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行去也。
中部乍疏乍數者死。
乍疏乍數,氣之喪亂也,故死。
其脈代而鉤者,病在絡脈。
鈞謂夏脈,又夏氣在絡,故病在絡脈也。絡脈受邪,則經脈滯吝,故代止也。
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
上下若一,言遲速小大等也。
一候後則病,二候後則病甚,三候後則病危。所謂後者,應不俱也。
俱,猶同也,一也。
察其府藏,以知死生之期,
夫病入府則愈,入藏則死,故死生期準,察以知之。
必先知經脈,然後知病脈。
經脈,四時五藏之脈。
真藏脈見者勝死。
所謂真藏脈者,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真心脈至,堅而搏,如循蒼苗子累累然。真脾脈至,弱而乍數乍疏。真肺脈至,大而虛,如毛羽中人膚。真腎脈至,搏而絕,如指彈石辟辟然。几此五者,皆謂得真藏脈而無胃氣也。《平人氣象論》曰:胃者平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日逆,逆者死。此之謂也。勝死者,謂勝剋於己之時則死也。《平人氣象論》曰: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脾見甲乙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是謂勝死也。
足太陽氣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足太陽脈,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其支者,復從肩膊別下貫臀,過脾樞,下合胭中,貫端循踵#10至足外側。太陽氣絕,死如是矣。○新校正云:按《診要經終論》載三陽三陰脈終之證?此獨犯足太陽氣絕一證#11餘應闕文也。又注貫臀,《甲乙經》作貫紳。王氏注《厥論》、《刺瘧論》各作貢腫。又注《刺腰論》作貫臀。詳《甲乙經#12》注臀當作腫。
帝曰:冬陰夏陽奈何?
言死時也。
岐伯曰: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者為陰,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數者為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位無常居,物極則反也。乾坤之爻#13陰極則龍戰於野,陽極則亢龍有悔,是以陰陽極脈,死於夜半日中也。
是故寒熱病者,以平旦死。
亦#14物極則變也。平曉木王,木氣為風,故木王之時,寒熱病死。《生氣通天論》曰:因於露風,乃生寒熱。由此則寒熱之病,風薄所為也。
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
陽之極也。
病風者,以日夕死。
卯酉衝也。
病水者,以夜半死。
水王故也。
其脈乍疏乍數乍遲乍疾者,日乘四季死。
辰戌丑未,土寄王之,脾氣內絕、故日乘四季而死也。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亦謂形氣不相得也。證#15前脫肉身不去者,九候雖平調,亦死也。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但九候順四時之令,雖七診互見亦生矣。從,謂順從也。
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
風病之脈,診大而數。月經之病,脈小以微。雖候與七診之狀略同,而死生之證#16乃異,故不死也。
若有七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
言雖七診見九侯從者不死,若病同七診之狀而脈應敗亂,縱九候皆順猶不得生也。
必發喊噫。
胃精內竭,神不守心,故死之時,發斯喊噫。《宣明五氣篇》曰:心為噫,胃為喊也。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
方,正也。言叉當原其始而要終也。
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其脈疾者不病,
氣強盛故。
其脈遲者病,
氣不足故。
脈不往來者死,
精神去也。
皮膚著者死。
骨乾枯也。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岐伯曰:經病者治其經,
求有過者。
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
有血留止,刺而去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絡病者治其絡血。無二孫字。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靈樞經》曰:經脈為裹,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絡。由是孫絡,則經之別支而橫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血病二字。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繆刺之。
奇,謂奇繆不偶之氣,而與經脈繆處也,由是故繆刺之。繆刺者,刺絡脈左取右右取左也。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
病氣淹留,形容喊瘦,證#17不移易,則消息節級,養而刺之。此又重明前經無問其病以平為期者也。
上實下虛,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結,謂血結於絡中也。血去則經遂通矣。前經云:先去血脈,而後調復。明其結絡乃先去也。○新校正云:詳經文以見通之,《甲乙經》作以通其氣。
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18,此央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