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02-编年

17-资治通鉴-宋-司马光-第1157页

丁卯,太子少师、同中书门下三品唐休璟致仕,右武卫大将军、同中书门下三品张仁愿罢为左卫大将军。
  黄门侍郎、参知机务崔日用与中书侍郎、参知机务薛稷争于上前,稷曰:“日用倾侧,向附武三思,非忠臣;卖友邀功,非义士。”日用曰:“臣往虽有过,今立大功。稷外托国姻,内附张易之、宗楚客,非倾侧而何!”上由是两罢之,戊辰,以日用为雍州长史,稷为左散骑常侍。
  己巳,赦天下,改元;凡韦氏馀党未施行者,咸赦之。
  乙亥,废武氏崇恩庙及昊陵、顺陵,追废韦后为庶人,安乐公主为悖逆庶人。
  韦后之临朝也,吏部侍郎郑愔贬江州司马,潜过均州,与刺史谯王重福及洛阳人张灵均谋举兵诛韦氏,未发而韦氏败。重福迁集州刺史,未行,灵均说重福曰:“大王地居嫡长,当为天子。相王虽有功,不当继统。东都士庶,皆愿王来。王若潜入洛阳,发左右屯营兵,袭杀留守。据东都,如从天而下也。然后西取陕州,东取河南北,天下指麾可定。”重福从之。
  灵均乃密与愔结谋,聚徒数十人。时愔自秘书少监左迁沅州刺史,迟留洛阳以俟重福,为重福草制,立重福为帝,改元为中元克复。尊上为皇季叔,以温王为皇太弟,愔为左丞相知内外文部尚书知吏部事。重福与灵均诈乘驿诣东都,愔先供张驸马都尉裴巽第以待重福。洛阳县官微闻其谋。
●卷第二百一十
【唐纪二十六】 起上章阉茂八月,尽昭阳赤奋若,凡三年有奇。
  睿宗玄真大圣大兴孝皇帝下景云元年(庚戌,公元七一零年)
  八月,庚寅,往巽第按问。重福奄至,县官驰出,白留守;群官皆逃匿,洛州长史崔日知独帅众讨之。
  留台侍御史李邕遇重福于天津桥,从者已数百人,驰至屯营,告之曰:“谯王得罪先帝,今无故入都,此必为乱;君等宜立功取富贵。”又告皇城使闭诸门。重福先趣左、右屯营,营中射之,矢如雨下。乃还趣左掖门,欲取留守兵,见门闭,大怒,命焚之。火未及然,左屯营兵出逼之,重福窘迫,策马出上东,逃匿山谷。明日,留守大出兵搜捕,重福赴漕渠溺死。日知,日用之从父兄也,以功拜东都留守。
  郑愔貌丑多须,既败,梳髻,著妇人服,匿车中;擒获,被鞫,股栗不能对。张灵均神气自若,顾愔曰:“吾与此人举事,宜其败也!”与愔皆斩于东都市。初,愔附来俊臣得进;俊臣诛,附张易之;易之诛,附韦氏;韦氏败,又附谯王重福,竟坐族诛。严善思免死,流静州。万骑恃讨诸韦之功,多暴横,长安中苦之;诏并除外官。又停以户奴为万骑;更置飞骑,隶左、右羽林。
  姚元之、宋璟及御史大夫毕构上言:“先朝斜封官悉宜停废。”上从之。癸巳,罢斜封官凡数千人。
  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裴谈贬蒲州刺史。
  赠苏安恒谏议大夫。
  九月,辛未,以太子少师致仕唐休璟为朔方道大总管。
  冬,十月,甲申,礼仪使姚元之、宋璟奏:“大行皇帝神主,应祔太庙,请迁义宗神主于东都,别立庙。”从之。
  乙未,追复天后尊号为大圣天后。
  丁酉,以幽州镇守经略节度大使薛讷为左武卫大将军兼幽州都督。节度使之名自讷始。
  太平公主以太子年少,意颇易之;既而惮其英武,欲更择暗弱者立之以久其权,数为流言,云“太子非长,不当立。”己亥,制戒谕中外,以息浮议。公主每觇伺太子所为,纤介必闻于上,太子左右,亦往往为公主耳目,太子深不自安。
  谥故太子重俊曰节愍。太府少卿万年韦凑上书,以为:“赏罚所不加者,则考行立谥以褒贬之。故太子重俊,与李多祚等称兵入宫,中宗登玄武门以避之,太子据鞍督兵自若;及其徒倒戈,多祚等死,太子方逃窜。向使宿卫不守,其为祸也胡可忍言!明日,中宗雨泣,谓供奉官曰:‘几不与卿等相见。’其危如此,今圣朝礼葬,谥为节愍,臣窃惑之。夫臣子之礼,过庙必下,过位必趋。汉成帝之为太子,不敢绝驰道。而重俊称兵宫内,跨马御前,无礼甚矣。若以其诛武三思父子而嘉之,则兴兵以诛奸臣而尊君父可也;今欲自取之,是与三思竞为逆也,又足嘉乎!若以其欲废韦氏而嘉之,则韦氏于时逆状未彰,大义未绝,苟无中宗之命而废之,是胁父废母也,庸可乎!汉戾太子困于江充之谗,发忿杀充,虽兴兵交战,非围逼君父也;兵败而死,及其孙为天子,始得改葬,犹谥曰戾。况重俊可谥之曰节愍乎!臣恐后之乱臣贼子,得引以为比,开悖逆之原,非所以彰善瘅恶也,请改其谥。多祚等从重俊兴兵,不为无罪。陛下今宥之可也,名之为雪,亦所未安。”上甚然其言,而执政以为制命已行,不为追改,但停多祚等赠官而已。
  十一月,戊申朔,以姚元之为中书令。
  乙酉,葬孝和皇帝于定陵,庙号中宗。朝议以韦后有罪,不应祔葬。追谥故英王妃赵氏曰和思顺圣皇后,求其瘗,莫有知者,乃以祎衣招魂,覆以夷衾,祔葬定陵。
  壬子,侍中韦安石罢为太子少保,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吕苏瑰罢为少傅。
  甲寅,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