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臨行法事,與外人交言,罰禮二十拜。
若翻覆香火,罰禮十拜。
若講及世務,罰禮十拜。
若言語戲笑,罰禮十拜。
若綺言低睡,罰禮五拜。
若翻覆燈油,罰禮四十拜。
若巾褐不整,罰禮十拜。
若都講讚唱失儀,罰禮二十拜。
若執糾見過,不彈私隱,罰禮六十拜。
若侍經不整飭高座,觸物有缺,罰禮十拜。
若侍香香煙中絕,罰禮四十拜。
若侍燈燈火中滅,罰禮二十拜。
若執事不相檢飭,音聲高厲,罰禮五十拜。
若聽經倚據不執簡,罰禮十拜。
若不注念清虛,心想怠倦,為眾所覺,罰禮三十拜。
若出入齋堂,不關白監齋,罰禮二十拜。
若垂髮馳步,罰禮二十拜。
若讀經素淆,請問敗句,罰禮三十拜。
若唱善聲不齊,罰禮二十拜。
若升壇不洗手漱口,罰禮二十拜。
若坐起揖遜失儀,罰禮五拜。
若旋行不依次序及逆行,罰禮十拜。
若起行來及還坐不禮經,罰禮三拜。
若徑去者,罰禮二十拜。
若臨燒香突行,罰禮十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