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召而与之言。”歆便于府召见于庭中,诘问职事 长吏所施行,皓分别具对,皆有条理。乃署主簿、功曹〔三〕,举孝廉,由是知名。
〔一〕 按御览卷四七六引袁宏后汉书曰:“种皓字景伯,父为定陶令,有财三千万。父卒,皓皆以赈乡里贫贱者。其进趣名利者,皆不与交通。 ”与此文异,而与范书本传同。疑御览引书有名误,或系袁山松后汉书亦未可知。
〔二〕 据陈澧校而改。
〔三〕 范书本传无“功曹”二字。
二月戊戌,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作“三月”。按二月戊申朔,无戊戌,袁纪误。
夏四月辛亥,康陵东署大火。
秋七月甲午,平陵园寝火〔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甲申” ,袁纪误。
十月,上〔幸〕广城校猎〔一〕。光禄勋陈蕃上书谏曰:“臣闻人主有事于苑囿,唯西郊,顺时讲武,以杀〔禽〕(属)助祭〔二〕,尽孝敬之道也。违 是则为逸游,肆乐情意。故皋陶诫舜曰:‘无敢游佚。’〔三〕周公诫成王曰:‘无盘游于田。’〔四〕虞舜、成王犹有此诫,况德不及二主者哉!当今兵戈未戢, 是陛下焦心〔五〕,坐而待旦之时也。而不以是,乃扬旌旗之耀,骋舆马之观,非圣贤恤民之意者也。”上不纳。
〔一〕 “幸”字据文意补。或当作 “上校猎广城”。又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城’当作‘成’,马融上广成颂,即此。”
〔二〕 据范书改。
〔三〕 见书皋陶谟。文曰:“无教逸欲有邦。”乃皋陶将为帝舜谋而先语禹之语。
〔四〕 见书无逸,“游于田”作“ 于游田”,袁纪恐误倒。
〔五〕 范书“焦心”下有“毁颜” 二字,袁纪恐脱。
七年(甲辰、一六四)
春二月,太尉黄琼薨。
琼字世英,江夏安陆人。清贞守正,进止必以礼。居宰相位,廉平公正,数纳谠言,为朝廷所重。上亦愍惜焉,赠车骑将军、邟乡侯印绶,谥曰昭侯〔一〕。有孙曰琬。
〔一〕 范书“昭侯”作“忠侯”。
三月癸亥,殒石于右扶风〔一〕。
〔一〕 殒石于右扶风之鄠县也。又按三月壬申朔,无癸亥,疑系二月事。范书亦误。
太常杨秉为太尉〔一〕。
〔一〕 按范书桓帝纪,四年三月太尉黄琼免,四月刘矩为太尉。五年冬杨秉始代刘矩为太尉,与袁纪异。通鉴从范书,是。
是时中常侍侯览、贝瑗骄纵最甚,选举不实,政以贿成。秉奏览等佞谄便僻,窃国权柄,召树奸党,贼害忠良,请免官理罪。奏入,尚书诘秉掾曰 〔一〕:“ 夫设官分职,各有司存。三公统外,御史察内。今越左右,何所依据?其闻公具对。”秉〔使〕(便)对曰〔二〕:“除君之恶,惟力是视〔三〕。邓通失礼,申屠 嘉召而责让,文帝从而请之〔四〕。汉故事,三公鼎司,无所不统〔五〕。”尚书不能诘。上不得已,乃免览官,瑗削国事〔六〕。于是奏免刺史、郡守已下六十余 人,皆民之蠹也。
〔一〕 黄本作“掾”,蒋本改作“ 秉”,皆不当省,今并存之。
〔二〕 据范书改。即使掾复对尚书。
〔三〕 僖公二十四年左传中晋寺人披之言。杨伯峻曰:“此犹竭尽己力而为。”
〔四〕 事见汉书申屠嘉传。
〔五〕 惠栋曰:“袁宏纪:何敞谓宗由曰‘春秋称三公为宰者,言无所不统也’。汉书翟方进云‘春秋之义,尊上公谓之宰,海内无不统也’。又百官公卿表曰‘三公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
〔六〕 范书杨秉传作“延熹八年” 事。
夏四月乙丑,封皇后弟邓庾为育阳侯〔一〕。
〔一〕 范书皇后纪“庾”作“秉” ,乃邓皇后兄邓演之子,邓统之弟。
秋九月,武陵蛮夷叛,寇掠数郡。荆州刺史度尚讨之。将战,尚召治中别驾曰:“今后无转输,前有彊敌,吏士捷获已多,缓之则不肯力战,急之则事情 切迫,潜有逃窜。今与诸君俱处虎口,胜则功成,败则无余,为之奈何?”诸从事者莫知所出。尚宣言曰:“今兵实少,未可进,当复须诸郡兵至。且各休息,听其 射猎。”军中喜踊,大小皆出。尚密呼所亲燔其积聚,猎者还,莫不涕泣。尚使人慰劳曰:“蛮人多宝,足富数世,诸卿但不并力耳,所亡何足介意!”其明旦,秣 马蓐食,径赴〔贼〕(城)屯〔一〕。贼见尚晏然,不图其吏士愤激,遂克殄之。封尚右乡侯,除一子为郎。
〔一〕 据范书改。
尚字博平,山阳湖陆人也。初为上虞长,纠摘奸伏,县中谓之神明。擢门下书佐朱俊〔一〕,谓之干世之才。俊后显名,终如尚言。县有孝女曹娥,年十 四,父旴溺于江,不得尸。娥号慕不已,遂赴江而死。前后长吏莫有纪者,尚至官,改葬娥,树碑表墓,以彰孝行。〔二〕县民故洛阳市长淳于翼学问渊深,大儒旧 名,常隐于田里,希见长吏。尚往候之,晨到其门,翼不即相见,主簿曰:“还。”不听,停车待之。翼晡乃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