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致临事拘文,以犯兵家之忌。」诏鄜延路依奏,余路别听指挥。实录载此,密院时政记尤详,今但从实录。或又言昔年刘平因救邻道战没,自今宜罢邻道援兵。环庆副总管林广以谓:「诸道同力,乃国家制贼之长计。苟贼并兵寇一道,而邻道不救,虽古名将亦无能为。刘平之败,非援兵罪。」于是互相策应之法得不废。此据林广传,附吕惠卿建议后。
  守将作监主簿王得君与堂除差遣。得君,广渊子也。上批「广渊昔尝遭遇英宗」,故特有是命。此据御集,二年末可并入【一三】。
  戊戌,赐故卫王高遵甫先借宅一区。遵甫,皇太后之父也。及别差官提举下流堤埽。」
  西京左藏库副使、前安南道行营战棹都监杨从先【一四】言:「昨在交址东泾港口,久不闻大兵消息声势,遂差效用樊实、黄宗庆等往占城、交址两界刺事,及谕占城毋援交址,恐交址贼遁逃,令以兵把截。今据实等状称:『占城遣蕃兵七千扼交贼要路,得其国主蕃书回牒,见在潭州制院。』乞取索看详优銟之,所贵以风劝外夷。实、宗庆并与三司军将。」诏湖南转运判官、都官员外郎赵杨缴进蕃书牒本,其樊实、黄宗庆仍发遣赴阙。
  庚子,以故入内东头供奉官、寄供备库副使裴昱子孝先为三班借职。以昱勾当内东门十年【一五】,有劳故也。
  辛丑,荆湖北路转运判官马瑊言,邵州觇知作过猺人有意归投,若不乘势招安,窃恐结集浸盛。中书拟令马瑊以:「猺贼头首依累降指挥施行,其余徒党并听来降,释其罪,仍立赏募人捕杀,及许徒中杀并或收捕赴官。内丁先锋支绢百匹、牛四头,愿就班行与借职;其余头首减半给之,愿就班行并与下班殿侍。榜于要路。」上批:「宜令马瑊更勘会,如今指挥未到以前,其不许首身人已悔罪投降,即更不施行,仍勿漏泄,实封缴申。」四月庚戌可考。
  诏河东、永兴军等路各增提举官一员。以判司农寺蔡确言「近制,提举常平官不令他司兼领,诚为至便,然有所部阔远如此四路者,恐独员乏事」故也。
  赐度僧牒二百,付河北转运司,以市年计修河物料。
  京东西路提点刑狱司言,第七副将、供备库副使张永昌赋性轻率,好胜自专,以将官杨珪出自军班,常凌忽之,凡有公事,不务协和。诏永昌降一官,与淮南远处监当。
  注  释
  【一】南丰两县据元丰九域志卷六与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建昌军所属有南城、南丰二县,此处「南丰」上疑脱「南城」二字。
  【二】观察支使原作「观察度支使」,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删。
  【三】叔谆殴杀白直卒被罪「卒」原作「率」,据阁本改。
  【四】案先儒义说「案」原作「柔」,据阁本改。
  【五】汪辅之「汪」原作「王」,据本卷三月乙亥条及本书卷二八一熙宁十年四月壬寅条、卷二八九元丰元年五月己亥条改。
  【六】邓州南阳县「邓」原作「登」。据元丰九域志卷二、宋史卷八五地理志,南阳县属京西南路邓州,「登」误,故改。
  【七】荆湖南路「南」原作「西」,据阁本改。
  【八】诏赐高丽安焘等于今日进发出门本句难解。据宋史卷三二八安焘传「元丰初,高丽新通使,假焘左谏议大夫往报之」,疑「赐」下脱「使」字。
  【九】九月二十一日使还「使还」二字原倒。据本书卷二九二元丰元年九月壬辰条,「安焘、陈睦言,已离高丽国涉海,今月乙亥至明州定海县」,「还使」二字显为倒文,故乙。
  【一○】高遵惠「遵」原作「尊」,据阁本改。
  【一一】判司农寺蔡确「判」下原衍「官」字,据下文辛丑条及宋史卷四七一蔡确传删。
  【一二】今修定学士院「今」原作「令」,据阁本改。
  【一三】二年末「末」原作「未」,据阁本改。
  【一四】杨从先「先」原作「光」,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四之三七改。
  【一五】以昱勾当内东门十年「勾」字原脱,据阁本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八十九
卷二百八十九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元年四月尽是年五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九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元年(戊午,1078)
  全  文
  夏四月乙巳,诏翰林医官院选医学二人,驰驿给券,往修闭决河所。以上批「塞河役觽,阙医治疾」故也。
  知谏院蔡确既被旨同御史台按潘开狱,遂收大理寺详断官窦苹、周孝恭等,枷缚暴于日中,凡五十七日,求其受赂事,皆无状。中丞邓润甫夜闻掠囚声,以为苹、孝恭等,其实他囚也。润甫心非确所为惨刻,而力不能制。确引陈安民置枷于前而问之,安民惧,即言:「尝请求文及甫,及甫云已白丞相,甚垂意。」丞相,指□充也。确得其辞喜,遽欲与润甫登对,具奏充受赇枉法【一】。润甫止之。明日,润甫在经筵独奏:「相州狱事甚噃【二】,大理实未尝纳赂,而蔡确深探其狱,支蔓不已。窦苹等皆朝士,榜掠身无完肤,皆衔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