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旨:『凡收海税官员,因系创行设课,希图盈溢,将出入商民船只任意加征,以致病累民亦未可定;着严加申饬,务令恪遵定例,从公征收,无滥无苛,以副轸恤商民至意。所请,不准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六。
秋八月二十八日(庚辰),福建总督王国安奏请台湾驻防兵丁,三年之中陆续更换。下部议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七。
冬十二月初八日(戊午),予台湾殉难续顺公沈瑞暨妻郑氏及拖沙喇哈番沈珪各祭葬。已故原任续顺公沈永兴继母李氏照伊子品级,给一次致祭;阿达哈哈番沈志魁之妾崔氏、原任续顺公沈永忠之妾满氏、于氏、沈瑞妹沈氏俱照烈妇例旌表,各给银建坊。
十六日(丙寅),福建提督张云翼疏言:『水师提督施琅于泉州公廨建立御书碑亭,各官不便行走』。得旨:『朕赐御书,原以褒施琅之功,荣宠其一身一家,于伊家左右犹可竖碑。今乃于公所建立,不独张云翼一人出入未便,即合省文武大僚亦皆震悚回避。此特借端招摇,欲引以为重。该部严饬施琅不得于公所立碑』。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康熙二十六年
康熙二十六年(一六八七、丁卯)春二月初二日(庚戍),以福建台湾总兵官杨文魁为正黄旋汉军副都统。
三月初三日(辛已),以福建提督王国安为刑部右侍郎。
初七日(乙酉),大学士等奏:『臣等遵旨传谕九卿等集议应行、应改事务,诸臣佥云皇上夙夜孜孜,勤求治理,政务俱已全备、寰宇已极升平,并无应行、应革事件。前辅政大臣时,各省皆有总督;自皇上亲政以来酌裁总督员缺,惟设江南江西一总督、广东广西一总督、云南贵州一总督、湖南湖北一总督、四川陕西一总督、浙江福建一总督。后将浙江福建总督缺改为福建总督;然浙江、福建皆系近海地方,请仍改福建总督为浙江福建总督,似属有益』。
从之。调江南江西总督王新命为浙江福建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九。
夏四月初九日(丙辰),升直隶三屯营副将王化行为福建台湾总兵官(按王化行本姓殷。后康熙三十七年春三月初三日任宁夏总兵官时具疏请复,从之。--见「实录」原书卷一百八十七、页十八、行八)。
二十八日(乙亥),准福建台湾府乡试另编字号,额中一名;从陆路提督张云翼请也。
五月十七日(甲午),以礼科掌印给事中王连瑛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礼部员外郎许朝为副考官。
秋七月初十日(丙戊),礼部议覆:『福建巡抚张仲举疏言:「台湾郡县设立学校,但与考人数无多,未便照内地之额。请于府学量设廪、增各二十名,县学各十名;俟人才渐盛,仍照直隶各省补足定额。至廪生出贡,挨年考取,请自康熙二十七年始,照例举行」。应如所请』。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
●康熙二十七年
康熙二十七年(一六八八、戊辰)春三月十六日(己丑),调福建浙江总督王新命为河道总督。
二十三日(丙申),升江西巡抚王隲为福建浙江总督。
二十九日(壬寅),谕兵部尚书张玉书、刑部尚书图纳、左都御史马齐曰:『前李光地曾奏德格勒、徐元梦所学甚博、作文甚优,汉官亦不能及。德格勒奏李光地用为总督、提督,令同伊母赴任,始肯就职;若用于别任,必不来也。朕因其互相陈奏,欲辨虚实,从前德格勒亲加考试,其文见存。今李光地已来京,尔等何将德格勒试卷宣示九卿,并以问李光地』。于是张玉书等传集九卿,公阅德格勒试卷;奏称:『德格勒之文词语粗鄙,毫无文气;诘问李光地,亦自甘妄奏之罪。
请将李光地下部议处』。上曰:『李光地本应治罪。念其任学士时,凡事不委顺从人;台湾之役,人皆谓不可取,李光地独言可取:此其所长。除此事外,别无妄奏之处;姑从宽免,令仍为学士』。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四。
夏五月十八日(己丑),兵部议覆:『原任浙江福建总督王新命疏言:「闽省各营官弁前调防台湾、澎湖所遗员缺,请于本省见任官弁中酌量调补」;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五。
秋七月十五日(乙酉),福建提督靖海侯施琅入京陛见。上召入干清宫,谕之曰:『尔前为内大臣十有三年,当时因尔闽人,尚有轻尔者。惟朕深知尔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