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之父。
 四九六 史弼迁河东太守,断绝书属。中常侍侯览遣诸生赍书请之,并求假盐税。弼大怒,乃付安邑狱,拷杀之。览遂诈作飞章下司隶,诬弼诽谤,槛车征。前孝廉魏劭毁变形服,诈为家僮,赡护于弼。弼遂受诬事,当弃市。劭与同郡人卖郡邸,行赂于览,得减死罪一等,论输左校。时人或讥曰:「平原行货免君〔一〕,无乃甚乎?」陶丘洪曰:「文王羑里,闳、散怀金〔二〕。史弼遭患,义夫献宝,亦何疑焉!」议者乃息。(汪)──御览卷四二○

〔一〕 弼前曾出任平原相,诏书下令举党人,弼独无所上。平原人感怀其德,故卖郡邸以赎弼。
〔二〕 周文王曾被殷纣王囚于羑里,其臣闳夭、散宜生以黄金千镒求有莘氏美女、骊戎文马、有熊九驷献与纣王,使文王得以赦归。事见史记。
  卢植传
 四九七 植字子干,少事马融,与郑玄同门相友。植刚毅有大节,尝喟然有济世之志,不苟合取容,不应州郡命召。建宁中,征博士,出补九江太守,以病去官。作尚书章句、礼记解诂。稍迁侍中、尚书。张角起,以植为北中郎将征角,失利抵罪。顷之,复以为尚书。张让劫少帝奔小平津,植手剑责数让等,让等皆放兵,垂泣谢罪,遂自杀。董卓议欲废帝,众莫敢对,植独正言,语在卓传。植以老病去位,隐居上谷军都山。初平三年,卒。(姚。汪)──魏志庐毓传注 ○ 水经注卷一四湿余水注 御览卷二四一

 四九八 太祖北征柳城,过涿郡,令告太守曰:「故北中郎将卢植,名著海内,学为儒宗,士之楷模,乃国之桢干也。昔武王入殷,封商容之闾;郑丧子产,而仲尼陨涕〔一〕。孤到此州,嘉其余风。春秋之义,贤者之后,有异于人〔二〕。敬遣丞掾修坟墓,并致薄醊,以彰厥德。」植有四子,毓最小。(姚。汪)──魏志卢毓传注

〔一〕 史记殷本纪曰:「商容贤者,百姓爱之,纣废之。」又昭公二十一年左传曰:「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二〕 昭公二十年公羊传曰:「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也。」
 四九九 卢植能饮一石不醉。(姚。汪)──类聚卷七二
  赵岐传
 五○○ 赵岐字台卿。献帝以为太仆,持节安慰天下。(姚。汪) ──类聚卷四九 ○ 御览卷二三○ 书钞卷五四
  皇甫规传
 五○一 皇甫规以西羌之叛,为中郎将,讨纳叛羌。(姚。汪) ──书钞卷六三
 五○二 皇甫规字威明,安定人 疠度辽将军,上书荐中郎将张奂自代。及党事起,天下名贤多见染逮。规虽为名将,素誉不高,自以西州豪杰,耻不得豫,乃先自上言:「臣前荐故大司农张奂,是附党。」朝廷知而不问也。(汪)──御览卷六三

 五○三 皇甫规,安定人。〔乡人〕有以货买雁门太守〔一〕,还家,书刺谒规,规卧不迎。既入,而问曰:「卿前在郡,食雁美乎?」有顷,白王符在门,规素闻符名,乃遽起,衣不及带〔二〕,屐履出迎,援符手而还,与同坐极忻。时人为之语曰:「徒见二千石,不如一缝掖〔三〕。」言书生道义之为贵。(汪)──御览卷四七四 ○
 又卷四九五 书钞卷三四
〔一〕 据御览卷四九五补。
〔二〕 书钞卷三四作「衣不及席」,非。
〔三〕 郑玄曰:「逢,犹大也。大掖之衣,大袂单衣也。」范书王符传亦作「缝掖」,而礼记儒行「缝」作「逢」,古字通,亦可作「
丰」。
  张奂传
 五○四 张奂字然明,永寿元年迁安定属国都尉,郡界以宁。羌豪帅〔离湳〕感奂德〔一〕,上马二十四,先零(遣)酋长又遗金渠八枚〔二〕。奂〔受之,而〕召主簿〔张祁〕于〔诸〕羌前〔三〕以酒酬地曰:「使马如羊,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以入怀。」悉以马、金还之。(姚。汪)──书钞卷三八 ○ 御览卷八○九 又卷八九四 事类赋注卷九

〔一〕 据御览卷八九四补。其「湳」下有夹注曰:「奴感切。」
〔二〕 「遣」系衍文,据他三引删。
〔三〕 「受之而」三字及「诸」字据御览卷八○九补。「张祁」二字据御览卷八九四补。范书本传未载主簿姓名。
 五○五 张奂字然明,与段纪明、皇甫威明,俱显京师,号「凉州三明」,并为匈奴中郎将。(汪)──御览卷二四一
 五○六 张奂字然明,拜太常卿,〔设职官粮限施行〕〔一〕。奂〔素〕有清节〔二〕,〔当〕可否之间〔三〕,强御不敢夺也。该览群籍,古今详备。(姚。汪)──御览卷二二八 ○ 书钞卷五三

〔一〕 据书钞卷五三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五○七 张奂少立志节,董卓慕之,使其兄遗缣百匹。奂恶卓为人,绝而不受。(汪) ──御览卷八一八
 五○八 张奂光和四年卒。遗令曰:「吾前后仕进,十腰银艾〔一〕,不能和光同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