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官属之贪暴者,王三遣使请之,不为动。宣宁县有杀人者,蔓引数十人,一谳得其情,尽释之。沁州民郭仲玉为人所杀,有司以蒲察山儿当之,旸察其诬,踪亦得杀人者,山儿遂免死。六年,转佥淮东廉访司事,改宣文阁监书博士,兼经筵译文官。
七年,迁右司都事。顺江酋长乐孙求内附,请立宣抚司及置郡县二十三处。旸曰:“古人有言,鞭虽长不及马腹,使郡县果设有事,不救则孤来附之意,救之则罢中国而事外夷,所谓获虚名而受实祸也。”与左丞吕思诚抗辩甚力,丞相太平笑曰:“归都事善戆,何相抗乃尔邪!然策将焉出?”旸曰:“其酋长可授宣抚,勿责其贡赋,使者赐以金帛,遣归足矣。”卒从旸言。
有诉太平马前,太平索皮服予之,仍核在官所藏皮服之数,悉给贫民。旸曰:“宰相当以广济天下为心,皮服有几何,而欲悉给之邪?莫若录寒饥者赈之。”太平愧谢。
湖广行省左丞沙班卒,其子沙的方为中书掾,请奔丧。执政以沙的有兄弟,不许。旸曰:“孝者,人子之同情,以有兄弟而沮其情,非所以孝治天下也。”遂许之。
广海瑶贼入寇,诏朵儿只丹将思、播杨元帅军以讨之,旸曰:“易军而将,不谙教令,恐不能决胜。若命杨就统其众,彼悦于恩命,必能自效。所谓以夷狄攻夷狄,中国之利也。”帝不从,后竟无功。
八年,迁左司员外郎。六月,迁参议枢密院事。时方国珍未附,诏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朵儿只丹讨之,一军皆没,朵儿只丹被执,将罪之。旸曰:“将失利,罪固当诛。然所部皆北方步骑,不习水战,是驱之死地也。宜募海滨之民习水者讨之。”既而国珍遣人从朵儿只丹走京师,请降。旸曰:“国珍已败我王师,又拘我王臣,力屈而来,非真降也。必讨之以令四方。”时朝廷方事姑息,卒从其请。后果屡叛,如旸言。迁御史台都事,俄复参议枢密院事。十二月,擢枢密院判官。
九年,转河西道廉访使,未上,改礼部尚书。会开端本堂,皇太子就学,召旸为赞善。未几,迁翰林学士、同修国史,仍兼前职。旸言:“师傅当与皇太子东西相向授书,其属亦以次列坐,虚其中座以待至尊临幸。不然,则师道不立。”从之。俄以疾辞。帝遣基司郎中赵琏赐白金、文绮,不受。
初,旸在上都时,脱脱自甘州还,且入相,中书参议赵期颐、员外郎李稷谒旸私第,致脱脱之命,属草诏,旸辞曰:“丞相将为伊周事业,入相之诏当命词臣视草,今属笔于旸,恐累丞相之贤。”期颐曰:“若帝命为之,奈何?”旸曰:“事理不顺,亦当固辞。”期颐知不可屈,乃已。
十年正月,迁四川行省参知政事。十二年,除刑部尚书。十五年,再除刑部尚书。凡三迁,皆以疾辞。
十七年,授集贤学士,兼国子祭酒。使者迫之。旸舆疾至京师,卧于南城,不起。时海内多故,旸上三策:一曰振纪纲,二曰选将材,三曰审形势。洋洋数千言,朝廷不能用。十一月,以集贤学士、资德大夫致仕,给半俸终身,辞不受。明年,乞骸骨,侨居弘州。徒蔚州,后移居解州之夏县。皇太子至冀宁,强起之,居数月,复还夏县。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三。
徐奭,字周臣,彰德安阳人。由国子生为学录,累迁户部主事,擢员外。拜监察御史,劾台臣不称职者。出佥浙西道肃政廉访司事,为中台都事。再迁为浙东道肃政廉访使,以静治闻。入为户部尚书,参议中书省事。拜治书侍御史,与言事者不合。谢病归。后除礼部尚书,擢河东山西道宣慰使,拜河南江北等处行省参知政事,改集贤侍讲学士。至正四年卒,年六十五。
奭为人恂恂,至当官莅事,意有不可,即言之,故屡为奸人所中云。
史臣曰:“王克敬之练达,崔敬、盖苗之侃直,韩镛、归旸、徐奭之刚介,皆惠宗时名臣也。当时权在丞相,左右丞、参政一忤丞相意,即斥去,镛与苗,并以忤丞相,不能久于其位,惜哉。”
卷二百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十
吕思诚 武祺 成遵 贾鲁
吕思诚,字仲实,平定人。父允,佥汉中道廉访司事。母冯氏梦见神人,及寤,思诚生,有光照室,人异之。
长从萧奭学,擢泰定元年进士第,授同知辽州事,未赴,丁内艰。改景州蓚县尹,差民户为三等,均其徭役,刻孔子象,令社学编祀之。春行田,树畜勤敏者,赏以农器。印文簿畀社长,秀月报县,不孝弟、不事生业者,悉书之,罚输作。胥吏豪猾者,窜名职田户,思诚悉革之。
天历初,军兴,豫贷钞于富民造兵器,事先集,而民不扰。天旱,道士持青蛇曰:“卢师谷小青龙也。祷之雨。”思诚杀蛇,笞道士,即日雨。
擢翰林国史院检阅官,俄迁编修。文宗在奎章阁,敕取国史阅之,院长不敢言,思诚独跪阁下,争曰:“国史纪当代人君善恶,天子无阅之者。”事遂寝。累擢国子监丞、司业。
拜监察御史,与斡玉伦徒等劾中书平章政事彻里帖木儿变乱朝政,疏留中不下。思诚纳印绶殿前,遂出佥广西廉访司事。巡行郡县,土官于元帅恃势陵人,恐事觉,遣其子迓思诚于道。思诚缚至县,痛惩之,一道震肃。移浙西道,达识帖睦迩为南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