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遺篇
經名: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又名:素問遺篇、素問俠篇。成書年代及撰人不詳。一作宋劉溫舒撰。五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版本:元刻本、明嘉靖趙府居敬堂本《黃帝內經素問》 附(簡稱明刻本)。
目錄
卷一
刺法論上
卷二
刺法論中
卷三
刺法論下
卷四
本病論上
卷五
本病論下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一
刺法論上
黃帝問日:升降不前,氣交有變,即成暴鬱,余已知之。如何預救生靈,可得卻乎?
卻之言去也,何以去之。
岐伯稽首再拜對日:昭乎哉問。臣聞夫子言,既明天元,須窮法刺,可以折鬱扶運,補弱全真,瀉盛鐲餘,令除斯苦。
夫子者,祖師儀貸季。折,謂折伏也。扶,謂扶持也。躅,除也。斯,此也。令除此苦也。
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日:升之不前,即有甚凶也。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木欲發鬱,亦須待時。
木發待問氣也,至天作問氣之時作也,欲發可刺之也。
當刺足厥陰之井。
足厥陰之井即大敦穴,在足大指端去爪甲上如韭葉,三毛之中,乃足厥陰之所出也。於平日一水下一刻時,以手按穴得動脈,下針,可及三分,留六呼。如得氣,急出之。先刺左,後刺右。又可春分日吐之,無此管也。
火欲升而天蓬窒抑之,火欲發鬱,亦須待時。
火鬱待時,至天作左問氣之時也。其發也,君火春分,相火小滿,即欲發之時也。故君火、相火同法,即是二時而可預刺之也。
君火、相火同刺包絡之榮。
心包絡之榮,在手掌中,勞#1官穴也。水下二刻,以手按穴,動脈應手,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得氣而急出之,先左後右。又法,當春三泄汗也。
土欲升而天衝窒抑之,土欲發鬱,亦須待時。
土鬱待時,至天作左問氣之時也。土發鬱日維,辰維也,多於二問維發之也,可預刺之也。
當刺足太陰之俞。
足太陰之俞太白穴,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之所注也。水下三刻,刺可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氣至急出之,先左後右。
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金欲發鬱,亦須待時。
金鬱待時,至天作左問氣之日也。夏至之後,金欲發鬱之時,在火王後作,可預刺也。
當刺手太陰之經。
手太陰之經者,經渠穴也,在兩手寸江脈陷者中,手太陰之所行也。動脈應手,於水下四刻,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氣至急出針,先左後右。
水欲升而天內窒抑之,水欲發鬱,亦須待時。
水鬱待時,至天作左問氣之時也。發於辰維之後,火得王之時,水可作也,可以預用針刺之也。
當刺足少陰之合。
足少陰之合,陰谷穴也,在膝內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而得,足少陰之所入也。刺可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動氣應手可刺,急出之,先刺左,後刺右。
帝曰:升之不前,可以預備,願聞其降,可以先防。
防護者也。
岐伯曰:既明其升,必達其降也。升降之道,皆可先治也。
亦可以升而先刺也。
木欲降而地晶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鬱發,散而可得位。
三日不降,八日降,欲降而鬱先散,而然後作地問氣者也。
降而鬱發,暴如天間之待時也,降而不下,鬱可速矣。
降之不下,急速如天鬱也,便可刺之。
降可折其所勝也。
折勝其標而虛其本也,故折其勝也。
當刺手太陰之所出,刺手陽明之所入。
手太陰之所出,少商穴也,在手大指之端內側,去爪甲如韭葉,手太陰之井也。刺可同身寸之一分,留二呼,而急出之。手陽明之所入,曲池穴也,在肘外輔,屈肘兩骨之問陷中,手陽明之合。刺可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留七呼,動氣應手至而急出之。
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鬱發,散而可矣。
二日不降,七日降,欲下而鬱散之,速可刺之也。
當折其所勝,可散其鬱。
火鬱折水,可以除之。
當刺足少陰之所出,刺足太陽之所入。
足少陰之出#2湧泉穴也,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指宛宛中,足少陰之井。刺可同身寸之三寸#3留三呼,動氣至急出之,先左後右。足太陽之所入,委中穴,在胭中央約文中,動詠應手,足太陽之合也。刺可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氣至而急出之,先左後右。二次同其法刺也。
土欲降而地蒼室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鬱發,散而可入。
五日不降,十日降,欲降而鬱散,而可速刺之。
當折其勝,可散其鬱。
土鬱折水#4,可除其苦。
當刺足厥陰之所出,刺足少陽之所入。
足厥陰之所出,大敦穴也,在足大指端,去爪甲上如韭葉,及三毛之中,足厥陰井也。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動氣#5 急出之。足少陽之所入,陽陵泉穴,在膝下同身寸之一寸,腑骨外康陷者中,是足少陽之合。刺可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動氣至急出之。
金欲降而地彤室抑之,降而不下散#6抑之鬱發,散而可入。
四日不降,九日降,欲下而鬱散,可速刺也。
當折其勝,可散其鬱。
金鬱折火,可以除之。
當刺心包胳所出,刺手少陽所入也。
心胞胳所出,中衝穴也,在中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是手心主之井。刺可同身寸之一分,留二呼,動氣至急出之。手少陽之所入,天井穴也,在肘外大骨之後,肘後同身寸之一寸,兩筋問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少陽合。刺可同身寸之一寸,留十呼,動氣應手至而急出之。
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鬱發,散而可入。
一日不降,六日降,欲下而鬱散,先可刺之也。
當折其土,可散其鬱。
折其所勝,可以散之也。
當刺足太陰之所出,刺足陽明之所入。
足太陰之所出,隱白穴也,在足大趾之端,側去爪甲如韭葉,足太陰之井。刺可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得氣至乃出之。足陽明之所入,三里穴,在膝下三寸,腑骨外廉兩筋問,足陽明之所合,刺可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提一至而急出之。
帝日:五運之至,有前後與升降往來,有所承抑之,可得聞乎刺法?岐伯曰:當取其化源也。是故太過取之,不及資之。太過取之,次抑其鬱,取其運之化源,令折鬱氣。不及扶資,以扶運氣,以避虛邪也。不及者,當資其化源,以補其所虧,令不勝。
資取之法令,出《密語》。
資取化源法方,明於《玄珠密語》第一卷中。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一竟
#1勞:原作『榮』,元刻本作『營』,並誤,據文義改。
#2出:依前後文例,此前疑脫『所』字。
#3寸:疑當作『分』。
#4水:依前後文例當作『木』。
#5氣:依前後文例,此下疑脫『至』字。
#6散:依前後文例,此字疑衍。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卷之二
刺法論中
黃帝問日:升降之刺以知要,願聞司天未得遷正,使司化之失其常政,即萬化之機,其皆妄然,與民為病,可得先除,欲濟群生,願聞其說。
明其遷正,故可預防。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問。言其至理,聖念慈憫,欲濟群生,臣乃盡陳斯道,可申洞微。
申,顯也;洞,深也;微,妙也。言可盡顯深妙。
太陽復布,即厥陰不遷正。
即天運不和順,四序失合,而作疫也。
不遷正,氣塞於上,當寫足厥陰之所流。
氣舒而復塞之,故寫之。當寫足厥陰之所流,行問穴也,在足大趾之間,動脈應手陷者中,足厥陰之榮。刺可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動氣至而急出之。
厥陰復布,少陰不遷正。
天失時令,即氣令不正也。
不遷正,即氣塞於上。
熱欲化,而風乃布外也。
當刺心包胳脈之所流。
心包胳脈之所流,勞官穴也,在掌中央。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動氣至而急出也。
少陰復布,太陰不遷正。
子午天數有餘,丑未不得中正也。
不遷正,即氣留於上。
雨欲化,而熱布於天。
當刺足太陰之所流。
足太陰之所流,大都穴也,在足大趾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陰脈之榮也。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動氣至而出之。
太陰復布,少陽不遷正。
丑未天數有餘,寅申未得中正。
不遷正,則氣塞未通。
熱欲化,而雨復布天。
當刺手少陽之所流。
手少陽之所流,液門穴也,在手小指次指問陷者中,手少陽之榮也。刺可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動氣至而急出也。
少陽復布,則陽明不遷正。
寅申天數有餘,卯酉未得司天。
不遷正,則氣未通上。
燥欲治天,熱化復治。
當刺手太陰之所流。
手太陰之所流,魚際穴也,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文中,手太陰之榮也。刺可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動氣至而急出之。
陽明復布,太陽不遷正。
卯酉天數未終,辰戌未得司正。
不遷正,則復塞其氣。
寒欲行天而燥復化。
當刺足少陰之所流。
足少陰之所流,然谷穴也,在足內踝前起大骨下陷中,足少陰之榮也。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動氣至而出之。
帝日:遷正不前,以通其要。願聞不退,欲折其餘,無令過失,可得明乎?岐伯曰:氣過有餘,復作布正,是名不過位也。
即名布正,再治天而不能退位。
使地氣不得後化,新司天未可遷正,故復布化令如舊歲#1。
新歲司天未得中司,去歲司天仍舊治天,是故氣過天令不#2常,故與民作災之病也。
巳亥之歲,天數有餘,故厥陰不退位也。
至子午之年,猶尚治天。
風行於上,木化布天。
雨濕之化不令,風化至酷作災。
當刺足厥陰之所入。
足厥陰之所入,曲泉穴也,在膝內輔骨下,大筋上,小筋下後陷者中,屈膝而得之,足厥陰之合也。刺可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動氣至急出其針也。
子午之歲,天數有餘,故少陰不退位也。
至丑未之年,猶尚治天。
熱行於上,火餘化布天。
燥清之虧,雨化不令,熱化復行天令也。
當刺手厥陰之所入。
心包之所入,曲澤穴也,在肘內廉下陷者中,屈肘而取之,手厥陰之令#3也。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動氣至而急出之。
丑未之歲,天數有餘,故太陰不退位也。
至寅申之年,猶尚治天也。
濕行於上,雨化布天。
寒化虧,熱化不令,濕化復布行天令。
當刺足太陰之所入。
足太陰之所入,太#4陰陵泉穴也,在內側輔骨下陷者中,足太陰之合。刺可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動氣至而急出之也。
寅申之歲,天數有餘,故少陽不退位也。
至卯酉之年,猶尚治天。 熱行於上,火化布天。
燥清令虧,熱化復治,布行天令。
當刺手少陽之所入。
手少陽之所入,天井穴也,在肘外大骨後,肘後上一寸,兩筋問陷中,屈肘得之,手少陽之合也。刺可同身寸之三分,動氣至而急出之也。
卯酉之歲,天數有餘,故陽明不退位也。
至辰戌年,猶尚治天也。
□#5行於上,燥化布天。
風化虧,而寒化不令,清化復治,布行天令。
當刺手太陰之所入。
手太陰之所入,尺澤穴也,在肘約文中動脈應手,手太陰之所合也。刺可同身寸之三寸,留三呼,動氣至而急出之。
辰戌之歲,天數有餘,故太陽不退位也。
至巳亥之年,猶尚治天也。
寒行於上,凜水化布天。
熱化令虧,風化不令,寒化復治,布行天令。
當刺足少陰之之所入。
足少陰之所入,陰谷穴也,在膝下內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外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足少陰之合。刺可同身寸之四分,動氣至而出之。
故天地氣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預可平瘉。
人氣通乎天地也。氣交有變,前後餘退可#6天元。刺其餘源,始終可平也。
黃帝問曰:剛柔二干失守其位,使天運之氣皆虛乎?與民為病可得平乎?
天運如虛,可以法刺,可除之也。
岐伯曰:深乎哉問。明其奧旨,天地迭移,三年化疫,是謂根之可見,必有逃門。
是謂根究天地之災,鈴有遐危逃生之門戶。
假令甲子,剛柔失守。
柔得其位,上失其剛,雖得交司,數可未至。甲子上未終司,己卯下雖遷正,是謂柔干孤虛其下也。剛未正之,己不得其甲,即土運反虛而木乃勝。
剛未正,柔孤而有虧。
甲不正於己也。土運不令正失,少陰不化,是故天與皆虛,而使邪化疫者也。
時序不令,即音律非從。
司天猶布,而中運有勝至矣。甲未臨而己已至,律無音而呂有聲,即黃鍾大官不應夾鍾少官,即應以表,己卯下位,孤主土運者也。
如此三年,變大疫也。
甚則速,首尾三年至。
詳其微甚,察其淺深。
大虛而布政日久,即深也,深即甚矣。運未正即勝至久,即深甚也,甚即深。首尾二年至者也。
欲至而可刺,刺之。
則以明其刺法者,即是布正而未遷正者,可刺其即令之病也。只言知者,是以三年中有大疫至,刺補其夭之之吉也,即其細詳微甚,知其所至之斯,可先齊之者也。
當先補腎俞。
土疫至而腎虛者,先補之腎俞,在骨#7第十四椎下,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未刺時先口街針,暖而用之,用圓利針。臨刺時咒日:五帝上真,六甲玄靈,氣符至陰,百邪閉理。念三遍,自口中取針,先刺二分,留六呼,次入針至三分,動氣至而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令受針人咽氣三次,又可定神魂者。
次三日,可刺足太陰之所注。
足太陰之所注,大白穴也,在內踝核骨下陷者中,足太陰豚之所注也。先以口銜針令溫,欲下針時咒日:帝扶天形,護命成靈。誦之三遍,乃刺三分,留七呼,動氣至而急出其針也。
又有下位己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作土癘,其法補瀉,一如甲子同法也。
即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并已丑、己亥、已酉、己未、己巳、己卯,凡甲己上下失守,皆此一法而已。
其刺以畢,又不須夜行及遠行,令七日潔,清諍齋戒。所有自來腎有久病者,可以寅時面向南,冷神不亂思,閉氣不息七遍,以引頸嚥氣順之,如嚥甚硬物,如此七遍後,餌舌下津令無數。
仙家嚥氣,可以深根固蒂,以子受母氣也。嚥下氣,令腹中嗚,至臍下子氣見母元氣,故日返本還元也。久餌之,令深根以養,固蒂也。故嚥氣津者,此名天池之水,可久餌之,資精氣血,蕩滌五藏,先溉元海,一名離官之水,一名玉池,一名神水,不可唾之,但可餌之,以補精血,可益元海也。
假令丙寅,剛柔失守。
柔得其位,上失其剛也。雖得其交歲,而丙未遷正治天下,辛巳獨治其泉,上位丙失其‘剛干,故中水運不得,運太過也,反受土勝之。
上剛干失守,下柔不可獨主之。
柔干在上,猶言不及,何況柔失剛者也。
中水運非太過,不可執法而定之。
不以諸丙年作其水太過也,當推之天數,而知有虧也。
布天有餘,而失守上正。
天雖主治之,此即布正之化,正司主歲,未得正位也。
天地不合,即律呂音異。
柔干至而呂有音應,剛干未遷而律管無聲,即少羽嗎響,而大羽口□#8也。
如此即天運失序。
雖有化,而非常化也。
後三年變疫。
變有微甚,故有遲速,當推其天數之淺深也。
詳其微甚,差有大小。
大差七分,小差五分。每一分,一十五日。大差速至,小差徐徐而至之也。
徐至即後三年,至甚即首三年。
推數差速,即知運遲。
當先補心俞。
心俞在背第五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圓利針,於日中令溫暖,次以手按穴,得其氣動乃咒日:太始上清,丹元守靈。誦之三遍,先想火光於穴下,然後刺,可同身寸之一寸半,留七呼。得氣至,次進針三分。以手彈之,令氣至而下針,得動氣至而徐徐出針。次以手捫其穴,令受針人閉氣三息而嚥氣也。
次五日,可刺腎之所入。
腎之所入,陰谷穴也,在膝內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先以手按穴,乃咒日:大微帝君,五氣及真,六辛都司,符扶黑雲。誦之一遍,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得動氣至而急出之。
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剛,亦名失守,即地運皆虛,後三年變水癘,即刺法皆如此矣。
即丙寅、丙子、丙戌、丙申、丙午、丙辰,辛丑、辛亥、辛酉、辛未、辛巳、辛卯,如此上下失守,皆推大小差而刺之。
其刺如畢,慎其大喜欲情於中,如不忌,即其氣復散也,令靜七日。
七日後神氣實,而水疫不傷。心欲實,令少思。思即傷神。居當澄心,而神守中,即道自降,而其氣復上。人亂想勞神,即陰中鬼王勞神,即神役苦志心亂,故夭人命,實即神和志安,心靜即中也。
假令庚辰,剛柔失守。
乙得其位,上失其庚,即謂柔失其剛也。雖得其歲,即庚未得中位也,乙得下位,□治其地。上位庚失其剛干,故中金運不得太過,反受火勝之也。
上位失守,下位無合。
乙未在下主地,孤立也,上無剛干正之,天運虛。
乙庚金運,故非相招。
上下相招,陰陽相合也。司天與運各得其化。
布天未退,中運勝來。
不以陽年元勝復,支干不合有。
上下相錯,謂之失守。
庚不與乙相對合也。
姑洗林鍾,商音不應也。
失守即同聲不相應也,姑洗,上管庚辰,太商不如應;林鍾,下管乙未,少商獨應矣。
如此即天運化易。
故四序非常也。
三年變大疫。
金疫又名殺疫。
詳其天數,差有微甚。
大差七分,即氣過一百五日,即甚矣。小差五分,即氣過七十五日,即微也。
微即微,三年至。
微即徐也。
甚即甚,三年至。
甚即速也。
當先補肝俞。
肝俞在背第九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圓利針,以口溫暖,先以手按穴得動氣,欲下針而咒日:氣從始清,帝符六丁,左施蒼城,右入黃庭。誦之三過#9,先想青氣於穴下,然後刺之三分,得氣而進針,針入五分,動氣至而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令受針人嚥氣。
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
肺之所行,經渠穴也,在手寸口陷中,手太陰經也。用圓利針,於口內溫令暖,先以左手按穴,乃咒日:太始上真,五符帝君,元和氣合,司入其神。誦之三遍,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二呼,動氣至而出其針也。
刺畢,可靜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氣卻散之。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一。柔干,即上庚獨治之,亦名失守者,即□□孤主之,三年變癘,名日金癘。
亦名殺癘。
其至待時也,詳其地數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