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卷五七潘安仁马汧督诔注
陈蕃传周璆 刘 成 朱震
三一六 陈蕃家贫,不好扫室,客怪之者,或曰:「可一扫乎?」蕃曰:「大丈夫当为国扫除天下,岂徒室中乎!」(孙。王。汪。黄)──类聚卷六四 ○ 御览卷一七四
三一七 陈蕃为郡法曹吏。正月朝见太守王龚,客有贡白鱼于龚者,龚曰:「汝南乃有此鱼?」蕃曰:「鱼大,且明府之德。」(孙。王。汪。黄)──御览卷九三六
三一八 蕃为乐安郡守。周(瑜)〔璆字孟玉〕〔一〕,招命不肯至,惟蕃致焉,特为置一榻,去则悬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 御览卷七○六 纬略卷四
〔一〕 据御览卷七○六、纬略卷四改补。
三一九 陈蕃为豫章太守,正雅矫俗,以礼导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三二○ 陈蕃为太守,不接宾客,惟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一〕。──天中记卷四九
〔一〕 此事与周璆事同。范书亦两载之。蕃待稚以榻,乃任豫章太守时事。
三二一 陈蕃谏桓帝曰:「故皋陶戒舜『无畋游』〔一〕,周公戒成王『无盘于游田』〔二〕。虞舜、成王犹有此戒,况德不及二主者乎!夫安平之时,尚宜有节,况当今之世,有三空之危哉!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是谓三空。加兵戎未戢,四方离散,是陛下燋心毁颜,坐而待旦之时也,岂宜扬旗曜武,骋心舆马之观乎?」(姚。王。汪。黄)──御览卷四五二 ○ 类聚卷二四 白帖卷三九
〔一〕 范书本传作「无教逸游」。此引出自尚书咎繇谟,其文曰:「无教逸欲有邦。」
〔二〕 见尚书无逸篇。
三二二 刘字文理,平原人。迁太原太守。郡有豪强,中官亲戚,为百姓所患。深疾之,到官,收其魁帅杀之,所臧匿主人,悉坐伏诛。桓帝征诣廷尉,以宗室,不忍致之于刑,使自杀。(姚。王。汪。黄)──范书襄楷传注
三二三 成字幼平,弘农人。(姚。王。汪。黄)──范书襄楷传注
三二四 成少修仁义,笃学,以清名见。举孝廉,拜郎中,迁南阳太守。郡旧多豪强,中官黄门盘互境界。下车,振威严以检摄之。(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三二五 时桓帝美人外亲张子禁〔一〕,怙恃荣贵,不畏法网。与功曹岑●捕子禁,付宛狱,笞杀之。桓帝征诣廷尉,下狱死。(
姚。王。汪。黄)──范书襄楷传注 ○ 又党锢传注
〔一〕 范书党锢传注作「桓帝乳母、中官贵人外亲」。
三二六 李膺等党事下狱。陈蕃上疏极谏曰:「臣闻圣明之君,委心辅佐;亡国之主,讳闻直辞。故汤武虽圣,而兴于伊吕;桀纣迷惑,亡在失人。由此言之,君为元首,臣为股肱,同体相须,共成美恶者。伏见前司隶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无点,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横加考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臣位列台司,忧深责重,不敢尸禄惜生,坐观成败。如不蒙采录,使身首分裂,异门而出,所不恨也。」帝讳其言切,托以蕃〔辟召〕非其人〔一〕,遂策免之。(王。黄)──御览卷四五二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三二七 陈蕃既被害,友人陈留朱震,时为铚令,闻而弃官,哭而收葬。(王。汪。黄)──御览卷四○七
三二八 震仕郡为主簿。时户曹史袁叔稚以微愆,太守郭宗怒,闭阁罚之。众皆悚惧,震排闼直入,乃前谏曰:「袁史则故御史珍之孙,独何为苛罚?脱有奄忽,如何入阁?」遂释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三二九 朱震又为郡从事,曰:「震宿有负薪之忧,力疾就车,职重人轻,必不堪久。」时济阴太守单匡,常侍弟,在官放恣〔一〕,〔种〕(单)患之〔二〕,辟震,请见曰:「当为鹰犬。」(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三)
〔一〕 「官」原误作「宫」,径正之。
〔二〕 种,即第五种。」据范书第五种传及朱震传改。时受第五种之委托而参预此事者,尚有州从事卫羽也,见本书种传。
三三○ 朱震字伯厚,陈留人也。〔性刚烈〕〔一〕。初为州从事,〔到府,此间三部督邮来谒,皆收送考,所得词上尚书〕〔二〕。奏济阴太守单匡赃罪,并连匡兄中常侍车骑将军超。桓帝收匡下廷尉,以遣超狱谢。三府谚曰:「车如鸡栖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九 ○ 类聚卷九三 书钞卷七三 御览卷八九四事类赋注卷二一
〔一〕 据类聚卷九三、御览卷八九四、事类赋注卷二一补。
〔二〕 据书钞卷七三补。其中「部」误作「州」,径改。
刘淑传
三三一 刘淑字仲承,举贤良方正,对策十二科,为天下诸儒之表,擢为议郎。(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六
三三二 刘淑字仲承〔一〕,为侍中,朝夕建议,谒忠于朝,补救二百余事〔二〕,悉有篇章,朝廷有疑事,密诏问焉。(姚。王。汪。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