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十日(甲寅),叙克厦门、铜山诸岛功,追授原任福建总督李率泰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靖南藩下都统王大用等四十六人进秩有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一。
闰四月十四日(戊子),广湖道御史萧震疏言:『屯田之制,为古帝王养兵裕国之本。臣愚以为兵屯纵不即行,而投诚开荒之策未有不可立行者。查投诚之众所携家口,数倍正兵;若予以荒地、给以牛种,俾无失所,以为招徕之劝:一便也。再查绿旗兵有防御之任、投诚兵无汛地之责,是绿旗之屯田难,投诚之屯田易:二便也。近例投诚兵随标者月给饷银,岁费金钱八十余万。将来台湾平后,尚有继至之人;与其糜费养兵之资,何如使开荒芜之地。每投诚若干兵,应给荒田若干亩,岁省饷银若干两;
行之三年,照田起科,是省饷而又增赋:三便也。查各省荒田尚有四百余万顷,若将此地分给投诚兵丁使之耕种,则军储日实、户口渐繁,是力田以阜生:四便也』。疏入,命户部行令各省督、抚确查垦荒事宜遵行』。
五月初六日(己酉),兵部遵旨议覆:『海澄公黄梧归顺之后,攻剿招抚,着有劳绩。所得公爵,应准其袭替』。得旨:『海澄公黄梧投诚之后,攻取闽安镇、克复厦门,招抚投诚兵丁,实心劾力,屡着劳绩。着授为一等公,准袭十二次』。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二。
秋七月初七日(己酉),上躬亲大政。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三。
冬十二月十八日(戌子),升署副将随征福建中路总兵官刘进忠水师左路总兵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四。
●康熙七年
康熙七年(一六六八、戊申)春二月初二日(辛未),广东提督常进功疏报:『逆贼魏韬啸聚潮阳海面,臣会同左翼总兵官于奋起领兵搜剿;康熙六年十月初三日,大败贼众,获伪参谋吴俊、亲信陈阿五等,贼渠弃舟潜逃』。下部知之。
夏四月二十三日(辛卯),海澄公黄梧疏言:『海疆底定,非昔日强寇出没可比。福建全省之兵并归经制,独同安城守尚属臣标,请将城守营副将一员、兵一千名悉归经制,听总督、提督管辖』。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五。
五月戊戌朔,兵部题:『投诚官兵,理应凛遵法纪。近见福建督、抚疏奏投诚各官骚扰地方,勒索百姓,种种不法。福建如此,他省可知;皆由该管将领钤束不严,并该督、抚申饬不力所致。请敕各省督、抚、提、镇严行禁止;若仍前弊,或被害人等告、或科道纠参,将该管将领从重治罪』。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六。
冬十一月十三日(戊申),兵部议覆:『广东广西总督周有德疏言:『广省沿海迁民久失生业;今海口设兵防守,应速行安插,复其故业』。得旨:『着都统特晋等与该藩、总督、巡抚、提督会同一面设兵防守、一面安插迁民,毋误农时,致民生失所』。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七。
●康熙八年
康熙八年(一六六九、己酉)春正月二十四日(戊午),调广西左江总兵官刘进忠为广东潮州总兵官。
三月二十三日(丙辰),以原任四川总督刘兆麒为浙江、福建总督。
夏四月二十三日(乙酉),升广东水师副将苗之秀为广东碣石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八。
冬十一月初五日(甲午),兵部题:『海上投诚郑缵昌、于大海并授左都督;今已归入正白旗,应照例改为精奇尼哈番』。从之。
兵部又议:『福建水师提督施琅自海上投诚,授为右都督;今已归入镶黄旗应照例改为精奇尼哈番。但施琅投诚后劳绩甚多,请加伯衔』。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一。
●康熙九年
康熙九年(一六七○、庚戌)春二月二十六日(甲申),叙克取铜山、金门功,授福建征总兵官一等精奇尼哈番王之鼎为三等伯。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二。
夏四月初五日(辛卯),以故续顺公沈兴兄子沈瑞袭爵。
十九日(乙巳),升甘肃巡抚刘斗为福建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三。
冬十月初三日(丁亥),浙江福建总督刘兆麒疏报伪宁远将军林伯馨、伪都督施轰率伪官一百四十四员、兵一千六百九十名、船十只自台湾赴浙投诚。下部议叙。
十一月初七日(庚申),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