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3-道藏 -06_正统道藏太玄部

108-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唐-王冰*导航地图-第18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胃俞也。取胃俞,兼取少陰俞外兩傍向上第三穴,則胃倉穴也。
  刺癢驚脈五,
  謂陽陵泉,在膝上外陷者中也。
  針手太陰各五,刺經太陽五,刺手少陰經絡傍者一,足陽明一,上踝五寸刺三針。
  經太陽,謂足太陽也。手太陰五,謂魚際穴,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經太陽五,謂承山穴,在足端腸下分肉閒陷者中也。手少陰經絡傍者,謂支正穴,在腕後同身寸之五寸,骨上廉肉分問,手太陽絡別走少陰者。足陽明一者,謂解谿穴,在足腕上陷者中也。上踝五寸,謂足少陽絡光明穴。按《內經明堂》、《中誥圖經》悉主霍亂,各具明文。○新校正云:按別本注云悉不主霍亂,未詳所謂。又按《甲乙經》、《太素》刺痛驚脈五至此為刺驚瘸,王注為刺霍亂者,王注非也。
  凡治消□,仆擊,偏枯,痿厥,氣滿發逆,肥貴人,則高梁之疾也。隔則閉絕,上下不通,則暴憂之病也。暴厥而聾,偏塞閉不通,內氣暴薄也。不從內外中風之病,故瘦留著也。蹠跛,寒風濕之病也。
  消,謂內消。□,謂伏熱。厥,謂氣逆,高,膏也。梁,粱也。蹠,謂足也。夫肥者另人熱中,甘者另人中滿,故熱氣內薄,發為消渴偏枯氣滿逆也。逆者,謂違背常侯,與平常人異也。然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故隔塞否閉,氣脉斷絕,而上下不通也。氣固於內,則大小便偏不得通泄也。何者?藏府氣不化宣散,故爾。外風中人,伏藏不去則陽氣內受,為熱外繙,故留薄肉分消受,而皮膚著於筋骨也。濕勝於足則筋不利,寒勝於足則攣急,風濕寒勝則衛氣結聚,衛氣結聚則肉痛,故足跛而不可履也。蹠,之石切。
  黃帝曰:黃疸暴痛,癲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故頭痛耳嗚,九竅不利,腸胃之所生也。
  足之三陽從頭走足,然久厥逆而不下行,則氣怫積於上焦,故為黃疸暴痛,癲狂氣逆矣,食飲失宜,吐利過節,故六府閉塞,而令五藏之氣不和平也。腸胃否塞則氣不順序,氣不順序則上下中外互相勝負,故頭痛耳嗚,九竅不利也。
  太陰陽明論篇
  脾胃藏府皆合於土,病生而異,故問不同。
  岐伯對曰:陰陽異位,更虛更實,更逆更從,或從內,或從外,所從不同,故病異名也。
  脾藏為陰,胃府為陽,陽脈下行,陰脈上行,陽脈從外,陰脈從內,故言所從不同,病異名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春夏陽明為實,太陰為虛,秋冬太陰為實,陽明為虛。即更實更虛也。春夏太陰為逆,陽明為從;秋冬陽明為逆,太陰為從。即更逆更從也。
  帝曰:願聞其異狀也。岐伯曰: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
  是所謂陰陽異位也。
  故陽道實,陰道虛。
  是所謂更實更虛也。
  故犯賊風虛邪者,陽受之;食飲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
  是所謂或從內或從外也。
  陽受之則入六府,陰受之則入五藏。入六府則身熱不時外,上為喘呼;入五藏則腹滿閉塞,下為飧泄,久為腸澼。
  是所謂所從不同,病異名也。
  故喉主天氣,咽主地氣。故陽受風氣,陰受濕氣。
  同氣相求爾。
  故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至指端;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
  是所謂更逆更從也。《靈樞經》曰:手之三陰從藏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所行而異,故更逆更從也。
  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
  此言其大几爾心然足少陰脈下行,則不同諸陰之氣也。
  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
  陽氣炎上,故受風;陰氣潤下,故受濕。蓋同氣相合故爾。
  帝曰:脾病而四支不用何也?岐伯曰:四支皆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
  新校正云:按《太素》至經作徑至。楊上善云:胃以水穀資四支,不能徑至四支,要因於脾,得水穀津液,營衛於四支。
  必因於脾,乃得稟也。
  脾氣布化水穀精液,四支乃可以察受也。
  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四支不得稟水穀,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帝曰:脾不主時何也?
  肝主春,心主夏,肺主秋,腎主冬,四藏皆有正應,而脾無正主也。
  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藏,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於時也。脾藏者常著胃土之精也,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不得主時也。
  治,主也。著,謂常約著於胃也。土氣於四時之中,各於季終寄王十八日,則五行之氣各王七十二日,以終一歲之日矣。外主四季,則在人內應於手足也。
  帝曰:脾與胃以膜相連耳,
  新校正云:按《太素》作以募相逆。楊上善云:脾陰胃陽,脾內胃外,其位各異,故相逆也。
  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何也?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啞,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陽明者表也,胃是脾之表也。
  五藏六府之海也,亦為之行氣於三陽。
  藏府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四支不得稟水穀氣,日以益衰,陰道不利,筋骨肌肉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又復明脾主四支之義也。
  陽明脈解篇
  黃帝問曰:足陽明之脈病,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鐘鼓不為動,聞木音而驚何也?願聞其故。
  前篇言入六府則身熱不時外,上為喘呼。然陽明者胃脈也,今病不如前篇之旨,而反聞木音而驚,故問其異也。
  岐伯對曰: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
  《陰陽書》曰:木剋土。故土惡木也。
  帝曰:善。其惡火何也?,岐伯曰:陽明主肉,其脈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脈作肌。
  血氣盛,邪客之則熱,熱甚則惡火。帝異於常。逾,音予。岐伯曰:四支者諸陽之本也,四支實,實則能登高也。也O曰:其惡人何也?岐伯曰:陽明厥則喘而惋,惋則惡人。
  惋熱內鬱,故惡人煩。○新校正云:按《脈解》云:欲獨閉戶牖而處何也?陰陽相搏,陽盡陰盛,故獨閉戶牖而處。惋,烏貫切。
  帝曰:或喘而死者,或喘而生者,何也?岐伯曰:厥逆連藏則死,連經則生。
  經,謂經脈。藏,謂五神藏。所以連藏則死者,神去故也。
  帝曰:善。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數日,逾垣上屋,所上之處,皆非其素所能也,病反能者何也?
  素,本也。逾垣,謂驀牆也。怪其稍其異於常。逾,音予。
  岐伯曰:四支者諸陽之本也,陽盛則四支實,實則能登高也。
  陽受氣於四支,故四支為諸陽之本也。○新校正云:按《脈解》云:陰陽爭而外并於陽。
  帝曰:其棄衣而走者何也?
  棄,不用也。
  岐伯曰:熱盛於身,故棄衣欲走也。帝曰:其妄言罵譽不避親疏而歌者何也?岐伯曰:陽盛則使人妄言罵晉不避親疏而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也。
  足陽明胃脈,下鬲屬胃絡脾。足太陰脾脈,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連舌本,散舌下,故病如是。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竟#1中:顧本無『中』字。
  #2察:顧本作『膾』。
  #3足:原作『脈』,據顧本改。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二十一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熱論篇
  黃帝問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問,其愈皆以十日已上者何也?不知其解,願聞其故。
  寒者冬氣也,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其傷於四時之氣者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最乘殺厲之氣,中而即病,名日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夏至前變為溫病,夏至後變為熱病。然其發起,皆為傷寒致之,故曰: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新校正云:按《傷寒論》云: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與王注異。王注本《素問》為說,《傷寒論》本《陰陽大論》為說,故此不同。
  岐伯對曰:巨陽者,諸陽之屬也,
  巨,大也。太陽之氣,經絡氣血,榮衛於身,故諸陽氣所宗屬。
  其脈連於風府,
  風府,穴名也,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是。
  故為諸陽主氣也。
  足太陽脈浮氣之在頭中者几五行,故統主諸陽之氣。
  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寒毒薄於肌膚,陽氣不得散發而內怫結,故傷寒者,反為病熱。
  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藏府相應而俱受寒,謂之兩感。
  帝曰:願聞其狀。
  謂非兩感者之形證。
  岐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
  三陽之氣,太陽脈浮,脈浮者外在於皮毛,故傷寒一日太陽先受之。
  故頭項痛腰脊強。
  上文云其脈連於風府,略言也。細而言之者,足太陽脈,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故頭項痛,腰脊強。○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作頭項腰脊皆強#1
  二日陽明受之,
  以陽感熱,同氣相求,故自太陽入陽.明也。
  陽明主肉,其脈俠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乾,不得臥也。
  身熱者,以肉受邪。胃中熱煩,故不得外。餘隨脈絡之所生也。
  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膽作骨。元起注云:少陽者肝之表,肝侯筋,筋會於骨,是少陽之氣所榮,故言主於骨。《甲乙經》、《太素》等并作骨。
  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藏者,故可汗而已。
  以病在表,故可汗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藏作府。元起注云:傷寒之病,始入皮膚之勝理,漸勝於諸陽,而未入府,故須汗發其寒熱而散之。《太素》亦作府。
  四日太陰受之,
  陽極而陰受也。
  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啞。故腹滿而啞乾。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擊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三陰三陽,五藏六府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藏不通,則死矣。
  死,猶撕也。言精氣皆撕也。是以其死皆病六七日問者,此也。撕,息次切。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
  邪氣漸退,經氣漸和,故少愈。
  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臧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
  大氣,謂大邪之氣也。是故其愈皆病十日已上者,以此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藏脈,病日衰已矣。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此言表裹之大體也。《正理傷寒論》曰:脈大浮數,病為在表,可發其汗;脈細沉數,病為在裹,可下之。由此則雖日過多,但有表證,而脈大浮數,猶宜發汗;日數雖少,即有裹證而脈細沉數,猶宜下之。正應隨脈證以汗下之。
  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
  邪氣衰去不盡,如遺之在人也。
  岐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相薄,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帝曰:善。治遺奈何?岐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
  審其虛實而補寫之,則必已。
  帝曰:病熱當何禁之?岐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是所謂戒食勞也。熱雖少愈,猶未盡除,脾胃氣虛,故未能消化。肉堅食駐,故熱復生。復,謂復舊病也。
  帝曰:其病兩感於寒者,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岐伯曰:兩感於寒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而煩滿;
  新校正云:按《傷寒論》云:煩滿而渴。
  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言;
  譫言,謂妄謬而不次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多言也。譫,之閻切。
  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巨陽與少陰為表裹,陽明與太陰為表.裹,少陽與厥陰為表裹,故兩感寒氣,同受其邪。
  帝曰:五藏已傷,六府不通,榮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以上承氣海,故三日氣盡乃死。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此以熱多少盛衰而為義也。陽熱未盛,為寒所制,故為病日溫。陽熱大盛,寒不能制,故為病日暑。然暑病者,當與汗之令愈,勿反止之,令其甚也。○新校正云:按几病傷寒已下,全元起本在《奇病論》中,王氏移於此。楊上善云.一冬傷於#3寒,輕者夏至以前發為溫病;冬傷於寒,甚者夏至以後發為暑#4病。
  刺熱篇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外身熱。
  肝之脈,環陰器,抵少腹而上,故小便不通先黃,腹痛多外也。寒薄生熱,身故熱焉。
  熱爭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得安臥,
  經絡雖已受熱,而神藏猶未納邪,邪正相薄,故云爭也。榦爭同之。又肝之脈,從少腹上俠胃,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絡舌本,故狂言脅滿痛也。肝性靜而主驚駭,故病則驚,手足躁擾,臥不得安。
  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
  肝主木,庚辛為金,金克木故甚,死於庚辛也。甲乙為木,故大汗於甲乙。
  刺足厥陰、少陽。
  厥陰,肝脈。少陽,膽脈。
  其逆則頭痛員員,脈引衝頭也。
  肝之脈,自舌本循喉嚨之後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故頭痛員員然,脈引衝於頭中也。員員,謂似急也。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
  夫所以任治於物者,謂心。病氣入於經絡,則神不安治,故#5先不樂,數日乃熱也。
  熱爭則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無汗,
  心手少陰脈,起於心中;其支別者,從心系上俠咽。小腸之脈,直行者,循咽下鬲抵胃;其支別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外毗。故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也。心在液為汗,今病熱,故無汗以出。○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外毗作兌毗。王注《厥論》亦作兌毗。外當作兌。
  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
  心主火,任癸為水,水滅火故甚,死於壬癸也。丙丁為火,故大汗於丙丁。氣逆之證,經闕其文也。
  刺手少陰、太陽。
  少陰,心脈。太陽,小腸脈。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顏青,欲嘔身熱。
  胃之詠,起於鼻,交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康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故先頭重頰痛顏青也。脾之脈,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其直行者,上鬲俠咽。故煩心欲嘔而身熱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太素》云:脾熱病者#6,先頭重頰痛。無顏青二字。
  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泄,兩頷痛,
  胃之脈,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牌。氣街者,腰之前,故腰痛也。脾之脈,入腹屬脾絡胃。又胃之脈,自交承漿,卻循頜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故腹滿泄而兩頜痛。頷,胡感切。
  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
  脾主土,甲乙為木,木伐土故甚,死於甲乙也。戊己為土,故大汗於戊己。氣逆之證,經所未論。刺足太陰、陽明。太陰,脾脈。陽明,胃脈。○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熱病下篇》云:病先頭重頰痛,煩心身熱,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兩頜痛,其暴泄善饑而不欲食,善噫,熱中足清,腹脹食不化,善嘔,泄有膿血,苦嘔無所出,先取三里,後取太白、章門。
  肺熱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惡風寒,舌上黃身熱。
  肺主皮膚,外養於毛,故熱中之,則先淅然惡風寒,起毫毛也。肺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今肺熱入胃,胃熱上升,故舌上黃而身熱。
  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大息,頭痛不堪,汗出而寒,
  肺居鬲上,氣主胸膺,復在變動為咳,又藏氣而主呼吸,背復為胸中之府,故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大#7息也。肺之絡脈,上會耳中,今熱氣上需,故頭痛不堪,汗出而寒。
  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
  肺主金,丙丁為火,火爍金故甚,死於丙丁也。庚辛為金,故大汗於庚辛也。氣逆之證,經闕未書。
  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太陰,肺脈。陽明,大腸脈。當視其絡脈盛者,乃刺而出之。
  腎熱病者,先腰痛腑痠,苦渴數飲身熱。
  膀胱之脈,從肩膊內俠脊抵腰中。又腰為腎之府,故先腰痛也。又#8腎之脈,自循內踝之後,上踹內,出蟈內康;又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腑痠苦渴數飲身熱。痠,音酸。腑,戶當切。
  熱爭則項痛而強,腑寒且痠,足下熱,不欲言,
  膀胱之脈,從腦出別下項。又腎之脈,起於小指之下,斜趨足心,出於然骨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腑內;又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項痛而強,腑寒且酸,足下熱,不欲言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然骨作然谷。跟,音根。
  其逆則項痛員員澹擔然,
  腎之筋,循脊內俠膂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膀胱之筋合。膀胱之脈,又并下於項。故項痛員員然也。澹澹,為似欲不定也。
  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
  腎主水,戊己為土,土刑水故甚,死於戊己也。壬癸為水,故大汗於壬癸。
  刺足少陰、太陽。
  沙陰,腎脈。太陽,膀胱脈。
  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氣王日為所勝,王則勝邪,故各當其王日汗。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
  肝氣合木,木氣應春,南面正理之,則其左頰#9也。
  心熱病者,顏先赤;
  心氣合火,火氣炎上,指象明侯,故候於顏。顏,額也。
  脾熱病者,鼻先赤;
  脾氣合土,土王於中,鼻處面中,故占鼻也。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
  肺氣合金,金氣應秋,南面正理之,則其右頰也。
  腎熱病者,頤先赤。
  腎氣合水,水惟潤下,指象明候,故候於頤也。
  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日治未病。
  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
  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
  期,為大汗之日也。如肝甲乙,心丙丁,脾戊己,肺庚辛,腎壬癸,是為期日也。
  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
  反,謂反取其氣也。如肝病刺脾,脾病刺腎,腎病刺心,心病刺肺,肺病刺肝者,皆是反刺五藏之氣也。三周,謂三周於三陰三陽之脈狀也。又太陽病而刺寫陽明,陽明病而刺寫少陽,少陽病而刺寫太陰,太陰病而刺寫少陰,少陰病而刺寫厥陰,如此是為反取三陰三陽之脈氣也。
  重逆則死。
  先刺已反,病氣流傳,又反刺之,是為重逆。一逆刺之,尚至三周乃已,況其重逆而得生邪!.
  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也。
  王則勝邪,故各當其王日汗。○新校正云:按此條文注二十四字,與前文重複,當刪去。《甲乙經》、《太素》亦不重出。
  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寒水在胃,陽氣外盛,故飲寒乃刺,熱退則凍生,故身寒而止針。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