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传注
〔一〕 基,李固长子。固被诛,基与弟兹皆死于汉中。范书载基死于偃城狱中,必涉基偃师长而误。
 四八五 李燮字德公。初李固既策罢,知不免祸,乃遣三子归乡里。时燮年十三。有顷难作,下郡收固三子,二兄受害。燮姊文姬乃告父门生王成曰〔一〕:「今委君以六尺之孤,李氏存灭,其在君矣。」成乃将燮入徐州界中,变名姓,为酒家佣,而成卖卜于市,阴相往来〔二〕。梁冀既诛,而灾眚屡见。明年史官上言,宜有赦令,又当存录大臣冤死者子孙。于是求固后,燮乃以本末告酒家,酒家具车重厚遣之〔三〕。后王成卒,燮以礼葬之〔四〕,感伤旧恩,每四节为设上宾之位而祠焉。(汪)──御览卷四二○

〔一〕 袁纪作「固之仆隶也」。而范书、华阳国志均与续书同。沈钦韩曰:「案传云燮从受学,则非仆隶也。」沈说是。
〔二〕 谢承书李燮传作「燮远遁身于北海剧,托命滕咨家以得免」,与诸书大异。
〔三〕 范书本传下有「皆不受」三字。
〔四〕 袁纪作「会赦得免,而成病卒」,下始言归乡里,与此异。范书同续书。
 四八六 李燮拜京兆〔尹〕〔一〕,诏发西园钱,〔燮〕(君)上封事〔二〕,遂(上)〔止〕不发〔三〕。吏民爱敬,乃谣曰:「我府君,道教举,恩如春,威如虎,刚不吐,弱不茹,爱如母,训如父。」(姚。汪。俊──类聚卷一九 ○ 御览卷四六五

〔一〕 据御览卷四六五补。
〔二〕 据御览卷四六五改。
〔三〕 同右。
  杜乔传
 四八七 〔杜乔字叔荣〕〔一〕。累祖吏二千石。乔少好学,治韩诗、京氏易、欧阳尚书,以孝称。虽二千石子,常步担求师。(姚。汪)─ ─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六一一
〔一〕 据御览卷六一一补。
 四八八 乔诸生耿伯尝与鲔同止。冀讽吏执鲔为乔门生〔一〕。(
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值桓帝建和元年,刘鲔讹言清河王当统天下,事发被诛。梁冀欲害杜乔,故诬陷之。
 四八九 梁冀讽有司劾杜乔,遂执系之,死狱中。与李固俱暴尸于城北,故人莫敢视者。乔故掾陈留杨匡闻之号哭,星行到洛,托为夏门亭吏,守卫尸丧,驱护蝇虫。都官从事执之以闻,太后义而不罪。使于是带铁锧上书诣阙〔一〕,乞杜李二公骸骨,太后许之。成礼殡殓,送乔丧还家,葬送行服,隐匿。(汪)──御览四二○

〔一〕 疑「使」系「匡」之讹。
  吴佑传
 四九○ 吴佑字季英〔一〕,陈留人。父恢,南海太守。佑年十二,随恢到官。欲以杀青简写尚书章句〔二〕,佑谏曰:「今君踰江湘,越五岭,僻在海滨,风俗虽陋,然多珍玩,上为朝廷所疑,下为权戚所望。此章若成,载必兼两。昔马援以薏苡兴谤,王阳以衣囊邀名〔三〕,嫌疑之戒,愿留意焉。」恢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者。」〔四〕(汪)──御览卷四五二 ○ 范书本传注。

〔一〕 「佑」原作「佑」,与袁、范诸书同。然李贤曰:「续汉书作『佑』。」今据以正,下同。
〔二〕 李贤曰:「杀青者,以火灸简令汗,取其青易书,复不蠹,谓之杀青,亦谓汗简。义见刘向别录也。」
〔三〕 参见张璠纪桓帝纪注。
〔四〕 同右。
 四九一 吴佑年二十〔一〕,丧父,居无担石而不受赡遗。常牧豕于长垣泽中〔二〕,行吟经书。遇父故人,谓之曰:「卿二千石子,而自业贱事,纵子无耻,奈先君何?」佑辞谢而已,守志如初也。〔
年四十余,乃为郡吏,举孝廉〕〔三〕。(姚。汪)──御览卷四八四 ○ 书钞卷七九 范书本传注 御览卷七二
〔一〕 书钞卷七九作「年三十」,误。
〔二〕 参见袁山松书吴佑传注。
〔三〕 据书钞卷七九、范书本传注补。
 四九二 吴佑迁胶东侯相,政尚清静,以身率下,褒贤劝善为务。──职官分纪卷三二
 四九三 赋钱五百,为父市单衣〔一〕。──范书本传注
〔一〕 时佑任胶东侯相,啬夫孙性私赋民钱五百,市衣以进父。范书不载所赋钱数,李贤引续书以注。
  延笃传
 四九四 李文德素善延笃,谓公卿曰:「延笃有王佐之才。」欲令引进之。笃闻,为书止文德曰:「吾常昧爽栉梳,坐于客堂,朝则诵虞夏之书,历公旦之典礼,览仲尼〔之〕春秋〔一〕。当此之时,不知天之为盖,地之为舆〔二〕,慎勿迷其本,弃其生也。」(姚。汪)──类聚卷七○ ○ 御览卷七一四 白帖卷一四

〔一〕 据御览卷七一四补。李贤引班固东都赋曰:「今论者但知诵虞夏之书,咏殷周之诗,讲羲文之易,论孔氏之春秋。」
〔二〕 李贤引宋玉大言赋曰:「方地为舆,员天为盖。」
  史弼传
 四九五 敞为京兆尹〔一〕,化有能名,尤善条教,见称于三辅。(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敞,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