急仍不足恃。臣渡台以来,查悉民间赋税,较之内地毫不轻减;询之,全系绅民包揽。如某处有田若干可垦,先由垦首递禀承揽包垦,然后分给垦户;垦首不费一钱,仅递一禀,垦熟之后,垦首年抽租一成,名曰大租。又有隘租各项名目,而粮课正供毫无续报升科,如台北、淡水田园三百余里,仅征粮一万三千余石,私升隐慝,不可胜计。臣现由内地选调厅、县佐杂三十人,分派南、北各县,由各县选派公正绅士数人,会同先行编查保甲,就户问粮,一俟田亩查明,再行逐户清丈。委派台湾府程起鹗、台北府知府雷其达,各设清赋总局,督率办理。至于赋税轻重,应俟丈量之后,再请旨饬部复议。惟台湾民风强悍,一言不合,拔刀相向,聚众挟官,视为常事,有言林爽文之变,系因升科逼迫,委员下乡清查,视为畏途,且万山丛杂,道路崎岖,若非勤实耐劳之员协同公正绅士切实清查,不惟无裨实济,且恐蒇事无期,惟有严定赏罚,以期成效。如各地方官、委员、绅士等办理妥速、清查认真,可否准由臣请照寻常劳绩,从优奉奖,以示鼓励;倘有贿托隐匿等事,抑或畏难延误,即行参革。庶期实力奉行,为朝廷经久之谋,除地方吞匿之弊,裕国便民,实于台湾大局有裨。谨将丈量田亩、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