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百元应抽十元,以酬其劳。

  六、议:本号生理,其得利仍存经营,以固永远。俟三年过,各股欲均分,欲在本号经营,是否?到时酌议施行。

  七、议:股内各如有志别图,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股内人酌议结算,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号承受。如股内人、本号不愿承受者,方准邀外人承顶。

  八、议:本号图章,不准私用揭项;倘有等情查出,听股东裁办,以杜弊端。

  九、议:各股东在本银项,每年每百元八元四角利息,到年五月结账,将本银照算利息,分与各股东支去抵利。如生理未见得利,资本短缺,各股东自当再行添本;若无添本,听当事人立字盖用图章向人告贷,不得异议。倘股东有伸银项在本号,每百元每年本号贴出利息银六八银十六元,交他支去抵利。抑股东侵欠本号银项者,每百元每年贴出六八银二十四元,携来应坐本号利息,照约而行,不得拖欠,似昭公平。

  十、议:生意兴隆,人所同欲;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盈亏,股内人各安天命,忧乐与共,照股均分,各无异议。

  第二十五合股字

  合约书

  右因黄海等,于本月十六日蒙厅长许准,开设质屋营业。其店号名之曰协益,住在观音街第五十六番户。同立合股资本约字人王清标、陈洽泉、叶扁、陈池、黄沧海、许启嫂、洪粗齿、李春州、黄滨等,共出资本龙银一千三百七十元,合开质屋并故衣营业,若后日生理得失,应就股内资本银均摊。虽为获利起见,亦系经营一途,所冀将来振兴鸿业,广蓄财源,俾合股诸君共沾利益,慎勿稍有偏私,致伤和气。此乃相议妥洽,有无反悔异言,余者公订条规,以便遵守。谨将所议条规,开列于后。口恐无凭,共立合约书一样九枚,各股各执一枚存照。

  计开公订条规如左:

  一、股内每人在资本龙银之额:如陈池在资本龙银三百圆,王清标在资本龙银三百圆,洪粗齿在资本龙银二百圆,黄沧海在资本龙银一百六十员,陈洽泉在资本龙银一百圆,李春州在资本龙银一百圆,许启嫂在资本龙银一百圆,叶扁在资本龙银六十圆,黄滨在资本龙银五十大圆;计共一千三百七十圆。

  一、本号银项若有余裕,不能私行转借;倘银项若有缺乏,亦不得擅用本号信记,私行承借,必要集诸股东同家长黄沧海商议为妥。

  一、本号逐年应存计册,以告诸股内。或无得利,听其退股来回资本;或有得利,听其开支利银。如不愿开支,欲将得利银合算为资本,亦各从其便。

  一、本号销胎诸物,无论轻重,若诸股内及诸伙缺乏要需,应由公订估价,然后照价买出,不得私行抽记,以乱规约。

  一、本号凡开费以及杂款,俱要登记账簿,听股内任意随时查阅,不得阻挡。此系恐有不妥,以便斟酌,合立共五条规约,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八年旧历八月初五日

  合立合股约字人李春州、陈洽泉、黄沧海

  (以下略)

  秉笔人杨克炽

  一、批明:自光绪三十年正月间生理已废号,各人各本利抽回清楚,以后不能行用,当作废纸。

  第二十六合股字

  合股字

  打猫西堡新港街第八百九十一番地蒋传

  嘉义西堡新厝仔庄第七十番地赖氏容

  嘉义西堡嘉义西门外街四百二十一番地蒋昆镛

  右者系自光绪三十年间,合营嘉义西门外街吴服商业号曰胜兴。兹当事者蒋万不幸身故,股友谢沽泉、洪光星、黄屋竹、陈庆退股抽出,传等窃慕管鲍之风,安忍分折,爰是会合签议,即将本业再行振作:传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五百元,容应备资本六八银七百元,昆镛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元;计资本三千二百元,付与蒋坤炉出为经营。该资本务宜将前结算伸数凑成股额,听由当事者公平办理,日后盈亏,应当照本摊分,不得争长竞短。此系俱皆乐从,各无异议,口恐无凭,特立合股字一样三纸,各执一纸为据。

  光绪三十三年旧历五月日

  蒋昆镛后见人陈氏杳、蒋传、赖氏容

  第二十七合股字

  立合约字人金永众股分等。窃谓:同心协力,生理自见兴隆;踏矩循规,事业方能永远。缘我嘉城北门内街金永裕铸炉,此次蒙藩宪颁给帖戳,业于光绪癸巳年六月禀报开张各在案。第以管、鲍之风声,未易企仰;而子贡六亿量,实欲追踪,爰是佥议:每分定本银一百圆,日后得利照分均摊,条列在本。同立约字一样十八纸,凡我联财各执一纸,永为存照。

  计开:

  林荣记在本银六百圆,应得六分。

  金永丰在本银四百元,应得四分。

  张世珍在本银二百元,应得二分。

  苏长兴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