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不滯於知,此德之上也。若夫不到真知之地,而自己謂之知,則叉以文滅質,以博溺心,欲彊知之,乃德之病也。 夫惟病病,是以不病。聖人之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夫惟知其病之為病,是以不落於病也。聖人則生而知之,本自不病,不待病其病,然後至不病之地。所謂以其病病者,乃以其病病之藥示乎學者,使之病其彊知之病,而了悟真知以遣其病,則藥病齊祛,能所俱泯,始知從來元自不病,則與聖人同矣。
右七十一章 河上名知病。此章謂真知則契理,執迷則成病。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矣。
夫人自有至大至剛者,充塞乎天地,實高明光大,赫然物莫能加,此所謂大威也。惟人梏於形器之私,溺於眾妄之迷,畏生死,憚得喪,於是萬物之威雜然乘之,故終身惴慄。有是大威而不自知也,苟誠知之,一生死,齊得喪,勇往直前,力行不顧,則此大威燁然見前矣。
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惟不厭,是以不厭。狹,胡夾切,隘也。厭,於艷切,棄也。無當作毋。居者,性之地,居天下之廣居,則與太虛同其體矣。生者,氣之聚,含太一之至精,則與造化同其用矣。惟曲士不可以語道。苟不溺於小衍,而實諸所無,以自狹其居,則叉棄有著無,而蔽於斷滅,以厭其所生矣。是以告之以無狹無厭,使學者知夫性者氣之帥,而其大無量,當擴而充之以全其大;生者道之寓,而其用不窮,當葆而養之以致其用。則養氣全生,盡性至命,而不生厭慕之心,所以體無非彊無而無非頑也,長生非責生而生非礙也。
夫如是,則生與道居,而道亦未嘗厭棄於人矣。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見,賢遍切,顯也。去,上聲。自知則返照無畏而不狹其居,自愛則絕外嗜欲而不厭其生。惟自知自愛,所以居之安也。而不自見以矜能#3,不自貴以賤物,故無知之之見#4,忘愛之之心也。文定曰:雖自知之,而不自見以示人;雖自愛之,而不自貴以眩人,蓋恐人之有厭有慕也。此心未忘則猶有畏也,畏去而後大威至矣,是以去彼自見自貴者,而取此自知自愛者。然聖人動靜皆天理,無去取,此開教引凡之說也。
右七十二章河上名愛己。此章祛妄惑以全真也。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猶難之。惡,去聲,剛彊者死之徒,勇於此則殺也、害也。柔弱者生之理,勇於此則活也、利也。此乃必然之定理也,或有時而返常,故云或利或害。然彊梁者殺之徒,實為天之所惡也,今偶然而未受其禍,孰能知其故哉,是以聖人猶難之。列子曰:迎天意,揣利害,不如其已。是也。雖然,要其終而盡其變,則未始少失,故下文歷陳之。
溫公曰:聖人於天道,亦不敢易言之。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
溫公曰:任物自然,而物莫能違。 不言而善應,
天何言哉,四時行焉,其於福善禍淫之應,信不差矣。 不召而自來,
神之格思,本無向背,如暑往則寒來,夫豈待召而後至哉。 坦然而善謀。
御註曰:德行常易以知險。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蓋要終盡變,然後知其雖廣大而微細不遺也。失或作漏。右七十三章河上名任為。此章告人當勇於道,不當勇於力。繼明天道之自然,而末又戒以天網之不漏,使人信之無疑也。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文定曰:政煩刑重#5,則民無所措其手足,故常不畏死,雖以死懼之,無益也。苟民安於政,則常樂生畏死。或有詭異亂羣者,吾然後執而殺之,孰敢不服哉。常有司殺者殺。而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
夫代大匠斲,希有不傷其手矣。文定曰:司殺者,天也,理也。方世之治,而詭奇亂羣之人恣行於其間,則天之所棄也,因而殺之,則是天殺之,非我也。否則是代司殺者殺矣,夫代大匠斲則傷其手,代司殺者殺則及其身矣。程伊川謂德未成而先以功業為事者,有類乎是。右七十四章河上名制惑。此章謂君無為則民知自勸之方。右史張耒曰:夫物不患無殺之者,萬物泯泯必歸於滅盡而後止,則常有司殺者殺矣。竊司殺之常理而移之以行其畏,非徒不足以懼物,而亦有所不及者。
然則操政刑死生之柄,驅一世之民使從之,殆非也。
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也,是以飢。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也,是以難治。 御註曰:賦重則民不足,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