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歲也,驚,鴨也。言如鴨之後也。
太陽在泉,寒復內餘,則腰屍痛,屈伸不利,股經足膝中痛。
五丑、五未歲也。○新校正云:詳此不言客主勝者,蓋太陽以水居水位,故不言也。
帝曰:善。治之奈何?岐伯曰: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折之,不足者補之,佐以所利,和以所宜,必安其主客,適其寒溫,同者逆之,異者從之。
高者抑之,制其勝也。下者舉之,濟其弱也。有餘者折之,屈其銳也。不足者補之,全其氣也。雖制勝扶弱,而客主須安,一氣失所,則矛循更作,榛棘互興,各伺其便,不相得者,內淫外併,而危敗之由作矣。同,謂寒熱溫清,氣相比和者。異,謂水火金木土,不比和者。氣相得者,則逆所勝之氣以治之。不相得者,則順所不勝氣以治之。治火勝負,欲益者以其味,欲寫者亦以其味,勝與不勝,皆折其氣也。何者?以其性躁動也。治熱亦然。
帝曰:治寒以熱,治熱以寒,氣相得者逆之,不相得者從之,余已知之矣。其於正味,何如?岐伯曰:木位之主,其寫以酸,其補以辛;
木位春分前六十一日,初之氣也。
火位之主,其寫以甘,其補以鹹;
君火之位,春分之後六十一日,二之氣也。相火之位,夏至前後各三十日,三之氣也。二#3火之氣則殊,然其氣用則一矣。
土位之主,其寫以苦,其補以甘;
土之位,秋分前六十一日,四之氣也。
金位之主,其寫以辛,其補以酸;
金之位,秋分後六十一日,五之氣也。
水位之主,其寫以鹹,其補以苦。
水之位,冬至前後各三十日,終之氣也。
厥陰之客,以辛補之,以酸寫之,以甘緩之;少陰之客,以鹹補之,以甘寫之,以鹹收之;
新校正云:按《藏氣法時論》云: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心欲更,急食鹹以更之。此云以鹹收之者誤也。
太陰之客,以甘補之,以苦寫之,以甘緩之;少陽之客,以鹹補之,以甘寫之,以鹹奕之;陽明之客,以酸補之,以辛寫之,以苦泄之;太陽之客,以苦補之,以鹹寫之,以苦堅之,以辛潤之。開發勝理,致津液,通氣也。
客之部主,各六十一日,居無常所,隨歲遷移。客勝則寫客而補主,主勝則寫主而補客,應隨當緩當急以治之。
帝曰:善。願聞陰陽之三也,何謂?岐伯曰:氣有多少,異用也。
太陰為正陰,太陽為正陽,次少者為少陰,次少者為少陽,又次為陽明,又次為厥陰,厥陰為盡,義具《靈樞繫日月論》中。○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何謂氣有多少,鬼突區曰:陰陽之氣各有多少,故曰三陰三陽也。
帝曰:陽明何謂也?岐伯曰:兩陽合明也。
《靈樞繫日月論》曰: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兩陽合於前,故日陽明也。
帝曰:厥陰何也?岐伯曰:兩陰交盡也。
《靈樞繁日月論》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厭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厭陰,兩陰#4盡,故日厥陰也。
帝曰:氣有多少,病有盛衰,
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曰:形有盛衰。
治有緩急,方有大小,願聞其約奈何?岐伯曰:氣有高下,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適其至所為#5故也。
藏位有高下,府氣有遠近,病證有表裹,藥用有輕重,調其多少,和其緊慢,令藥氣至病所為故,勿太過與不及也。
《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三臣六,偶之制也。
奇,謂古之單方。偶,謂古之復方也。單復之制皆有小大,故奇方云君一臣二,君二臣三;偶方云君二臣四,君三臣六也。病有小大,氣有遠近,治有輕重所宜,故云制也。
故曰:近者奇之,遠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厚,緩則氣味薄。適其至所,此之謂也。
汗藥不以偶方,氣不可以外發泄;下藥不以奇制,藥毒攻而致過。治上補上,方迅急則上#6不住而迫下;治下補下,方緩慢則滋道路而力又微;制急方而氣味薄,則力與緩等。制緩方而氣味厚,則勢與急同。如是為緩不能緩,急不能急,厚而不厚,薄而不薄,則大小非制。輕重無度,則虛實寒熱,藏府紛撓,無由致理。豈神靈而可望安哉!
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7者,食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
假如病在腎而心之氣味飼而玲足,仍急過之。不飼以氣味,腎藥凌心,心復益衰。餘上下遠近不#8同。
是故平氣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遠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
湯丸多少,几如此也。近遠,謂府藏之位也。心肺為近,肝腎為遠,脾胃居中。三陽胞臚膽亦有遠近,身三分之上為近,下為遠也。或識見高遠,權以合宜,方奇而分兩偶,方偶而分兩奇,如是者近而偶制,多數服之,遠而奇制,少數服之,則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腎服一,為奇#9制矣。故日小則數多,大則數少。○新校正云:詳注云三陽胞臚膽,一本作三腸胞臚膽。再詳三陽無義,三腸亦未為得。腸有大小,并誼腸#10為三,今已云胞臚,則不得云三腸,三當作二。臚,之力切。
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
方與其重也寧輕,與其毒也寧善,與其大也寧小。是以奇方不去,偶方主之,偶方病在,則反一佐,以伺病之氣而取之也。夫熱與寒背,寒與熱違。微小之熱,為寒所折,微小之玲,為熱所消。甚大寒熱,則祕能與違性者爭雄,能與異氣者相格,聲不同不相應,氣不同不相合,如是則且憚而不敢攻之,攻之則病氣與藥#11氣抗衡,而自為寒熱以開閉固守矣。是以聖人反其佐以伺#12其氣,令身#13氣應合,復令其#14熱參合,使其終異始同#15,燥潤而敗,堅剛強#16又折,柔脆自#17消爾。脆,須醉切。
帝曰:善。病生於本,余知之矣。生於標者,治之奈何?岐伯曰: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
言少陰太陽之二氣,餘四氣標本同。
帝曰:善。六氣之勝,何以候之?岐伯曰:乘其至也。清氣大來,燥之勝也,風木受邪,肝病生焉;
流於膽。
熱氣大來,火之勝也,金燥受邪,肺病生焉;
流於迴腸大腸。○新校正云:詳注云迴腸、大腸,按《甲乙經》迴腸即大腸也。
寒氣大來,水之勝也,火熱受邪,心病生焉;
流於三焦小腸。
濕氣大來,土之勝也,寒水受邪,腎病生焉;
流於膀胱。
風氣大來,木之勝也,土濕受邪,脾病生焉。
流於胃。
所謂感邪而生病也。
外否#18其氣,而內惡之,中外不喜,因而遂病,是謂感也。
乘年之虛,則邪甚也;
年木不足,外有清邪。年火不足,外有寒邪。年土不足,外有風邪。年金不足,外有熱邪。年水不足,外有濕邪。是年之虛也。歲氣不足,外邪奏甚也。
失時之和,亦邪甚也;
六氣臨統,與位氣相剋,感之而病,亦隨所不勝而與內藏相應,邪復甚也。
遇月之空,亦邪甚也。
謂上弦前,下弦後,月輪中空也。
重感於邪,則病危矣。
年已不足,邪氣大至,是重#19感也。年已不足,天氣剋之,此時感邪,是重感也。內氣召邪,天氣不祐,欲病之不危,可乎?
有勝之氣,其必來復也。
天地之氣不能相無,故有勝之氣,其叉來復也。
帝曰:其脈至何如?岐伯曰:厥陰之至,其脈弦;
軟虛而滑,端直以長,是謂弦。實而強則病,不實而微亦病,不端直長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弦亦病。
少陰之至,其脈鉤;
來盛去衰,如偃帶鈞,是謂鈞。來不盛去反盛則病,來盛去盛亦病,來不盛去不盛亦病,不偃帶鈞亦病#20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鈞亦病。
太陰之至,其脈沉;
沉,下也。按之乃得,下諸位脈也。沉甚則病,不沉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況亦病。
少陽之至,大而浮;
浮,高也。大,謂稍大諸位脈也。大浮甚則病,浮而不大亦病,大而不浮亦病,不大不浮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大浮亦病。
陽明之至,短而澀;
往來不利,是謂澀也。往來不遠,是謂短也。短甚則病,澀甚則病,不短不澀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短澀亦病。
太陽之至,大而長。
往來遠是謂長。大甚則病,長甚則病,長而不大亦病,大而不長亦病,不當其位亦病,位不能長大亦病。
至而和則平,
不大甚,則為平調。不弱不強,是謂和也。
至而甚則病,
弦似張弓弦,滑如連珠,沉而附骨,浮高於皮,澀而止住,短如麻黍,大如帽簪,長如引繩,皆謂至而大甚也。
至而反者病,
應弦反澀,應大反細,應沉反浮,應浮反沉,應短澀反長滑,應軟虛反強實,應細反大,是皆為氣反常平之候,有病乃如此見也。
至而不至者病,
氣位已至,而脈氣不應也。
未至而至者病,
按曆占#21之,几得節氣,當年六位之分,當如南北之歲,脈象改易而應之。氣序未移而脈先變易,是先天而至,故病。
陰陽易者危。
不應天#22常,氣見交錯,失其常位,更易見之,陰位見陽脈,陽位見陰脈,是易位而見也,二氣錯亂故氣危。○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過何也?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帝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何如?岐伯曰: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生則病。帝曰:請言其應。岐伯曰:物生其應也,氣脈其應也。所謂脈應,即此脈應也。
帝曰:六氣標本,所從不同,奈何?岐伯曰:氣有從本者,有從標本者,有不從標本者也。
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
少陽之本火,太陰之本濕,本末同,故從本也。少陰之本熱,其標陰,太陽之本寒,其標陽,本末異,故從本從標。陽明之中太陰,厥陰之中少陽,本末與中不同,故不從標本從乎中也。從本從標從中,皆以其為化生之用也。
故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
化,謂氣化之元主也。有病以元主氣用寒熱治之。○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23。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厥陰之上,風氣治之,中見少陽。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太陰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本標不#24同,氣應異象。此之謂也。
帝曰:脈從而病反者,其診何如?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
言病熱而脈數,按之不動,乃寒盛格陽而致之,非熱也。
帝曰:諸陰之反,其脈何如?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
形證是寒,按之而脈氣鼓擊於手下盛者,此為熱盛拒陰而生病,非寒也。
是故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生於中氣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取中氣而得者,有取標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反佐取之,是為逆取。奇偶取之,是為從取。寒病治以寒,熱病治以熱,是為逆取。從,順也。
逆,正順也;若順,逆也。
寒盛格陽,治熱以熱,熱盛拒陰,治寒以寒之類,皆時謂之逆,外雖用逆,中乃順也,此逆乃正順也。若寒格陽而治以寒,熱拒寒而治以熱,外則雖順,中氣乃逆,故方若順,是逆也。
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始,明知逆順,正行無問#25此之謂也。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足以亂經。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
嘻嘻,悅也。言心意怡悅,以為知道終盡也。六氣之用,粗之與工,得其半也。厥陰之化,粗以為寒,其乃是溫。太陽之化,粗以為熱,其乃是寒。於#26此差互,用失其道,故其學問識用不達,工之道半矣。夫太陽少陰,各有寒化,然#27量其標本應用則正反矣。何以言之?太陽本為寒,標為熱,少陰本為熱,標為寒,方之用亦如是也。厥陰陽明,中氣亦爾。厥陰之中氣為熱,陽明之中氣為濕,此二氣亦反,其類太陽少陰也。然太陽與少陰有標本,用與諸氣不同,故日同氣異形也。夫一經之標本,寒熱既殊,言本當究其標,論標合尋其本。言氣不窮其標本,論病未辨其陰陽,雖同二#28氣而主#29,且阻寒溫之候,故心迷正理,治亦亂經,呼日粗工,允膺其稱。
夫標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言標與本,易而勿損,察本與標,氣可令調,明知勝復,為萬民式,天之道畢矣。
天地變化,尚可盡知,況一人之診,而云冥昧,得經之要,持法之宗,為天下師,尚卑其道,萬民之式,豈日大哉。○新校正云:按《標本病傳論》云: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30,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為妄行。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31,言一而知百病之害#32;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治反為逆,治得為從。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33泄者,治其本;先泄#34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爻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同氣。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饉察問甚,以意調之,問者并行,甚者獨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此經論標本尤詳。
帝曰:勝復之變,早晏何如?岐伯曰:夫所勝者,勝至已病,病已慍慍,而復已萌也。
復心之慍,不遠而有。
夫所復者,勝盡而起,得位而甚,勝有微甚。復有少多,勝和而和,勝虛而虛,天之常也。帝曰:勝復之作,動不當位,或後時而至,其故何也?
言陽盛於夏,陰盛於冬,清盛於秋,溫盛於春,天之常候。然其勝復氣用,四序不同,其何由哉。
岐伯曰:夫氣之生,與其化,衰盛異也。寒暑溫凍,盛衰之用,其在四維。故陽之動,始於溫,盛於暑;陰之動,始於清,盛於寒。春夏秋冬,各差其分。
言春夏秋冬四正之氣,在於四維之分也。即事驗之,春之溫正在辰巳之月,夏之暑正在未申#35之月,秋之凍正在戌亥之月,冬之寒正在丑寅#36之月。春始於仲春,夏始於仲夏,秋始於仲秋,冬始於仲冬。故丑之月,陰結層冰於厚地;未之月,陽焰電掣於天垂;戌之月,霜清肅殺而庶物堅;辰之月,風扇和舒而陳柯榮秀。此則氣差其分,昭然而不可蔽也。然陰陽之氣,生發收藏,與常法相會,徵其氣化及在人之應,則四時每差其日數,與常法相違。從差法,乃正可#37之也。
故《大要》曰: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謹按四維,斥候皆歸,其終可見,其始可知。此之謂也。
言氣之少壯也。陽之少為暖,其壯也為暑;陰之少為忿#38其壯也為怒。此悉謂少壯之異氣,證用之盛衰,但立盛衰於四維之位,則陰陽終始應用皆可知矣。
帝曰:差有數乎?岐伯曰:又凡三十度也。
度,日也。○新校正云:按《六元正紀大論》云:差有數乎?日…後皆三十度而有奇也。此云三十度也者,此文為略。
帝曰:其脈應皆何如?岐伯曰:差同正法,待時而去也。
脈亦差,以隨氣應也。待差日足,應王氣至而乃去也。
《脈要》曰:春不沉,夏不弦,冬不澀,秋不數,是謂四塞。
天地四時之氣,閉塞而無所運行也。
沉甚日病,弦甚曰病,澀甚日病,數甚日病,
但應#40天和氣,是則為平。形見大甚,則為力致,以力而致,安能久乎!.故甚皆病。
參見日病,復見曰病,未去而去日病,去而不去曰病,
參,謂參和諸氣來#41見。復見,謂再見已衰已死之氣。去,謂王已而去者也。日行之度未出於差,是為天氣未出。日度過差,是為#42天氣已去,而脈尚在,既非得應,故日病。
反者死。
夏見況,秋見數,冬見緩,春見澀,是謂反也。犯違天命,生其能久乎!○新校正云:詳上文秋不數,是謂四塞,此注云秋見數,是謂反,蓋以脈差只在仲月,差之度盡而數不去,謂秋之季月而脈尚數,則為反也。
故曰:氣之相守司也,如權衡之不得相失也。
權衡,秤也。天地之氣寒暑相對,溫清相望,如持秤也。高者否#43下者否,兩者齊等,無相奪倫,則清靜而生化各得其分也。
夫陰陽之氣,清靜則生化治,動則苛疾起,此之謂也。
動,謂變動常平之候,而為災青也。苛,重也。○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云:成敗倚伏生乎動,動而不已則變作矣。
帝曰:幽明何如?岐伯曰:兩陰交盡,故日幽;兩陽合明,故日明。幽明之配,寒暑之異也。
兩陰交盡於戌亥,兩陽合明於辰巳,《靈樞繫日月論》云:亥,十月,左足之厥陰。戌,九月,右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日厥陰。辰,三月,左足之陽明,巳,四月,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日陽明。然陰交則幽,陽合則明,幽明之象,當由是也。寒暑位西南、束北,幽明位西北、束南。幽明之配,寒暑之位,誠斯異也。○新校正云:按《太始天元冊文》云:幽明既位,寒暑弛張。
帝曰:分至何如?岐伯曰:氣至之謂至,氣分之謂分,至則氣同,分則氣異,所謂天地之正紀也。
因幽明之問,而形斯義也。言冬夏二至是天地氣主歲至其所在也。春秋二分,是問氣初二四五,四氣各分其政於主歲左右也。故日至則氣同,分則氣異也。所言二至二分之氣配者,此所謂是天地氣之正紀也。
帝曰:夫子言春秋氣始於前,冬夏氣始於後,余已知之矣。然六氣往復,主歲不常也,其補寫奈何?
以分至明六氣分位,則初氣四氣,始於立春立秋前各一十五日為紀法。三氣六氣,始於立夏立冬後各一十五日為紀法。由是四氣前後之紀,則三氣六氣之中,正當二至日也。故日春秋氣始於前,冬夏氣始於後也。然以三百六十五日易一氣,一歲已往,氣則改新,新氣既來,舊氣復去,所宜之時#44,大#45地不同,補寫之方,應知先後,故復以問之也。
岐伯曰:上下所主,隨其攸利,正其味,則其要也,左右同法。《大要》曰:少陽之主,先甘後鹹;陽明之主,先辛後酸;太陽之主,先鹹後苦;厥陰之主,先酸後辛;少陰之主,先甘後鹹;太陰之主,先苦後甘;佐以所利,資以所生,是謂得氣。
主,謂主歲。得,謂得其性用也。得其性用,則舒卷由人,不得性用,則動生乖件,豈驅邪之可望乎!適足以伐天真之妙氣爾。如是先後之味,皆謂有病先寫之而後補之也。
帝曰:善。夫百病之生也,皆生於風寒暑濕燥火,以之化之變也。
風寒暑濕燥火,天之六氣也。靜而順者為化,動而變者為變,故日之化之變也。
經言盛者寫之,虛者補之,余錫以方士,而方士用之尚未能十全,余欲令要道必行,檸鼓相應,猶拔刺雪污,工巧神聖,可得聞乎?
針日工巧,藥日神聖。○新校正云:按《難經》云:望而知之謂之神,聞而知之謂之聖,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