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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二十二日(七、二)
  「福星」轮船转运军米在苏澳遭遇台飓搁浅。
  五月二十五日(七、五)
  吴赞诚乘「海镜」轮船赴台。
  光绪四年(戊寅)
  二月九日(一八七八、三、一二)
  「登瀛洲」兵轮由台开驶回沪,候遣赴津转运粮米。
  光绪五年(己卯)
  九月八日(一八七九、一○、二二)
  准吴赞诚开去船政差使,派黎兆棠督办福建船政事宜。
  光绪六年(庚辰)
  二月二十一日(一八八○、三、三一)
  黎兆棠接篆视事。
  光绪七年(辛已)
  五月十一日(一八八一、六、七)
  北洋大臣李鸿章批准与大北公司议定海线联系办法。
  闰七月十八日(九、一一)
  福建巡抚岑毓英商准黎兆棠拨派「琛航」、「永保」二轮往来台闽渡送官兵文报,并准顺搭客货。
  闰七月二十四日(九、一七)
  「永保」轮船由福州驶抵基隆,搭客数十名。
  八月四日(九、二六)
  署理淡水关税务司贺璧理函沪尾关监督,请将「永保」轮船照商轮进口章程由新关查验。
  十月二十五日(一二、一六)
  总税务司赫德函请另订官轮、兵轮附搭客货章程。
  十二月五日(一八八二、一、二四)
  总署奏准「琛航」、「永保」二船附搭客货仍应赴新关完税候验。
  光绪九年(癸未)
  二月十七日(一八八三、三、二五)
  黎兆棠开去督办福建船政差使,赏给张梦元三品卿衔督办福建船政事宜。
  四月三日(五、九)
  张梦元接篆视事。
  九月九日(一○、九)
  派翰林院侍读学士何汝璋接办船政。
  十二月一日(一、二九)
  何汝璋接篆视事。
  光绪十年(甲申)
  七月六日(一八八四、八、二七)
  下诏对法宣战。
  光绪十一年(乙酉)
  四月二十七日(一八八五、六、九)
  中法和议成。
  六月
  福建巡抚刘铭传设立机器局于台北府。
  九月五日(一○、一二)
  设立海军衙门。
  十月二十五日(一二、一)
  刘铭传购买「威利」轮船换挂「龙旗」,供台差用。
  光绪十二年(丙戌)
  二月
  台湾机器局厂房竣工。
  二月十八日(一八八六、三、二三)
  刘铭传呈请「威利」官轮搭客收费毋庸由洋关派人查验。
  二月二十四日(三、二九)
  总署奏准「威利」官轮搭客收费仍应由洋关派人查验。
  五月二十五日(六、二六)
  台北通商委员李彤恩与上海德商泰来洋行议定安设台北(基隆、沪尾)、安平电线合同。
  八月二十三日(九、二○)
  李彤恩与上海英商怡和洋行签订安设台、澎、厦海线及制造巡船合同。
  九月十四日(一○、一一)
  刘铭传奏准设立台北、安平陆线及安平、澎湖、厦门海线。
  光绪十三年(丁亥)
  三月二十四日(一八八七、四、一三)
  台湾巡抚刘铭传奏请修建基隆、台南铁路、与办商务,并派林维源任督办。
  闰四月二日(五、二四)
  旨准台湾修建铁路,兴办商务。
  闰四月二十一日(六、一二)
  刘铭传奏请改派道员杨宗瀚总办铁路商务。
  光绪十四年(戊子)
  十月十六日(一八八八、一一、一九)
  刘铭传奏请台湾铁路收归官办。
  十一月五日(一二、七)
  旨准台湾铁路收归官办。
  光绪十五年(己丑)
  五月八日(一八八九、六、六)
  刘铭传咨行北洋大臣李鸿章,台闽电线让归电局。
  十二月
  户部奏准自光绪十六年起,每年筹拨铁路经费二百万两修建芦汉路,内自户部边防经费及六分平余项下各提拨六十万两,并由直隶、河南、陕西、山西、山东、湖北、湖南、江宁、江苏、安徽、浙江、江西、广东、福建、台湾各筹五万两。
  光绪十八年(壬辰)
  三月
  台湾铁路经费改由闽关拨解。
  光绪二十年(甲午)
  七月一日(一八九四、八、一)
  中日宣战。
  光绪二十一年(乙未)
  八月二十五日(一八九五、一○、一三)
  台闽海线中断。
  八月二十九日(一○、一七)
  日使林董知照总署已租大北公司轮船往修台闽海线。
  九月一日(一○、一八)
  台闽海线修复。
  九月八日(一○、二五)
  驻日使臣裕庚电告日允另议台闽海线办法。
  九月十六日(一一、二)
  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