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御览卷四○七
 三二八 震仕郡为主簿。时户曹史袁叔稚以微愆,太守郭宗怒,闭阁罚之。众皆悚惧,震排闼直入,乃前谏曰:「袁史则故御史珍之孙,独何为苛罚?脱有奄忽,如何入阁?」遂释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三二九 朱震又为郡从事,曰:「震宿有负薪之忧,力疾就车,职重人轻,必不堪久。」时济阴太守单匡,常侍弟,在官放恣〔一〕,〔种〕(单)患之〔二〕,辟震,请见曰:「当为鹰犬。」(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三)

〔一〕 「官」原误作「宫」,径正之。
〔二〕 种,即第五种。」据范书第五种传及朱震传改。时受第五种之委托而参预此事者,尚有州从事卫羽也,见本书种传。
 三三○ 朱震字伯厚,陈留人也。〔性刚烈〕〔一〕。初为州从事,〔到府,此间三部督邮来谒,皆收送考,所得词上尚书〕〔二〕。奏济阴太守单匡赃罪,并连匡兄中常侍车骑将军超。桓帝收匡下廷尉,以遣超狱谢。三府谚曰:「车如鸡栖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九 ○ 类聚卷九三 书钞卷七三 御览卷八九四事类赋注卷二一

〔一〕 据类聚卷九三、御览卷八九四、事类赋注卷二一补。
〔二〕 据书钞卷七三补。其中「部」误作「州」,径改。
  刘淑传
 三三一 刘淑字仲承,举贤良方正,对策十二科,为天下诸儒之表,擢为议郎。(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六
 三三二 刘淑字仲承〔一〕,为侍中,朝夕建议,谒忠于朝,补救二百余事〔二〕,悉有篇章,朝廷有疑事,密诏问焉。(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八 ○ 御览卷二一九
〔一〕 「淑」原误作「升」,据御览卷二一九径改。
〔二〕 御览卷二一九「补救」作「补政」。
  李膺传子珪
 三三三 〔李膺〕出补蜀郡太守〔一〕,修庠序,设条教,〔申典礼〕〔二〕,明法令,维恩并行,〔下民悦之〕〔三〕。蜀之珍玩,不入于门。益州纪其政化,朝廷举能理剧,转乌桓校尉。(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 书钞卷七五

〔一〕 据书钞卷七五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三三四 膺常率步骑临阵交战〔一〕,身被创夷,拭血进战,遂破寇,斩首二千级。(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时膺已任乌桓校尉,因鲜卑数犯塞,故出战破之。
 三三五 李膺字符礼,拜司隶校尉。张让弟翔为野王令,贪残无道,畏膺而逃,藏让合柱中。膺率将吏,破柱取翔,出狱杀之。让诉冤于帝,帝诏膺诘之。膺曰:「仲尼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今臣列官已积旬,惧以淹留为愆,不意获速疾之罪。留之五日,克殄大恶。」帝顷谓让曰:「此尔弟之罪,司隶何愆?」自是宦侍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帝问其故,并叩头曰:「畏李校尉。」──书钞卷六一

 三三六 学中诸生与李膺等更相褒重,莫不〔畏〕(思)其贬议。〔一〕时河南张成善说风角,推占当赦,遂教子杀人。李膺为河南尹,督之,促收捕,既而逢宥获免。膺愈愤,竟案杀之。初成以方伎交通宦官,帝亦颇讯其占,成弟子牢修因上书诬告膺等多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于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国,逮捕党人。(孙。王。汪。黄)──类聚卷五二 ○ 御览卷六五二

〔一〕 畏、思形近而讹,据御览卷六五二改。
 三三七 膺子珪〔一〕。(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范书党锢传「珪」作「瓒」。
  刘佑传
 三三八 〔刘佑字伯祖,中山安国人〕〔一〕。宗室胤绪,代有名位。少修操行,学严氏春秋、小戴礼、古文尚书。仕郡为主簿。郡将小子尝出钱付之,令市买果实。佑悉以买笔〔墨〕书具与之〔二〕,因白郡将,言「郎君年可入小学,而但傲佷〔三〕,远近谓明府无过庭之教,请出授书」。郡将为使子就佑受经,五日一试,不满呈限,白决罚,遂成学业,〔阖郡称美〕〔四〕。(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 书钞卷七三 御览卷九六四 书钞卷一○四

〔一〕 据御览卷九六四补。
〔二〕 据书钞卷七三、又卷一○四、御览卷九六四补。
〔三〕 佷,戾也,音很。
〔四〕 据书钞卷七三补。
 三三九 刘佑字伯祖〔一〕,补尚书郎。佑才辨有大笔,自在台阁,陈国家故事,每有奏,决于口笔,为群僚所伏。(姚。王。汪)──书钞卷六○
〔一〕 「佑」原误作「裕」,径改之。
 三四○ 刘佑字伯祖〔一〕,为司隶校尉。权贵子弟罢职,遂还京师,辄改易舆服,隐匿财宝。(姚。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 「佑」原误作「治」,「祖」误作「拒」,皆径改。
  魏朗传
 三四一 魏朗补河内太守,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