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
  如帝釋宮中。因陀羅網。雖彼此各是一珠而影入眾珠。雖影入眾珠。而東西照用有別。
  如帝釋宮下。先舉譬本。雖彼此下。次出譬相。各是一珠。喻十六諸境事理二觀。影入眾珠。喻真如法界境觀相吞。雖彼此各是一珠。而影入眾珠喻所具三千之法。在一性中。而派之常合。雖影入眾珠。而東西照用有別。喻百界之理。在一念中而會之彌分。
  △三釋第三句。事理互吞。
  境觀亦然。以境為事。則觀為理。理能包事。是為以觀吞境。以觀為事。則境為理。理能包事。是為以境吞觀。若觀若境。或一為事。餘為理。或一為理。餘為事。彼此互各相吞。故如因陀羅網。
  初以境為事。觀為理。次以觀為事。境為理者。此約具造二說。方盡其旨。一約具說者。如一念中具足三千。則一念無差者為理。三千差別者為事。次約造說者。如一念乃根塵相對。方能現起。乃屬於事。三千性具。乃屬於理。又此三千彼彼互具。以能具者為理。所具者為事。餘法亦然。又以性具為事。以即性體性量為理。三不相雜。故各各皆為理事。是則理則俱理。事則俱事。今事理各分而互說者。乃約當情以分主賓故也。如以境為事則為賓。以觀為理則為主。主能攝賓。賓來歸主。故理能包事是為以觀吞境。餘法亦然。是則境之與觀。一一可以互為賓主。一為事。餘為理亦如是說。乃彼此互各相吞。法喻相齊義也。
  △次釋成此宗二。初正明。
  若然者。當我作觀時。則西方依正。已在我觀之內。我今身心。已在依正之中。
  西方依正。在我觀內。此以觀吞境也。我今身心。在依正中。以境吞觀也。此正顯一切事法稱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無盡。既有是性。必有是相。既有是因。必有是果。依正已在我觀之內。如今已見。不待將來方見。身心已在依正之中。于今已生。不待將來方生。唯心淨土。本性彌陀之旨。談至此可謂妙絕古今矣。
  △次引證。
  了此而求生安養。可謂鴈過長空。影沉寒水。鴈絕遺踪之意。水無流影之心。
  了此者。言圓人用圓解。以修圓行也。境觀大率相同。唯了與不了有異。惟圓人能了此事事無礙之理。一一莫不稱性而修。絕待而照。鴈過長空。用天衣懷禪師語。師雖禪宗大老。居常密修淨土。一日室中問學者云。若言捨穢取淨。厭此欣彼。則是取捨之情。眾生妄想。若言無淨土。則違佛語。修淨土者當如何修。眾無語。復自答云。生則決定生。去則實不去。又云。譬如鴈過長空。影沉寒水。鴈絕遺踪之意。水無留影之心。今先釋彼義後會本文。鴈過長空。影沉寒水者。喻生則決定生。鴈絕遺踪之意。水無留影之心者。喻去則實不去也。葢十方是當人一箇清淨法身。有何去來之相。故去則實不去。然約妙報而言。生因未盡者。不妨舍此生彼。成辦大事。故生則決定生。然即法身而為妙報。不妨無生而生。即妙報而是法身。不妨生而無生。此則終日取捨而無取捨。存焉亡焉。不可得而名焉。後會本文者。境觀各各受吞。即生則決定生也。各各相吞。即去則實不去也。生而無生。生化兩冥。生無生論。義歸乎此。
  △次一門明三觀圓融二。初標。
  七三觀法爾門。
  法爾者。法性自爾。天然自然。不假勉強也。荊溪大師云。三諦者。天然之性德也。以此三觀全三諦起。諦觀名別體復同故也。前第五法界為念。但明全性起修。第六境觀相吞。兼言境觀。於觀雖分事理。不知理是何觀。今則明指一心三觀。以為理觀。從疎洎親。無相混濫。
  △次釋二。初述偈立宗。
  能觀為三觀。所觀即三諦。全性以起修。故稱為法爾。
  只此三因。義稱三法。所謂空性了因。假性緣因。中性正因。如是三法。約所觀即為三諦。約能觀即為三觀。原是一體。不分而分。
  △次依宗釋義二。初通明諦觀。二釋成此宗。初中二。初牒前諦觀。
  論曰。三諦者。真俗中也。三觀者。空假中也。
  天台所立。三諦三觀。雜出仁王瓔珞。大論圓覺楞嚴。或名義並明。或義顯名隱。皆佛祖之心宗。含生之妙性。後代弘宗者。或晦名而獨闡其義。如掩耳以竊鈴。其有志於佛乘者。請究心於茲。庶無留滯。不遭岐路。
  △次別明諦觀二。初明三諦。二明三觀。初又三。初明三諦功能。
  忘情絕解。莫尚乎真。隨緣應用。莫尚乎俗。融通空有。莫尚乎中。
  荊溪大師云。真諦者。泯一切法。泯一切法者。九界之情。佛界之解。纖塵不立。故曰忘情絕解。莫尚乎真。又曰俗諦者。立一切法。立一切法者。佛界之應。九界之用。無法不彰。故曰隨緣應用。莫尚乎俗。又云。中諦者。統一切法。統一切法者。真諦十界之空。俗諦三千之有。無不融之通之。既雙遮而不立。亦雙照而昭然。三諦具乎一心。三義總于一念。則無情不遣。無理不彰也。故曰融通空有。莫尚乎中。
  △次明三諦相貌。
  虗靈不昧。此吾心自空者也。物來斯應。此吾心自有者也。空有相即。此吾心自中者也。
  論明三諦。不外當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