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提点秦凤等路刑狱张穆之与熙州官吏制置市易条约以闻。初,王安石议遣穆之,上曰:「蔡延庆已自任责,更遣穆之,恐非延庆所乐。」安石曰:「市易事,穆之经画颇有序,欲令穆之往彼助王韶勾当。」上曰:「第恐韶未暇。」安石曰:「固为韶未暇,所以遣穆之。若穆之勾当,即都不妨韶经画边事,而市易事亦渐成立。」上曰:「善。」
  戊申,河北都转运使、天章阁待制韩缜知瀛州。中书始欲用缜知许州,上曰:「缜可惜令闲。」乃召孙永,而使缜代之。
  太子中舍、权发遣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赵子几权发遣河东路转运副使。时子几副曾孝□察访河北未还也。日录此时欲令子几察访河北,今乃除河东漕,不知何故,兼子几副曾孝□使河北此时亦未还,当考。
  己酉,御集英殿试礼部奏名进士。
  庚戌,试特奏名进士。上以特奏名人阘茸,而多与官害治。又言学校法终当革。王安石曰:「此余事,恐久远须立法。」
  命知制诰吕惠卿兼修撰国子监经义,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王雱兼同修撰。先是,上谕执政曰:「今岁南省所取多知名举人,士皆趋义理之学,极为美事。」王安石曰:「民未知义,则未可用,况士大夫乎!」上曰:「举人对策,多欲朝廷早修经义,使义理归一。」乃命惠卿及雱,而安石以判国子监沈季长亲嫌,固辞雱命,上弗许。已而又命安石提举,安石又辞,亦弗许。丁卯,旧纪书诏王安石设局置官,训释诗、书、周礼义,即此事也,今不别出。
  辛亥,试奏名、特奏名明经诸科。
  甲寅,中书言:「御药院误以义由散通礼张簨等五人作义题,欲簨等别试诸中书。」从之,令御药院具析以闻。不知究竟如何,当考。若无它,即当削。
  诏熙、河州效顺蕃部首领厚加抚赐,令三司以银带三百付本路。
  端明殿学士、工部尚书致仕、谥懿敏王素卒。
  丙辰,宣徽南院使、检校太尉、西太一宫使、赠太尉、谥惠穆吕公弼卒。
  司天监言,四月朔,日当食九分。诏:「自十四日,易服,避正殿,减常膳。仍内出德音,降天下死罪囚,流以下释之。」先是,三日,上批:「时雨应祈,稼穑是赖,获此嘉应,非朕敢任,其赦天下,与民均福。」王安石曰:「民每欲雨,陛下辄一祈未尝不辄应,此陛下至诚感天之效。然今岁日食正阳之月,恐宜以此降德音。」上从之。
  枢密都承旨曾孝□等言,定武臣睳法,诏依所定施行。先是,武臣犯赃,经赦□复旧官后,更立年考升迁。上曰:「若此,何以戒贪吏?」故命改法。至是,孝宽等议定,大略仿中书文臣□法,而少有增损,比枢密院旧□例为□。「比旧□例为□」,朱史削去。不知改法初欲戒贪吏后乃从□何故,当考。
  己未,太常丞、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李承之察访永兴、秦凤两路常平等事,大理寺丞、京西北路提举司勾当公事李察副之。承之本传云:转运判官杨蟠恃势不法,承之悉按以闻。旧纪载二人察访,新纪削去。
  诏诸路学官并委中书选京朝官、选人或举人充。又诏诸路择举人最多州军,依五路法,各置教授一员;委国子监询考通经品官,及新及第出身进士,可为诸路学官,即具所著事业以闻。新、旧纪于己未书置诸州学官。
  供备库副使苗授为西京左藏库使,内殿崇班、合门祗候王存为内藏库副使,西头供奉官、合门祗候王君万为崇仪副使,左侍禁韩存宝为供备库副使,左班殿直魏奇为内殿崇班,三班借职刘普为左侍禁,披带班殿侍赵简为左班殿直,左班殿直缴顺为东头供奉官,右班殿直郝贵为西头供奉官,三班借职毛政为右侍禁,三班差使孟志、王维新为左班殿直,三班借差赵亶、下班殿直吉庆并为右班殿直,凡十四人,皆以河州功最,经略司请先行赏故也。后又第有功人为六等,自三官至一官及递减磨勘年限有差。
  上初阅河州奏,亟令下王韶速具功状,谕以当厚赏。王安石曰:「但如下熙州时为复加厚。」上曰:「熙州已厚。」既而曰:「熙州时许以厚赏,后乃不如侬智高时,人失望。」安石曰:「谕以比下熙州时更优加酬奖可也。」上又曰:「河州战,人已屡胜,自计各有功,更令复往,恐疲苦,须更代。」佥以为太宗取河东遂,取幽州无功,正为如此。安石曰:「人情或未可知,但合问愿往者且留,愿归者即听归,据数于泾原选代可也。」上曰:「善。」先是,王韶与李宪连奏河州事,于是蔡挺白上:「功状只下王韶定,或并下李宪?」上令只下王韶曰:「韶正立事,必不肯为私。」安石曰:「王韶是大帅,自合委韶,何用更委李宪?」上从之。此据日录系初八日事,今附见。
  它日,安石又论李宪独奏边事及与王韶连奏经略司事皆非体,文彦博亦以以为韶不当如此。上令指挥宪勿书经略司事及独奏。蔡挺曰:「如此,即宪却要奏事不得。」上曰:「宪自要奏事无妨,但不当独奏及连书经略司兵事尔。」然指挥竟不批出。此据日录二十四日事,今附见,王安石以为蔡挺作奸也。安石又白上曰:「陛下赏功不当倦。人臣用命甚难,人君出爵禄甚易,陛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