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表知裹,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32過,用之不殆。
深明#33故也。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
別於陽者,則知病處;別於陰者,則知死生之期。
審清濁,而知部分;
義謂察色之青赤黃白黑也。部分,謂藏府之位可占候處#34。
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
謂聽聲之官商角徵羽也,視喘息,謂候呼吸之長短也。
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
權,謂秤#35權。衡,謂星衡。規,謂圓形。矩,謂方象。然權也者,所以察中外;衡也者,所以定高卑;規也者,所以表柔虛;矩也者,所以明強盛。《豚要精微論》曰:以春應中規,言陽氣柔軟;以夏應中矩,言陽氣盛強,以秋應中衡,言陰升陽降,氣有高下;以冬應中權,言陽氣居下也。故善診之,用鈴備見焉。所主者,謂應四時之氣所主,生病之在高下中外也。
按尺寸,觀浮沉滑澀,而知病所生以治。
浮沉滑澀,皆豚象也。浮豚者,浮於手下也;沉豚者,按之乃得也;滑豚者,往來易;澀豚者,往來難。故審尺寸,觀浮沉,而知病之所生以治之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知病所在,以治則無過。下無過二"字續此為句。澀,音色。
無過以診則不失矣。
有過無過,皆以診之,則所主治,無誤失也。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
以輕微也。
其盛,可待衰而已。
病盛取之,毀傷真氣,故其盛者,鈴可待衰。
故因其輕而揚之,
輕者,發揚則邪去。
因其重而臧之,
重者,即喊去之。
因其衰而彰之。
因病氣衰,攻令邪去,則真氣堅固,血色彰明。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氣,謂衛氣。味,謂五藏#36之味也。《靈樞經》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而充皮膚,肥腠理而司開闔。故衛氣溫則形分足矣。《上古天真論》曰:腎者主水,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故五藏盛方能寫。由此則精不足者,補五藏之味也。
其高者,因而越之;
越,謂越揚也。
其下者,引而竭之;
引,謂泄引也。
中滿者,寫之於內;
內,謂腹內。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
邪,謂風邪之氣。風中於表,則汗而發之。漬,疾賜切。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在外,故汗發泄也。
其慄悍者,按而收之;
慄,疾也。悍,利也。氣侯疾利,則按之以收敵也。慄,必遙切。悍,音汗。
其實者,散而寫之。 陽實則發散,陰實則宣寫。故下文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
陰日柔,陽日剛。
陽病治陰,陰病治陽,
所謂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者也。
定其血氣,各守其鄉。
鄉,謂本經之氣位。
血實宜央之,
次,謂次破其血。
氣虛宜掣引之。
掣,讀為導,導引則氣行條暢。○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掣作掣。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五
#1蛤:原作『鳩』,據顧本改。.
#2成:原作『蛤』,據顧本改。
#3官:顧本作『官』。
#4然:原作『言』,據顧本改。
#5故氣:此二字原脫,據顧本補。
#6破蕩:顧本作『被傷』。
#7生長:原作『長生』,據顧本乙正。
#8夫:原作『失』,據顧本改。
#9收:顧本作『壯』。
#10絡:原作『胳』,據文義改。
#11拆:顧本作『坼』。
#12則:原作『訓』,據顧本改。
#13勝:原作『傷』,據顧本改。
#14藏:顧本無『藏』字。
#15凡,『生』,據顧本改。
#16生:原作『心』,據顧本改。
#17傷:原作『上』,據顧本改。
#18溯:顧本作『件』。
#19神:顧本作『在』。
#20凝:原作『藏』,據顧本改。
#21兆:原脫,據顧本補。
#22至:原作『之』,據顧本改。
#23放:顧本作『仿』。
#24治:原作『始』,據顧本改。
#25歲:顧本作『節』。
#26雨:原作『谷』,據顧本改。
#27氣:原脫,據顧本補。
#28風:顧本作『氣』。下注文仿此。
#29氣:原作鬥風』,據顧本改。
#30勝:原作『騰』,據顧本改。
#31氣:原作『脈』,據顧本改。
#32得:原作『則』,據顧本改。
#33明:原作『則』,據顧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