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京东,及令河北转运使出廪赈粜。以两路粟贵故么。
二十二日,青州请以官廪粟豆二千斛许粥,米万斛减价出粜,以惠贫民。从之。
二十五日,诏:「诸路灾伤州军并许粥、贱粜,以惠贫民。」
二月,京西转运司言:「管内贫民甚多,无以赈济,望发绛州粟十万斛赴白波出粜。」从之。
三月,知虢州查道言:「春雨滋洽,麦苒尤盛盛:原作「甚」,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六、《补编》第五八五页改。,民间多乏种粮。州仓麦除留赡用外,余四千石,望以赈贷。」从之。
十月,同、耀州饥民多流亡,诏转运司赈之。
四年正月,令利州路转运司赈贷贫民,以旱故么。
二月一日,以淮南、江、浙谷贵民饥,命都官员外郎韩亿、合门祗候王君许乘传安抚,发常平仓粟减直出粜以赈之。民有以粮储济众者,第功恩奖。其乏食持仗盗粮者,并减等论罪。
是月,诏曹、濮、郓、单、徐州、淮阳军赈贷民,以河决为害故么。
三月一日,令淄州以粟贷州民饲牛。
七日,令府州赈贷藩部,以去岁旱故么。
五月,令永兴、凤翔减价粜粮,以济阶、成、秦、凤州流民。
六月,太常少卿、直史餐陈靖言:「朝廷每遇水旱不稔之岁,望遣使安抚,许法招诱富民纳粟,以助赈贷。」从之。
干兴元年二月八日兴:原作「熙」,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六、《补编》第五八五页改。,苏、湖、秀州雨坏民田坏:原作「怀」,据同书食货五七之六、《补编》第五八五页改。,谷贵民饥,命出仓粟赈贷之。
十一日,徐州民饥,诏发廪粟赈贷。
仁宗天圣三年三月,京西转运使张意言:「襄、(颖)[颍]、许、汝等州经水,损恶解八万余石,不堪支遣,请分给阙食之民。」从之。
四年十二月,诏:「诸处州军经春有斛斗价高处,虑人户失所,宜令京东、京西、河北、淮南转运司选官,将本处常平仓斛斗减价出粜。或无常平仓处,即以省仓斛斗除留准备外出粜,以济贫民。」
六年三月,成德军言:元氏县民饥,请支借斛斗。从之。
五月,河北路体量安抚王沿言:「保州、永定军百姓艰食,已令逐处发仓廪各万石减价出粜。自邢、赵、真定府等处,各令支借种粮与归业人户,并与倚合今年夏秋税赋,及令
逐处倍功安恤」。从之。
七年五月六日此下三条,同书食货五九之一及《长编》卷二五三皆系于熙宁,当是。,中书门下言:「户房闻灾伤路分募人工役,多不预先将合用人数告示,以致饥民聚集,却无合兴工役。欲乞下司农寺欲乞:原作「并依所」,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改。,令逐路有合兴工役,并依所计工数晓示,逐旋入役旋:原作「旅」,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七、五九之一、《补编》第五八六页改。,免致饥民过有聚集,以致失所。」
九年二月五日,河北西路提刑司言:「邢、怀州连年灾伤,若令应副十分春夫,必难胜任。欲乞特赐免放一半。」从之。
十月十二日,中书门下言:「广东经略、转运使等言:「潮州海阳潮涨,推流屋舍、田苒,死失人口。乞令本路提刑司躬亲前去,依条存恤。」从之。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未改元。六月十八日,诏:「在京永泰、景阳、通天、安肃四门,此月十七日给河北流民米,止六月终。仍晓谕以河北近得雨,令归本贯。其不愿归,勿强之。仍晓令河北转运司,应灾伤州军县分,依此晓告,倍功安存。」臣僚上言,河北讹传京师散流民米,恐未流移者咤兹诱引,皆来入京,故约束之。
神宗熙宁元年七月,诏恩、冀州洒决水灾,令省仓赐粟。详见《恤灾门》。
二年四月,降空名祠部五百道付两浙转运司,令分赐本路曾经水灾及民田薄收州军,相度灾伤轻重,均其多寡,召人纳米或钱,以备赈济。
七月十八日,诏:「水灾州军,令本路转运判官、提点刑狱分往被灾处照恤。贫民阙食者,支广惠仓斛斗赈济。如不足,量支省仓物。仍于人户便近处减常平物价就粜。若贫人无钱,相度赊粜,令至秋送纳。其非税
户,即与远立日限纳价钱,并委就近施行讫奏。」
三年五月八日,诏雄州以两属人户如遇灾伤,即特贷粮,接续俵散,分作料次送纳。
六月,诏:「在京诸仓米斛之数已丰丰:原作「豊」,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七、《补编》第八一○页改。,访闻日近民间粳米价直稍贵,所有淮南上供新米,仰酌中估定钱数,遣官分诣市置场出粜,以平物价。」
四年二月十三日,诏:「河北转运、提刑司体量贝、冀彻边少雨雪州军乏食饥歉人户,多方赈贷存恤。其见欠残零税赋,并权与倚阁阁:原作「合」,据《长编》卷二二○改。。」
三月十六日,诏判永兴军郭逵,如本路州军有饥荒处,并以官廪赈济。详见《恤灾门》。
十八日,诏:「缘边熟户及弓箭手见欠贷粮未经除放,其见今阙食者,安抚司更量与赈贷。」
六年六月七日,中书门下言:「检正刑房公事沈括状,乞今后灾伤年分,如大段饥歉更合赈救者,并须预具合修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