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單釋不有義。佛出現事。生必兼形。形不兼生。八相成道。則有受生。若千丈及十重身土現形非生。凡可示現處。無不受生。現形既曰示現。於生形則體常寂滅。故曰存不為有。以知存不為有(結不有也)經云。菩薩入無盡三昧。盡見過去滅度諸佛。此下單釋不無義。智為能入。理為所入。三昧此云正受。亦云等持。從理之智。還契於理。理智不二。三際平等故。不可盡即諸佛之正體。示現之相雖滅。此不可滅故盡見也。又云。入於涅槃。而不般涅槃。
般入也。示相入滅體本不生。何有入滅。故曰亡不為無。以知亡不為無。
結不無也。下雙述成。
亡不為無雖無而有。
示無而真體常住故。
存不為有雖有而無。
示有而真體虗寂故。
雖有而無故。所謂非有。雖無而有故。所謂非無。 即應而真。以顯佛體本絕有無矣。 △三結定。
然則涅槃之道。果出有無之域。絕言象之逕斷矣。逕路也。故有無是言象之路。既出有無。則言象路絕斷。定如是矣。△三結責乖旨。文三。初牒前非理。子乃云。聖人患於有身故。滅身以歸無。勞勤莫先於有智。故絕智以淪虗(此牒前文)無乃乖乎神極。傷於玄旨者也。神極玄旨。皆語深理也。聖人證此。尚無能所之迹況外有身智。為患難。而欲棄滅之事耶。然此下論文。古人多謂重破無餘涅槃。以執有易遣滯無難除故。乍觀可爾。細尋則局以下有頓赴殊對象出心生等義非一向破。
無既迷上位體玄旨執生執滅。竝為所破故。科曰結責乖旨。
△二以理推破三。初引經立理。經曰。法身無象應物而形。般若無知對緣而照。前說聖人以身智為患故。今引經立真應身智正義。以為能破。各有二句。皆上句明真。下句明應。又上約理。下約事。法者軌持義。身者體義。法性有真軌持義。為萬法所依之體。聖人證此故曰法身。所謂湛然虗寂。本無色象故。金光明曰。佛真法身。猶若虗空。而能隨緣應。現示種種形。經又曰。應物現形。如水中月。般若智體。本自無知。而能對緣不失鑒照既身智。即真而應。
應本自真故。即身無身。即智無智。何有患難。而欲滅耶。
△二釋成正理。
萬機頓赴。而不撓其神。
釋上應物而形也。羣機不一故言萬。一時普應故頓。赴既無形而形故無撓動。 千難殊對。而不干其慮。
釋上對緣而照也。雖異問殊對。而無心普應。不干動其思慮故。 動若行雲止猶谷神。
雲無心而出岫。以喻頓赴。而不撓其神。谷無念而答聲。以喻殊對而不干其慮。 豈有心於彼此。情係於動靜者乎。 雙結上也。
既無心於動靜。亦無象於去來。 即應而真故。智本無心。形本無象。何有去來動靜。而有有無決定之名相耶。 去來不以象。故。無器而不形。動靜不以心故。無感而不應。 即真而應故。智無方形無礙。器者皿也。可承受義。機熟受化。則無不示形故。 △三結破有無二。初破有。
然則心生於有心。象。出於有象。 此先破前有餘之執悲智心。生相好象。出在根感故。見有心象也。 象非我出。故金石流而不焦。心非我生。故日用而不勤。紜紜自彼。於我何為。 我者。即法身真我也。金石流而不焦者。劫火壞時。金石流散。此不可焦。蓋由真體無相故。又用無勤勞者。由真心無念故。紜紜自彼者。身智之事。自屬受化之機。非法身如是此破有畢。 △二破無。
所以智周萬物而不勞。形充八極而無患。 次破前無餘之執。前說身智為患。今直非之。八極者。四方四維身智尚無。況有患難耶。 益不可盈。損不可虧。
損必有所益。真體有必有所。無前既無有此必無。無有非有故。益不可盈。無非無故。損不可虧。下責云。寧復痾癘中逵。壽極雙樹。靈竭天棺。體盡焚燎者哉。寧復者。責詞何有此事也。泥洹經云。佛將般涅槃。於中路患痢。爾雅曰。路有九達曰逵。雙樹者。即娑羅樹。此云堅固。有四雙八隻。四榮四枯。表四德破四倒。如來於中。頭西面南右脇而臥。示現入滅。靈竭者智滅也。體盡者身滅也。天棺者。以千疊纏身。內金棺中次銀次銅。次以鐵棺。灌滿香油。
依輪王棺法。化火焚之也。經中廣有異事。皆是隨機見聞。非謂如來體。有生滅也。
△三結責迷情。文三。初責有。 而惑者居見聞之境。尋殊應之迹。 即前所陳有餘行相。皆是殊異應迹耳。 秉執規矩。而擬大方。
秉亦執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