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5-史藏 -15-志存记录

177-台阳见闻录-清-唐赞衮*导航地图-第18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民间亦乏盖藏。加以近年洋船、商船,搬运大空,筹补更形掣肘。向藉凤山一隅余米运郡接济,无论年岁丰歉,如遇风帆不顺,米船较少,米价日昂,贫民即嗟食贵。台地人心浮动,游手太多,往往因此滋事;朝不谋夕,更多意外之虞。是郡城义仓积榖,尤为紧要,难为膜视。现核仓榖仅存一万七千四百零百,所余榖价,除发商生息银一万五千三百两、实存道库银一万七千七百零两,除遴派员绅采买收储外,并责成董事随时稽察,不假胥吏之手。如遇米少价贵,再议开仓粜济,以平市价。
所粜价值,仍于米贱之日,立时买榖还仓,庶于海外民食,稍有裨益。
  税饷(田房、当)
  田房税者,顺治四年,定民间置买田地房屋,必用布政司契尾,每两输银三分,今谓之税契;年无定额。当税者,开设当铺,质人衣物而取厚利,故税之。每铺征银五两,以其开闭无常,亦无定额。此二款,与内地同。
  船税
船有尖艚、杉板、■〈舟古〉船、渡船、采捕船之分。其税有以只计者;有按其梁头大小以担计者,每担以百觔为则。尖艚每只征银八钱四分。杉板每只,半之。彰化■〈舟古〉船,每只征银一两一钱五分五厘。渡船、采捕船,每担征银七分七厘。俗称有澎仔、龙艚、大■〈舟古〉、小■〈舟古〉、按边、穵仔、一封书等名,皆往来南北各港贸易采捕、不能横渡大洋者。内地江海巨舸,均按梁头科税,渡船、鱼船不征也。台湾则正税外,更有规礼。
  干隆二年,高宗特谕:海岛居民置小艇捕鱼以餬其口,乃年有规礼,为衙门公事之用,渔人多受剥削,颇苦累;着即永行禁革。若有公用必不可少之处,将他项银两酌拨补之。
  港潭塭饷
  港、潭、塭饷,就蓄鱼、产鱼之所征之。港者,海水支流之处。潭者,平埔开洼积水甚深。塭者,沿壖筑岸,纳水其中。咸待鱼繁,以资捕取。港以所计;有征银二百二十两者,或六十、九十余两,少至一两及四钱,分别大小征纳。潭亦以所计;每所征银十二两及七两零不等。塭以口计;每口征银五十两及七两九钱零至五钱止,亦视大小为等差。
  番丁社饷
  查台、凤、嘉、彰、淡水等县,向有番丁饷、番社饷、鹿皮饷等项,全额每年共祇银一千余两。民户丁口银,干隆十二年奉准部咨,匀入田亩之内征收;因番丁并无地粮可匀,是以仍照旧额丁饷、社饷、鹿皮饷,分别征收。
  惟社番非民可比,不通言语、文字,向系责成通事社总包征。每年缴数寥寥,早已有名无实。其通事、社总如何向番科派,亦无从查悉,难免无假公济私情事。此次番界垦熟之地,已议减半升科,则前项番丁、番社、鹿皮饷银,与匀入田亩之例相符,应请全数蠲除,以杜影射苛扰。
  屯田(番租附)
  查台湾先由熟番而化,叠次随军打仗出力,奉将军公福奏准,挑募屯丁,以资捍卫。全台分设大屯四、小屯八,屯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一十二员、屯丁四千名,拨出番界已垦田园三千七百余甲,分六等征租。田,上则每甲征租榖二十二石,中则一十八石,下则一十四石;园,上则每甲征租榖一十二石,中则一十石,下则八石。每石折银一元,归官征收,支给屯弁丁俸饷,不给供榖;此即所谓屯租也。
  又拨出番界未垦荒埔五千六百九十余甲,分给耕种收租。屯千总每员一十甲,把总五甲,外委三甲,屯丁每名自一甲至一甲三分、一甲六分不等,以及番社垦耕之田园,而仅完纳番丁,不征供榖;此即所谓番租也。
第从前番租田园所以不征供榖者,系因各番社甫经归化,垦耕田园无多,以示招徕之意。现在各番社归化,田园日辟日增,且有续垦民业,藉称番租,影射朦混,匿报升科。若仍拘泥旧例,实于催科大有窒碍。即屯租一项,本属官业民佃,所征租榖,旧章亦不为昂。但年湮代远,案档遗失,屯佃子孙私相售卖,以致现下管屯之户,率皆用价承买而来,原佃非已逃亡,即多故绝;若仍照六等征租,民力实有难支。详请番屯租田园,均与民业一律升科纳赋。
惟屯租田园所收屯租,原以支给屯弁丁俸饷;现屯田既拟改征银米,则各屯俸饷自应就各县于应征银米项下,按年拨完、造报。
  又,番租田园应征番丁银两,此系丁银与地税,本两不相涉;犹之民业之有无,丁不在粮银秋米之内。将来拟由县查照旧额应征银数,即就番、屯两业,按上、中、下则田园均匀配搭征收,毋庸另议更张。
  。盐政
  晒盐
  台南五场,每年分■〈日凡〉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