讫无行遣。
  知渭州尹洙言:「臣窃见自来武臣,将所赐公使钱,诸杂使用,便同己物。其狄青于公用钱物,即无毫分私用。况本路自西事以来,所添兵数、主兵臣僚、指使、使臣等,数倍于旧。又狄青多与觽官躬亲提举教阅,军中将校,每有犒设,以此所费益多。若不别将钱物回易,即无由充用。狄青素来谨畏小心,其实武人未晓朝廷宪法,自闻推究公用钱物,谓制院须来追摄照对,臣虽日夕晓譬,终是内怀忧惧。兼言先在延州,初授泾原部署【三○】,曾告庞籍,言不愿主领公使钱,恐未知次第。今来累遭罥罣,词意感切,深可轸恻。臣以谓朝廷擢青自殿直,不三年至刺史,委以一路兵柄,此必其忠力材智有过于人,又欲其奋励自效,以报不次之用。今乃以细微诖误,令其畏惧如此。今边上日有探到事宜,万一贼兵骤至,若须领兵出外,似此忧疑之中,窃虑不能主理军政,别致阙事。伏望圣慈垂察,特降朝旨,晓谕狄青,庶令安心,专虑边事。」
  注  释
  【一】不堪为将帅「堪」原作「可」,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一论李昭亮不可将兵札子改。
  【二】所以乏人任用之弊「人」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补。
  【三】不以请给历自随「历」原作「例」,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涑水纪闻卷一一改。
  【四】通刺谒纲「通」字原脱,据同上诸本及同上书补。
  【五】刘璠堡定川寨「堡」下原有「之」字、「川」原作「用」。按九域志、宋史地理志均无「定用堡」,据宋史卷三○三范祥传删改。
  【六】须待同心协力之人「待」原作「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八富范条诏十事本末及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一论乞主张范仲淹富弼等行事札子改。
  【七】自来「自」原作「日」,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书改。
  【八】知谏院三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一按察官吏、宋史全文卷八上补。
  【九】仲淹弼等言「仲淹」上原有「范」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书删。
  【一○】政绩有闻至直俟人人称职而后已「政」下二九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补。
  【一一】凡十事皆准此如不可知则阙「此」、「如」二字原互倒,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乙正。
  【一二】具所杀掠人数「杀」字原无。上文说「有盗杀掠人」,此亦当言「具所杀掠人数」,据宋会要兵一一之一九补。
  【一三】杨畋「畋」原作「略」,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八桂阳蛮猺之叛、治迹统类卷九仁宗平桂阳监贼、宋史卷三○○本传改。下同。
  【一四】诏从其请「其」原作「琦」,据文改。
  【一五】乞特降圣旨「乞」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范文正公集奏议卷上奏乞下审官院等处应官员陈诉定夺进呈补。
  【一六】知悉「悉」原作「委」,据同上诸本及同上书改。
  【一七】大王家族「王」原作「壬」,据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全文卷八上改。
  【一八】陇坻「坻」原作「抵」,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一○刘沪城水洛改。
  【一九】水轮各本及同上治迹统类、宋史卷三二○刘沪传均同,惟编年纲目卷一二作「水输」。
  【二○】念虑各本同,同上治迹统类作「穹庐」。
  【二一】则必不须要求瑕疵「疵」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二论燕度勘滕宗谅事张皇太过札子补。
  【二二】尽取详览「尽」原作「宣」,据同上诸本及同上书改。
  【二三】取勘结绝「绝」字原脱,据同上诸本及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二再论燕度鞫狱枝蔓札子补。
  【二四】勘官「官」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梁坚等劾滕宗谅、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二论乞不勘狄青侵公用钱札子补。
  【二五】致误侵使而已「侵」原作「遏」,据同上诸本及同上阳欧文忠公文集改。
  【二六】贼中「贼」原作「城」,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欧阳文忠公文集改。
  【二七】边防「边」原作「过」,据同上诸本及同上书改。
  【二八】委元勘官「委」原作「为」,据阁本改。
  【二九】并代部署「并」原作「邠」,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三○】泾原部署「部」上原有「都」字,据同上诸本删。东都事略卷六二狄青传云为「泾原路总管」,亦可证。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四十五
卷一百四十五
  起讫时间 起仁宗庆历三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四十五
  帝  号 宋仁宗
  年  号 庆历三年(癸未,1043)
  全  文
  十一月丙寅,上清宫火。寻有诏以宫地为禁军营。监察御史里行包拯,有章乞勿修。按拯为里行,乃在此月癸酉,以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