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篡」、「窜」,义亦通也。又李贤引扬雄方言曰:「秦晋言非其事谓之皮傅。」即牵强傅会之意也。

  马融传
 四四八 马融安帝时为大将军邓骘所召,拜校书郎中。在东观十年,穷览典籍,上广成颂〔一〕。(汪)──职官分纪卷一六
〔一〕 汪辑未注所出,且无前两句。
 四四九 融为校书郎,又拜郎中〔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参见谢承书马融传注。
 四五○ 融对策于北宫端门。(汪)──范书本传注
  蔡邕传
 四五一 蔡伯喈,陈留圉人。通达有俊才,博学善属文,伎艺术数,无不精综。(姚。汪)──世说新语品藻注 ○ 史略卷二
 四五二 蔡邕避难在吴,告人曰:「吾昔经会稽高迁亭,见屋椽竹从东间数第十六可以为钥。」取用,果有异声。(汪)──御览卷一八八 ○ 又卷一九四
 四五三 董卓为司空,辟蔡邕,称疾不就。卓大怒,詈曰:「我力能族人!」邕不得已,及到,署祭酒。(汪)──御览卷四六六
 四五四 〔以侍中〕仕至左中郎将〔一〕。为王允所诛。(姚。汪)──世说新语品藻注 ○ 御览卷二四一
〔一〕 据御览卷二四一补。
  左雄传
 四五五 虞诩以左雄有忠公节,上疏荐之曰:「伏见议郎左雄,数上封事,至引陛下身遭危难以为警戒,实有王臣蹇蹇之节,周公谟成王之风〔一〕,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由是拜雄尚书。(姚。汪)──御览卷六三○
 ○ 类聚卷五三 书钞卷三三
〔一〕 李贤曰:「谟,谋也。即尚书立政、无逸篇之类也。」
 四五六 左雄字伯豪,为尚书,迁仆射,奏孝廉不满四十,不得察举。广陵孝廉徐淑未满,对曰:「汉诏云『有如颜子者不限年』〔一〕,是故本乡以淑充选。」雄诘之曰:「昔者颜子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淑默然无以对也。──书钞卷七九

〔一〕 范书本传作「颜回、子奇」。
 四五七 左雄奏征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章)〔一〕,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于是负书来学,云集京师。(姚。汪)──范书臧洪传注 ○ 书钞卷五六

〔一〕 据书钞卷五六删。范书本传亦无「章」字。
  周举传
 四五八 周举字真先〔一〕,为并州刺史。太原一(部)〔郡〕,〔二〕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戒〔三〕,或一月寒食,〔莫敢烟爨,老小不堪,岁岁多死者〕〔四〕。举到,以吊书置子推庙,言盛冬灭火,残损人命,非贤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五〕,使还温食。于是众人稍解,风俗颇革。(姚。汪)──书钞卷七二 ○ 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五六

〔一〕 书钞卷五六、初学记卷一二均作「宣光」,而东观记、袁纪、范书皆然 鸫姚辑作「贞先」,汪辑删而不录。孔广陶以为「贞」本作「真」,宋钞避仁宗讳。今录而存疑,或系周举别字亦未可知。

〔二〕 据范书本传改。
〔三〕 「龙忌」者,禁火之日也。范书本传李贤注:「龙,星,木之位也,春见东方。心为大火,惧火之盛,故为之禁火。俗传云子推以此日被焚而禁火。」
〔四〕 据类聚卷五○改补。书钞卷七二仅有「人多不堪」四字。御览卷二五六同类聚卷五○所引。
〔五〕 据类聚卷五○补。御览卷二五六亦然。
 四五九 周举字宣光,梁商表为从事中郎。商疾甚,帝问遗言,对曰:「臣从事中郎周举,清慎高亮,不可不任。」拜谏议大夫。(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六 ○ 初学记卷一二 御览卷二二三

 四六○ 〔周举字宣光〕〔一〕,顺帝时,诏遣八使循行风俗,皆选素有威名者。乃拜举侍中,〔与侍中〕杜乔〔二〕、守光禄大夫周翃〔三〕、前青州刺史冯羡、尚书栾巴、侍御史张纲、兖州刺史郭遵、太尉长史刘班并守光禄大夫〔四〕,分行天下。〔其刺史、二千石有赃罪显明者,驿马上之;墨绶以下,便辄收举;其有清忠惠利,为百姓所安,宜表异者,皆以状上〕〔五〕。于是八使同拜,天下号曰「八俊」。于是奏劾贪猥,表荐清公,朝廷称之。(汪)──书钞卷四○ ○ 御览卷七七八

〔一〕 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二〕 据汪辑补。
〔三〕 御览卷七七八「翃」作「栩」。袁纪、范书亦然。作「翃」恐误。
〔四〕 「太尉」原误作「太守」,据御览卷七七八径改。
〔五〕 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黄琼传孙琬
 四六一 黄琼字世英,迁尚书令。明习故事,号为富赡。──职官分纪卷八
 四六二 黄琬字子琰,江夏人。少失父母而辨惠。祖父琼初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蚀,京师不见,梁太后诏问所蚀多少,琬年七岁,在傍曰:「何不言日蚀之余,如月之初?」琼大惊,即以其言应诏,后深奇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