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起居郎,充崇政殿说书。沈铢为中书舍人兼侍讲,皆中批也。曾布等对,上以铢除命谕之,且曰:「铢讲说极佳,近讲南山有台极条畅有理。」上欣然,颇自以为得人,盖两日前,上欲进铢,而三省不奉诏,故批出。(十一月三日,徐铎云云。)
  己酉,三省言:「太中大夫、知成都府郑雍,先缘弃地及附会奸恶,谤毁先朝,落资政殿学士,今虽未及期,该非次赦恩合□。」诏郑雍依吕大防等指挥,永不得引用期数及赦恩□复。(旧录,三省言:「太中大夫、知成都府郑雍,先缘弃地及附会奸恶,谤毁先朝。」新录辨曰:「以实录窃迹当时之事,大抵元佑之人为绍圣用事之臣所不喜者,皆诬以诽谤朋党之罪,顾可信乎?」遂删去。今复存旧录,以见当时政事,明知其诬谤,不害也。)
  权刑部侍郎范镗权吏部侍郎,太常少卿赵挺之权礼部侍郎。
  注  释
  【一】创拨军大将员阙三百处「三百」原作「二百」,宋史卷一六三职官志都官郎中项下载:「元佑八年,以纲运差使关归吏部,省副尉(旧为军大将)员三百,绍圣间复其额,……归都官。」阁本正作「三百」,今据改。
  【二】即依□应条制「□应」,疑为「□厅」。
  【三】枢密院原作「枢密使」,按上文为「三省」,此当作「枢密院」,据阁本改。
  【四】乞今后官员分辖衣赐在京请领者「辖」,阁本作「割」。
  【五】今从出外到京「出外」,阁本互倒,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大宗正司项下载:「绍圣四年,诏宗室若妇女自外还京,并报宗正。」据此而知阁本义优。
  【六】宝文阁待制「待制」原脱,据宋史卷三四○吕大忠传补。
  【七】惇又尝因蔡肇事语布曰「事」原作「时」,据阁本及文义改。
  【八】彰信军节度使「彰信军」,阁本作「彰德军」。
  【九】谥思「思」原作「恩」,据阁本、宋史卷二四五宗室传附宗景传改。
  【一○】能利害之谓王「能」下原衍「专」字,据阁本、史记卷七九范睢传删。
  【一一】中外责望甚重「中」下原衍「员」字,文义不通,据阁本删。
  【一二】止二万三千匹宋史卷一九八兵志马政作「万三千匹」。
  【一三】布既以租钱置蕃落十指挥于陕西「布」,同上书作「今」。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九十三
卷四百九十三
  起讫时间 起哲宗绍圣五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九十三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绍圣四年(丁丑,1997)
  全  文
  十一月辛亥朔,权殿中侍御史蔡蹈言:「朝廷近用知开封府路昌衡荐除朝散郎卢约为推官,按约向知昭州日,辄请以昌衡出帅广东所迁两官易近上职名【一】,原其用心,专在邪谄,而昌衡一无嫌忌,复有荐论,望罢约恩命,责昌衡论荐徇私。」诏罢约新除,令昌衡别举官以闻。又诏自今开封府荐推判官,并俟召对取旨。(卢约除府推,在前月二十六日。)
  癸丑,左司谏郭知章兼权给事中。
  给事中徐铎言:「沈铢除中书舍人,兼侍讲,按铢在先帝时任太学直讲,受学生馈遗,坐赃罪勒停。元佑间,为刘挚等党,除落罪名。乞追寝成命。」又言:「司马光,先朝非不奖擢,但不曾秉政,然终怀怨恚,变法乱政,陛下能保其不若光乎?」诏郭知章书牍行下。曾布言:「铎初闻铢有此命,即相庆,已而忽封还,盖为人所使,而驳章重,亦疑非铎所能为。铎近臣,知畏大臣而不知畏陛下,况出自中批,而又天下公论之所与,士类闻铢之进,莫不鼓舞,而铎敢尔附会欺罔,此乃所谓附下罔上,法之所必诛也。此而不惩,则陛下威福之柄,何以振乎?」林希亦言:「陛下所除,自非有大邪恶,不合物论,未尝缴驳。」上曰:「已令郭知章权给事书牍。」布曰:「如此,则铎已幸免矣。」
  布又言:「给事止以铎一人当之,诚未允。铎乃李清臣所荐,清臣所引之人,无不斥逐,惟铎安职,而又躐等进擢,盖媚附三省所以致此。臣与铎非有利害,但忠愤所激,故喋喋不能自已,愿陛下更赐省察。」上称善。布与希因言:「陈瓘等皆公论所称,此类皆所当进。」又言:「铢自敕牓事后,深不自安,小人亦皆欲去之,然善类谓当体圣意,不当轻去就。今日陛下擢用如此,则铢之不去,乃为得之。敕牓事,自是不当,铢论居厚,何必如此纷争?」上曰:「只为铢犹说沙锅子等事乃无之。」布曰:「此事恐不可谓无,乃觽人所共闻见,臣自江西还朝,见居厚卖铁器牓,道中比比有之,此事恐不虚也。」
  布又云:「敕牓中有『幸时事中变』之语,邢恕亦以为非。缘此语故引惹刘唐老等谤讪。陛下在上,朝廷清明,时事安得中变?此非诏令语也。」希亦曰:「如绍圣之变元佑乃为变,安得有此?」上又曰:「只恐元佑人复用。」布曰:「陛下在上,则元佑之人安有复用之理?」时御史中丞邢恕侍读经筵,上问恕,曰:「徐铎缴还沈铢词头何如?」恕言:「此盖缘沈铢缴□居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