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10差,亦推其微甚,可知遲速爾。
速至共三年,遲即後三年,其至如金疫,刺法同前也。
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
即天運各異,金殺丁之災,化民病也同,刺而卻之也。
肝欲平,即勿怒。
怒即陰生,肝為腸神也,陰生即陽、夭,夜外念安其志,勿誦惡語,即陽神魂守中。
假令壬午,剛柔失守。
下得其位,上失其主,即司天布正,木運反虛也。雖交歲而天未遷正,中運勝即地見丁酉,獨主其運,故行之燥勝天未熱化,是名二虛者已。
上壬未遷正,下丁獨然,即雖陽年,虧及不同。
災亦然。三日肝自病,風化不令,運失其壬,未得其位,天如布退,可得遷正,不假復而正角。
上下失守,相招其有期。
推之天別,又及幾分,天如復位,故得相招者也。
差之微甚,各有其數也。
差七分,計一百五日,即大差之期也。差五分,即七十五日,其下者又微也。
律呂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
上律蘿賓,下呂南呂,上大角不應,下少角應,故二角失而不和也。後壬午遷正之日,即上下角同聲相應。
微甚如見,三年大疫。
微即至乙酉,甚即至甲申,甚速微徐也。
當刺脾之俞。
脾之俞在背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半,動豚應手。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日:五精智精,六甲玄靈,帝符元首,火始受真。誦之三遍,先想黃氣於穴下,然後刺之二分,得氣至而次進之,又得動氣次進之,二進各一分,留五呼,即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令其人不息,三遍而嚥津也。
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也。
肝之所出,大敦穴也,在足大趾端,去爪甲如韭葉,及三毛之中,足厥陰之井也。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日:真□至玄,大道冥然,五神各位,氣缺三田。誦之,然後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動氣至而出其針。
刺畢,靜神七日,勿大醉歌樂,其氣復散,又勿飽食,勿食生物。
歌樂者,即脾神動而氣散也。醉即性亂,飽即食脹,故慎忌之。食生物即傷脾氣也。
欲令脾實,氣無滯,飽無久坐,食無大酸,無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
淡入胃也,宜益府。淡者,土之薄味也,而又次於甘者。無閑坐,無久外,故養脾也。
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未得中司,即氣不當位,丁#11不與壬奉合者,亦名失守,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剛。
天地二甲子,上下不相招,故陰陽有錯,即中運失其歲合之常政也。
即地運不合,三年變癘。
故名木癘,又名風癘。其至,有即亦推其微甚。
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
即諸丁壬上下失守,皆同一法刺之。
假令戊申,剛柔失守。
戊與癸合也。天地二甲子,即戊申合癸亥也。下位癸亥至地,其主地正司也。上下位戊申過丁未,天數未退,而復布天,故失守,戊癸不合也。
戊癸雖火運,陽年不太過也
戊未正司,癸下獨治,故非太過,反受水勝之也。
上失其剛,柔□#12獨主其氣不正,故有邪干。
水運失守於上,中下運有虧也,故天虛而地猶主之。中見火運,水來犯之,故日邪干。
迭移其位,差有淺深。
天數過差,亦有多少,卻得奉合,合要在目#13數也。
欲至將合,音律先同。
中火運徵也。上下二律呂,上窮太少二徵,合音同。
如此天運失時,三年之中,火疫至矣。
速至庚戌也,徐徐至辛亥所作也。
當刺肺之俞。
肺俞在背第三椎下,兩傍各一寸半,動脈應手。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先以手按穴乃刺之。咒日:真邪用搏,氣灌元神,帝符反本,位合其親。誦之三遍,刺之二分。候氣欲至,想白熙於穴下,次進一分,得氣至而徐徐出其針,以手捫之於其穴也,然可立愈也。
刺畢,靜神七日,勿大悲傷也。悲傷即肺動,而真氣復散也。
凡喜怒悲樂恐,皆不可過矣。此五者,皆可動天亂真神也,故聖人忘綠滅動念,可存神也。故神能主形,神在形全,可以身安,道常長存也。
人欲實肺者,要在息氣也。
無大喘息,慎勿多言語及呼吸多,氣喘及言語多,及飲玲形寒之食鹹#14多,大忌悲傷喜怒,玲傷其肺神也。
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即柔失守位也。即上失其剛也,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即運與地虛,後三年變癘,即名火癘。
與火疫同也。即法刺一體,即諸戊、諸癸,上下同一體。
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失守,以濕#15法刺於是。疫之與癘,即是上下剛柔之名也,窮歸一體也。即刺疫法只有五法,即總其諸位失守,故只歸五行而統之也。
此皆五疫癘,歸天地不相和之氣,化為疫癘大傷人之命也,故達天元可通法刺,復濟生民也。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二竟
#1舊歲:元刻本作『故也』。
#2不:元刻本作『失』。
#3令:元刻本、明刻本均作『合』。
#4太:疑衍。.口:明刻本作『金』。
#5可:元刻本此下有一字空格。
#6骨:疑當作『背』。
#7口□:明刻本作『無聲』。
#8過:疑當作『遍』。
#9□:明刻本作『等』。
#10丁:元刻本作『下』。
#11□:明刻本作『地』。
#12目:元刻本作『日』。
#13鹹:原作『臧』,據文義改。
#14濕:明刻本作『窮』。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三
刺法論下
黃帝日:余聞五疫之至,皆相染易,無問大小,病狀相似,□#1施救療,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
其病相染著,如何得不相染也。
岐伯日:不相染者,正氣存內,邪不可干,避其毒氣,天牝從來,復得其往。
邪毒之氣,在於泄汗,反下取之,其氣入於中,毒氣至腦中,流入諸經之中,令人染病矣。如人嚏得,此氣入鼻至腦中,欲□□#2令勿投鼻中,令嚏之即出爾,如此即不相染也。
氣出於腦,即不邪干。
從鼻而入腦,欲干復出,即無相染也。
氣出於腦,即室#3先想心如日。
即正氣存中而神守其本,即邪疫之氣不犯之。
欲將入於疫室,先想青氣自肝而出,左行於束,化作林木。
如春柏之蒼翠。
次想白氣自肺而出,右行於西,化作戈甲。
如劍戟之明白利刃。
次想赤氣自心而出,南行於上,化作焰明。
如赫赫之炎燥。
次想黑氣自腎而出,北行於下,化作水。
如波浪之黑色。
次想黃氣自脾而出,存於中央,化作土。
如大地之黃色。
五氣護身之畢,以想頭上如北斗之煌煌,然後可入於疫室。
即正氣存中,而邪疫不干。
又一法:於春分之日,日未出而吐之。
用遠志去心,以水煎之,飲二盞,吐之,不疫者也。
又一法:於雨水日後三浴,以藥泄汗。
注汗出臭者,無疫也。
又一法:小金丹方,辰砂二兩,水磨雄黃一兩,葉子雌黃一兩,紫金半兩。
粉作末,令細之。
同入合中,外固,了地一尺築地實,不用爐,不須藥制,用火二十斤緞之也,七日終。
常令火及二十斤。
候玲七日取,次日出合子,埋藥地中七日。
亦須吉地者佳也。
取出順日研之三日,煉白沙蜜為丸,如梧桐子大。每日望束吸日華氣一口,冰水下一丸,和氣嚥之。服十粒,無疫干也。黃帝問曰:人虛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願聞刺法。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問。謂神移失守,雖在其體,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壽。
邪未干而不病,邪欲干而有卒亡也。
只如厥陰失守,天以虛,人氣肝虛,感天重虛,即魂遊於上。
肝虛、天虛,又遇出汗於肝而三虛,散神游上位,左無英君下,即神光不聚,而白尸鬼至,令人卒亡者也。
邪干□#4大氣,身□#5猶可刺之。
目中神彩有,四肢雖玲,心腹尚溫,如口中無涎,舌不卵縮者,非感厥也,即名尸厥,故可救之復蘇。
刺其足少陽之所過。
足少陽之所過,丘墟穴也,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同身寸之五寸,足少陽之原也。用毫針,於人近體暖針至溫,以左手按穴,咒日:太上元君#6,常居其左,制之三魂。誦之三遍,次呼三魂名,爽靈、胎光、幽精。誦之三遍,次想青龍於穴下,刺之可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可徐徐出針,親令人按氣於口中,腹中嗚者可治之。
次刺肝之俞。
在背第九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著身溫之,左手按穴,咒日:太微帝君,元英制魂,真元及本,令入青雲。又呼三魂名如前三遍,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三呼;復取針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即氣及而復活。
人病心虛,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虛。
又或汗出於心,即致神魂逆於上,入泥丸也。
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
不出一時可救之,四肢玲,氣雖閉絕,不變色,舌#7如不卵者可救。目中神彩不變者,可刺之也。
可刺手少陽之所過。
手少陽之所過,陽池穴也,在手表腕□陷者中,手少陽之原也。用毫針,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日:太一帝君,泥丸總神,丹無黑氣,來復其真。誦之三遍,想赤鳳於穴下,刺入二分,留七呼,次進一分,留三呼;復退,留一呼;徐徐手捫其穴,即令復活也。
復刺心俞。
在背第五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著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日:丹房守靈,五帝上青,陽和布體,來復黃庭。誦之三遍,刺可同身寸之七分,留一分#8,次進一分,留一呼; 退至二分,留一呼;徐徐而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人脾病,又遇太陰司天失守,感而三虛。
重虛而汗出於脾,因而三虛,智意二神游於上位,故日失守。
又遇土不及,青尸鬼邪犯之於人,令人暴亡。
不出一時可救之也,四肢玲,而身溫、唇溫者,可活之矣。口中無涎,即名尸厥。
可刺足陽明之所過。
足陽明之所過,衝陽穴也,在足附上骨問動豚,去陷谷三寸,足陽明之原也。用毫針,著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日:常在魂庭,始清太寧,元和布氣,六甲及真。誦之三遍,先想黃庭於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一呼;徐徐退,而以手捫之者也。
復刺脾之俞。
在背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以手按之,咒日:太始定位,總統坤元,黃庭真氣,來復遊全。,誦之三遍,刺之三分,留二呼,進至,二分,動氣至徐徐出針。
人肺病,遇陽明司天先守黠感而三虛。,
人虛、天虛,又汗出放肺,因而三虛,即魂遊於上,故曰失守之也。
又過#9金不及,有赤尸鬼干人,令人暴亡。,
不出一時可救之,雖無氣,手足冷者,心腹溫,鼻徹溫,目中神彩不轉,口中無涎,舌卯不縮者,皆可刺活也。
可刺手陽明之所過。
手陽明之所過,合谷穴也,在手大指次指問,手陽明之原也。用毫針,著人體溫暖,先以手按穴,咒曰:青氣真全,帝符日元,七魄歸右,今復本田。誦之三遍,想白黑於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進針至五分,留三呼;復退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復活也。
復刺肺俞。
肺俞在背第三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著體溫暖,先以手按穴,咒日:左元真人,六合氣賓,天符帝力,來入其司。誦之三遍,針入一寸半,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人腎病,又遇太陽司天失守,感而三虛。
人虛、天虛,又感出汗於腎,感而三虛,即腎神退遊於黃庭,雖不離體,神光不聚,故失守也。
又遇水運不及之年,有黃尸鬼干犯人正氣,吸人神魂,致暴亡。
氣絕,四肢厥玲,心腹微溫,眼色不易,唇口及舌不變,口中無涎即可救也。
可刺足太陽之所過。
足太陽之所過,京骨穴也,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是,足太陽之原也。用毫針,著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日:元陽育嬰,五老及真,泥丸玄華,補精長存。想黑氣於穴下,刺入二#10分半,留三呼;乃進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刺足少陽之俞。
在背第十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先以手按穴,咒日:天玄日晶,太和昆靈,真元內守,持入始青。誦之三遍,刺之三分,留三呼;次又進五分,留三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
黃帝問日:十二藏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圓,恐邪干犯,治之可刺,願聞其要。
五神失守,以明刺法,又言十二神之妙用也。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問至理,道真宗,此非聖帝,焉究斯源,是謂氣神合道,契符上天。
人氣動合司天,神氣相合,由乎盛衰也。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任治於物,故為君主之官。故心從形,有神託心斯存,是故心者,神之舍也。即真心失守,虛而神不守位,即妄遊諸室,五神不安,而乃令虛也。
可刺手少陰之源。
手少陰之源者,即是兌骨穴也。此是真心之源,在掌後兌骨之端陷者中,一名中都,用長針,口中溫暖,刺入三分,留三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復蘇也。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位高為君,故官為相傅。主行榮衛,故治節由之,喘息而自然。有多語失節,飲玲形寒悲愴?是以肺神不守位,即虛也。
可刺手太陰之源。
肺之源,出於大淵,在掌後大筋一寸五分問陷者中,手太陰之所過。用長針,以口中溫針,以手按穴,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動氣至而徐徐出針,以手捫穴。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
勇而能斷,故日將軍。潛發未萌,故日謀慮出焉。怒而氣上,遇氣交不前,因而神失守,神光不聚,可用前法刺之,全神守者也。
可刺足厥陰之源。
足厥陰之源,太衝穴也,在足大趾本節後二寸陷者中,乃肝豚所過為源。用長針,便於口中先溫針,以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也。
膽者,中正之官,訣斷出焉。
剛正果訣,故官為中正。直而不疑,故訣斷出焉。交動而卒怒,怒而不息,氣上而不守位,使人中正不利,欲成膈噎,神光不聚,未有邪干,先可以刺治之者也。
可刺足少陽之源。
足少陽之源,丘墟穴也,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穴五寸,足少陽之所過也。用長針,於口內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進至五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也。
擅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擅中者,在胸兩乳問,為氣海,手厥陰包絡之所居,此作相火位,故言臣使,主其喜樂,中及驚喜怒思恐,即神失守位,使人如失志,恍恍然,神光不聚,邪來干之,可用刺法治之,正神和也。
可刺心包胳所流。
勞官穴也,在手掌中央動脈,手心主之所流也。用長針,於口中溫,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脾為諫議之官,知周出焉。
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中出焉謂之智,智周萬事,皆從意智也。故知周出焉,意有所著#11。欲念生他想勞意不已,智有所存,神遊失守,則神元不聚,可預治之者也。
可刺脾之源。
脾之源,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是足太陰之所過為源。用長針,於口內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五呼;進至三分,留五呼;即可徐徐而退針,以手捫之。
胃為倉凜之官,五味出焉。
包容五穀,是謂倉凜之官。榮#12養四傍,故云五味出焉。飲食飽甚汗出,食飽房室,即氣留滯注,神遊失守,邪干未至,可以預治全真。
可刺胃之源。
胃之源#13衝陽穴也,在足咐上,如同身寸之五分,骨問動脈上,去陷谷穴五寸,是足陽明之所過。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至二分,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傳道,為傳不潔之道;變化,謂變化物之形。故云傳道之官,變化出焉。男子有反之過,故失守位,邪非干之,以刺法治之,即令反卻蘇也。
可刺大腸之源。
大腸之源,合谷穴也,在手大指次指曲骨問,手陽明之所過也。用長針,口中溫針,刺入二分,留三分#14,進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之也。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承奉胃司,受盛糟粕,受元復化,傳入大腸,故云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受而有異,非合不合,神失守,可刺全真者。
可刺小腸之源。
小腸之源,腕骨穴也,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者中,手太陽之所過也。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
留一呼;徐徐出針,次以手捫其穴也。
腎者,作強之官,仗巧出焉。
強於作用,故日作強。造化形容,故日俠巧。在女則當俠巧,在男正日作強。人強作過失,動合於三元八正之日,故神失守位也,故預刺而可全真者也。
刺其腎之源。
腎之源,出於大谿,在足內踝下,跟骨之前陷者中,足少陰之所過為源。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一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
引道陰陽,開通閉塞,故官司央瀆,水道出焉。次瀆者,如四瀆入大海,不離其水,百川入海,只江河淮濟入海,不變其道,故日四瀆也。三焦次瀆,即精與水道不相合也,故日三焦者,上中下。上焦者,主內而不出,或非內而即內,故不守。中焦者,主腐熟水穀,或情動於中,人或非動而動,是謂孤動者,神失守位。下焦者,主出而不內,或當出而不出者,故日神失守位也。
刺三焦之源。
三焦之源,陽池穴也,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也。
膀胱者,州都之官,精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位當孤府,故日都官。居下內空,故藏精液。若得氣海之氣,施化則波便注泄。氣海之不足,則閩隱不通,故日氣化則能出矣。人若滯便而合氣注膀胱,故精泄氣通#15。水道不宣通,故神失守位。即可以刺法全真者,方知此法大妙也。
刺膀胱之源。
膀胱之源,京骨穴也,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之所過。用長針,於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三呼;徐徐而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失則災害至,故不得相失。失之則神光不聚,故有邪干犯之,即害天命,宜先刺以全真也。
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養和神也。
神為主養之宗,故作先也。
道貴常存,補神固根,精氣不散,神守不分。
內三寶,即神、氣、精。一失其位,三者皆傷。三者同守,故日元和也。
然即神守而雖不去,亦全真。
神如去即死矣。然雖在其體,身中而未去者,亦非守位而全真也。
人神不守,非達至真。
神不守即光明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