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忍苦等。是無畏施。弘大乘化生成佛。是法施(阿含經云。如來出世。必為五事。一。為轉法輪利生。二。為度多生父母。報其恩故。三為無信人。立信地故。四。未發菩薩意者。令發意故。五。授當佛記故。為此五事。故出世也)。
  第七觀罪性空者。罪無自性(南藏加無有實相句。今從北)從因緣生。顛倒而有。
  七觀罪性本空。如熱水即寒氷。業累即解脫故(大經云。諸法本無有性。如人有筆。紙墨。和合成字。而紙中本無有字。以本無故。假緣而成。若本有者。何須眾緣。亦如青黃合成綠色。當知青黃本無綠性。若本有者。何須合成。亦如眾生因食得命。食中實無有命。若本有命。未食之時。食應有命。故心地觀云。復具四德。住阿蘭若。持戒清淨。莊嚴自身。一。觀察自無本性。伏斷二執。證無我故。二。他身亦無本性。於怨親所。離憎愛故。三。身心快樂。心心所法。無分別故。四。得平等智。生死涅槃。無差別故)。從因下。出無性之故。妄識為內因。幻境為外緣。故有心見想三顛倒。由三倒故造多罪業。此顛倒句。明生有之故。
  既從因緣而生。則可從因緣而滅。從因緣而生者。狎近惡友造作無端。從因緣而滅者。即是今日洗心懺悔。
  首二句。承上生有。以生滅字顯罪性空。罪既從緣。生本無生。因緣別離。滅實非滅。生滅雙空。生與有亦空。故云無性。後四句。承上生滅。出滅生之相。前二句。造罪之由。後二句。滅罪之相。由自心貪等為創因。外狎惡友為助緣。無端造作也(無端有三。一不正義。因內多邪見。外逼邪友。造諸不端之罪。二。無端不作。言罪之多。甚者八萬四千塵勞門悉開。三無端。由無故從無端處。以巧邪惡知見。尋求罪釁耳)。洗心。則心垢自除。是淨因。向諸聖懺悔。仗三寶力滅罪。為助緣。因緣二字具三觀。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一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用此三觀為洗心之玅藥。承諸聖慈悲之水。以祛自心重垢耳。
  是故經言。此罪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故知此罪從本是空。
  引淨名經。顯罪性本空。良以心為罪福之本。心空故。罪性亦空也(未曾有經。妙吉祥菩薩。見人造殺業。因轉問佛。佛言。汝從何心而起業相。若現在心。現在心不住。過未可知。由心無所住。不在內外中間。心無色相。非青黃赤白。心無邊際。無限量。無取捨。非善惡。無動轉。非生滅。若虗空無障礙。非染淨。離一切相故。因悟罪性本空。亦不生怖畏之想。心地觀蘭若品。我法二執及罪相。於三世中不可得。自身他身無有二。一切諸法亦如是)。故知二句。結成罪性本空。
  生如是等七種心已。緣想十方諸佛賢聖。擎拳合掌。披陳至到。慚愧改革。舒歷(歷。時本作瀝。非)心肝。洗蕩腸胃。
  先結前。緣想下。示懺悔法。在三業虔誠。緣想。是意業(表佛有他心通)。擎拳等。身業(表佛有天眼通)。發言懺悔。是口業。(表佛有天耳通)又緣想。則一心三觀圓成。一體三身齊現。一心三智普照。披露至禱是垢皆陳也。改。是更惡為善義。革。是革去宿惡義。舒是發露義(即不覆藏)。歷。從前罪過。一一自陳也。蕩。是滌去的意思(舒歷二句廣前洗心句。宗鏡云。洗濯身心。清淨無餘。毫無邪念。乃為真懺。罪相自空。若不洗心求懺。自欺欺人。安能滅罪)。
  如此懺悔。亦何罪而不滅。亦何福而不生。
  承能懺作結。罪滅。自離生死苦。福生。得趨涅槃樂。
  若復不爾。悠悠緩縱。情慮躁動。徒自勞形。於事何益。
  復。又也。責辭。不爾。言不能三業精誠。洗心而懺也。悠悠。怠惰貌。緩則不能急急于心。縱則仍落恣恃窼臼。躁動。則不澄靜。安能滌煩惱垢乎。既不能如法懺。則空自勞身。滅罪事胡益。
  且復人命無常。喻如轉燭。一息不還。便同灰壤。
  此以無常迅速勵之也。轉(去聲)。變也。燈燭本明。息之則變明成暗。光不還來。如人不過一口氣而已。氣絕神逝。便同冷灰舊壤。豈復隨識妄動哉。無常有三義。一纔生即死。二比上三界。時分極促。三念念遷謝。即生即滅故。一息。法喻雙明。約喻。滅燭。光不還明。約法。氣絕。即同灰壤(正法念經云。有於胎藏中死。有生已命終。有能行能走。皆歸于死。方等經問。云何命終時。得見于諸佛。聞說清淨法。不受於苦惱。答。他有所求令滿足。信解深法捨嚴具。三寶福田勤供養。臨命終時見諸佛)。
  三途苦報。即身膺受。不可以錢財寶貨。囑託求脫。杳杳冥冥。恩赦無期。獨嬰此苦。無代受者。
  膺。當也。親也。陽網疎漏。賄囑可脫。陰罟細密。多賂難逃。故云不可以錢等。三途渺漠。受苦年長。故云杳冥等。恩。悲心拔苦也。赦。寬宥也。嬰。受也。自作自受。影響相符。父子至親。豈能相代(大經云。如人為王嗔。能以輭語貢上財寶。便可得脫。死王不爾。雖以軟語錢財珍寶貢之。亦不得脫。況三途極苦乎)。
  莫言我今生中無有此罪。所以不能懇禱懺悔。經中謂言。凡夫之人。舉足動步。無非是罪。
  先策發自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