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取得為親。今滅諦是勝妙法。不可更言劣為勝。但從邪見背上起。執劣為勝名見取。是故滅諦疎有四。親疎行相悉如前。道八三親五種疎。親則癡疑與邪見。疎法望前加禁取。苦諦戒禁則為因。有漏果非無漏道。妄執為因為果故。則有戒禁親緣起。道諦真因真道故。不可親緣非因道。但緣邪見起非道。故以戒取屬疎法。道滅俱是無漏法。非是執劣以為勝。見取從前亦屬疎。但從邪見起其執。總依俱舍如上釋。此中少四句。想抄錄者。刪其非要。又閒居編頌言。從諦生使名為親。從使生使名為疎。四諦俱疎貪嗔慢。四諦俱親邪癡疑。身邊唯局苦親使。戒見苦親而道疎。見取集親滅下疎。迷諦親疎義如此。末二句。應改言。集有四親滅四疎。總於前三加見取。更簡明。又苦七親三疎者。以苦諦五陰法計為身。依身而起斷常等見。將苦行以為實因。計非想以為涅槃。將世間果。撥之為無。而皆迷癡不了。猶豫不決。故七日親。貪嗔慢。由於身邊而起。又隔一層。故三曰疎。集以見取。非因計因。邪則將世間之因。撥之為無。癡疑可知。故四曰親。三疎其義同前。滅以邪見。將出世果撥之為無。癡迷不了。孤疑不決。故三曰親。道以邪見。則將出世因。撥之為無。癡疑可知。故三曰親。五疎由迷真道。方執戒取見取為道。故連貪嗔慢成五疎也。
△二思惑三。初標名示數。
二明思惑者。有八十一品。
【□註】此界繫思。亦名迷事思。亦名正三毒。異俱生思。及推利思也。
【■記】界繫者。由此思惑便繫三界也。迷事。即事障。對五塵境。憎愛等生。迷在事也。正三毒者。輔行言。思有四。慢入癡攝為三。以非背使。非習氣。名正。俱生思。還歸於見。推利思。是利上之鈍。見諦斷時。正利既去。推利之鈍思亦去。故此檢之。俱生推利。解見前。推利即依見思。
【■補】斷見得人空智。雖有事中獨頭相應。了法從緣。不計性實。而於三毒無邪。故曰正。
△二約界示體二。初通示九地。
謂三界分為九地。欲界合為一地。四禪。四定。為八。共為九地。
【□註】九地。所依處得名。欲界同一散地。故合為一。
△二列地分品二。初欲界。
欲界一地中有九品貪嗔癡慢。言九品者。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二上界。
上八地各有九品。除嗔使。
△三結成大數。
故成八十一也。
【□註】於九地中。各有九品貪嗔癡慢。但上八地無嗔耳。
【■記】輔行云。以智斷惑。智分分明。惑漸漸盡。何啻有九。立教判果。且略為九。
【□註】不言疑者。見道已斷。理合無疑。
【■記】事障雖在。正信必具。
【□註】斷此惑時。或直緣一真諦。或於四諦中隨緣一諦。
【■記】釋籤云。或四諦中。隨思一諦。或唯思滅諦。斷三界諸品不同。得後三果也。
【□註】故止觀中云見惑如四十里水。思惑如十里水。大經云。初果所斷。如四十里水。其餘在者。如毛一渧。
【■記】思雖八十一品。對境方生。不同見緣法塵橫起故。
△三結收集諦。
上來見思不同。總是藏教實有集諦。
【□註】此惑有為有漏之因。故云實有。上明見惑八十八使。思惑八十一品。乃見思俱開。若云九十八使。乃開見合思。若云四住。開思合見。但云見思俱合義也。或云三漏。(欲有無明)或云四流。(見欲有無明)或云上下五分。妙樂七(十八)云。上五分中。色染無色染。一向唯上。掉舉等三(掉舉慢無明)雖復通下。不能牽下。(欲界受生)故云上分。言下分者貪雖通上。不是唯上。嗔一唯下。不通於上。餘三遍攝一切。見惑雖復通上。而能牽下。故名為下。故俱舍云。由二(貪嗔)不超欲。由三(身邊戒取)復還下。縱斷貪等(名伏為斷)至無所有(貪亦斷得非非想)由身見等。還來欲界(文)。
【■記】此明見思開合。及見思別名。漏落三界。曰漏。四流。輔行言見流。三界見也。欲流。欲界諸惑。除見及癡。有流。上二界諸惑。除見及癡。無明流。三界癡也。漂流不息。曰流。染貪也。
(頌曰)
( 身攝邊見戒攝取 邪見元從疑惑生 四鈍皆由利使生 是故三結攝見盡 癡起貪嗔二生慢 舉二攝二成欲思 無明即癡染即貪 掉舉遍三俱定愛)
【□註】頌曰。身攝邊見戒攝取。
【■補】邊從身起。故非因計因為戒取。於中必見有所取。即見取。
【□註】邪見元從疑惑生。
【■記】始而猶豫不決。繼即撥無因果。
【□註】四鈍皆由利使生。是故三結攝見盡。
【■補】三結。身戒疑也。此頌下五分見。
【□註】癡起貪嗔二生慢。舉二攝二成欲思。
【■記】此頌下五分欲思。舉二。指貪嗔。攝二。指癡慢。
【□註】無明即癡染即貪。掉舉遍三俱定愛。
【■記】此頌上界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