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行菩薩。丈六小化身。被大乘三資糧位。菩薩及二乘凡夫。隨類化身。則三乘普被。六趣均沾。以止息眾生苦輪也○前八句明有漏。後四句明無漏。
第六識
俱頌其造善作惡不定之功能。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
善。惡。無記。三性。現。比。非。三量。性。獨影。帶質。三境。俱通也。比者。比類而知。非者。情有理無。比度不著也。帶質境有二。以心緣心。中閒相分。從兩頭生。帶本質生起。名真帶質。以心緣色。中閒相分。惟從見分一頭生起。變帶質起。名似帶質。獨影亦有二。一有質獨影。五根種現。皆托質起。一無質獨影。緣空花兔角。及過未等所變相分。是五塵落謝影子。止緣過去五塵。與未來變起五塵影子。不緣見在五塵也。
前生六識。攬法塵影子。以成今生形種。今生又因形起影。是來生受形種子。今生若能六識作觀。破了我執。不攬法塵。則不受分段身矣○六識輪轉三界。顯易可知。
相應心所五十一。
此句是標數。性界二句是立名。欲令眾生因名以闡義。因義以會理。會理以致用。致用在作觀上說。致用以體道。體道以立德。
善惡臨時別配之。
六識遇善境時。與善心所相應。遇不善無記境時。與不善無記心所相應。故曰別配之。此特平平緣耳。若增上緣。則善心勇猛。惡心所。俱轉而為善矣。
性界受三恒轉易。
六識於三性。三界。併憂喜苦樂捨五受。恒常轉變改易也。
根隨信等總相連。
根本煩惱六。隨煩惱二十。善十一。等餘徧行五。別境五。不定四。共五十一。亦相連性界受等轉易也。
動身發語獨為最。
動身發語時。於八箇識中。行相最勝。以有情故也。
引滿能招業力牽。
引。引起也。滿。圓滿也。言六識能造業招果。
發起初心歡喜地。
歡喜地。因斷分別我法故。
此識於初地初心。轉成無漏。以斷有分別我法二執故。
俱生猶自現纏眠。
無分別我法二執。與生俱生。此時尚未斷。猶纏縳眠伏。以所知障未斷故。
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遠行乃第七地也。此識以前漏無漏閒襍而生。至此地後。則俱生二障。永不現行。而純無漏。相應心所。亦轉為妙觀察智。而圓明照大千矣。
第七識
帶質有覆通情本。
七識於三境中緣帶質境。三性中惟有覆無記性。有覆者。障蔽真性。通六識情故。本八識也。通情本。故曰相分兩頭生。
七識緣八識見分。為內自我。七識是心。本識亦是心。所以說以心緣心。真帶質。八識是其本質。故七識既以八識見分為內自我。則八識見分。即七識本位。八識見分緣色。即七識緣色也。色非真。故曰似帶質。
問帶質是帶八識本質而生了。然如何是七識的境。八識能藏一切。所藏一切根身器界。我愛執藏。八識便有境了。這境從何來。是從六識來也。便知七識原無體位。其相分從六八兩頭而生。
隨緣執我量為非。
此識於無分別我法二執。是任運綿綿。故云隨緣執我。
八大徧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大隨惟八。徧行五別境。止通慧。根本煩惱。止具四。貪癡見慢是也。
恒審思量我相隨。
前五識非恒非審。六識審而非恒。惟此識恒常審推思察量度。執八識見分為我。故曰我相隨。
有情日夜鎮昏迷。四惑八大相應起。
既執八識為內自我。則有情恒處生死長夜而不自覺。以與四惑八大相應而起。四惑。即根本煩惱四。
六轉呼為染淨依。
八個識俱為轉識。惟六識作觀。則諸識俱轉。故轉獨加於六識。呼七識為染淨之依。葢六識有分別。七識無分別。有分別。依無分別起。以無分別近無情故。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恒摧。
凡一地中。具初中後三心。即入住出也。此識於初地初心。斷一分無明。便轉成無漏。為似平等性智。以因中轉也。無功用行。是八地無分別我法二執。至此盡斷。故曰我恒摧。乃為真平等性智矣。
六識到第八地。轉妙觀察智。如何七識初地初心。就轉平等智耶。葢六識到觀成後。轉妙觀察智。初作觀時。轉為似妙觀察智。
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佛果位中。現十種他受用身。十地菩薩。乃所被之機也。
第八識
性惟無覆五遍行。
此識因中。於三性中。惟無覆無記性。緣境之時。相應心所。惟五遍行。
界地隨他業力生。
此識於三界九地之中。隨六識善惡業力而生。以八識無記性故。
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諍。
此識最微細。所以二乘愚法聲聞。不信有此。惟以前六識受熏持種。斷了見思。執為如理智。六根互用。執為如量智。以無明全未破故。所以大乘論主反覆辯論。證有此識也。
浩浩三藏不可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