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有方所。據前有名者。但以丈六之身為問。猶未知勝。應況真身耶。
△二喻釋。
譬猶幽谷之響明鏡之象。
以喻上真應身不一不二之旨。山谷深遠曰幽。隨召則有響。明鏡當臺隨照則有象。谷唯幽鏡唯明。本無聲象。以喻真身。唯具性淨功德。本無名相。召之則有響。照之則有象。以喻隨緣應身。示現名相也。良由谷幽故能應響。鏡明故能現象。則以喻由智合理為真。方能起應。又由應響。方知谷幽現象。始知鏡明。則以喻由應化無方。始達理智究竟。以喻求法反覆可思。
對之弗知其所以來。隨之罔識其所以往。恍焉而有。惚焉而亡。 釋鏡像喻也。此明非唯真身。本無來去。應身來去之相。亦非實有。如鏡中像。對之則現來無所從隨順也。順而推求。求之既無。以何為往。但由外相對之。則恍有。有非定有。不對則惚無。無非實無。應身示現之相。理亦如是來。無所從去無所往。但由機緣感不感故。見生滅耳。
動而逾寂。隱而彌彰。出幽入冥。變化無常。釋俗響喻也。亦顯應身去來之名。非實有也。在召者。見響曰動。谷本常寂。谷本無聲曰隱。處召之應彌彰。但由召者呵之則出幽。不呵則入冥。故曰谷響。有無變化無常示現之名。理亦如是。但由根有感不感故。說佛有去來名也。△二顯義三。初約化體名相顯。又二。初即名顯義。其為稱也。(牒二涅槃名)因應而作。(作者立也)顯迹為生。息迹為滅。生名有餘。滅名無餘。然則有無之稱。本乎無名。應本自真故。
無名之道。於何不名。
由無名故能順一切名。故曰於何不名。 △二即相顯義。
是以至人(牒上真應佛也)居方而方。止圓而圓。在天而天。處人而人。 前云方圓不寫。今云隨方圓。得方圓之相。在人天得人天之形。以方圓汎舉天人正論故。又方圓約土。人天約身。非唯全真。起於應身亦乃全真。起於應土故。祖教明以緣就性。身土體同。以性就緣能所差別。今明以性就緣故。在方圓為依。人天為正故也。
原夫能天能人者。豈天人之所能哉。 反明也。豈有天人之所能能於天人之事耶。 果以非天非人故。能天能人耳。 順明不二也。由理絕天人故。能隨天人之緣也。 △二約化用施為顯。
其為治也。
治上呼。即前有無二用。
故應而不為。因而不施。
前云因應而作而體絕施為之相。施謂施設。為謂作為。示現身土出生入滅住世說法。皆施為也。 因而不施故施莫之廣。應而不為故。為莫之大。 雖絕施為之迹。而施為應化。廣大莫加。其能廣大者。蓋出真起故。 為莫之大故。乃返於小成。施莫之廣故。乃歸乎無名。 返小成者。以大用無方。迴返丈六之身。一佛小成之劣用。以稱真廣大會。三乘有作之用。歸無名之化源。此約法性宗。即真之應。收前二教也。 經曰菩提之道。
菩提約智。涅槃約理。理智無二體故。今引經說菩提義。意證涅槃義也。 不可圖度。
此句為總離下諸句圖度之相。
高而無上。廣不可極。淵而無下。深不可測。大包天地。細入無間。 無上相故高。不能圖度等極。謂邊際相。水深曰淵。謂下盡相。此二句是一相。謂無高下是離豎窮相。無廣極是離橫徧相。此上遮相也。後二表相。言大則包藏天地。言細則入無中間。如隣虗塵。更無中間之位。亦全具道體故。入無間。 故謂之道。
結上所明不可圖度是謂菩提也。 △三結成。
然則涅槃之道。不可以有無得之明矣。 以菩提絕圖度。例涅槃亦絕圖度。故不可以有無名相得之之義明矣。 △二結責惑情。
而惑者(不了真應之人)覩神變因謂之有。見滅度便謂之無。此責前云。有餘可以有稱。無餘可以無名。神變者。示現出世不測之用也。有無之境妄想之域。豈足以標牓玄道。而語聖心者哉。妄想者。倒心也。牓者示也。有名者。執有無名相。為返本真實神道妙稱故。今責之。有無唯妄心所居。豈以此標示為涅槃。而語論聖人心智耶。又有無不可標玄道妄想。豈足語聖心心為能證玄道是所證。此責以妄為真也。△三述意顯解三初述解意。
意(解心)謂至人(證極曰至人。寄人以顯法體)寂怕無兆(真體常寂本無聲色)隱(無餘)顯(有餘)同源(應全真起)存不為有(示現有餘故非有)亡不為無(示現無餘故非無)。 △二徵釋。
何則(雙徵上不有無義也)佛言。吾無生不生。雖生不生。無形不形。雖形不形。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