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藏即不昌,消亡之義也。
  天之道,損盈而益寡,地之道,損高而益下,
  歸於均也。
  鬼神之道,驕溢與下,
  害盈益謙。
  人之道,多者不與,
  惡盈好謙。
  聖人之道,卑而莫能上也。
  由謙以致上,則天下不能得上。
  天明日明,而後能照四方,君明臣明,域中乃安,有四明,乃能久長。明
  君臣之明,非貴相察。謂其不昧治化之道,斯與天日同功比德,天下乃寧,四時而安也。然君臣未正,則雖天日之明域中,未免昏亂。人法天者,乃長久也。
  其施明者,明其化也。
  所施之明,直能化下。
  天道為文,地道為理,
  星緯之文,川瀆之理。
  一為之和,時為之使,以成萬物,命之曰道。
  一氣以和生,四時以信長。推變萬類,名昊天之道也。
  大道坦坦,去身不遠,
  身者,天地之一物,豈非道乎哉?
  修之身,其德乃真,
  唯順安命不知其他,則冥符真體自然成德也。
  修之物,其德不絕。
  由接物恢弘精,順理本動,而因萬物之無窮,故德之莫能禦也。
  天覆萬物,施其德而養之,與而不取,故精神歸焉。
  夫養物之主,莫非天德也。然無狀係物,豈外取哉?精神者,初稟輕清之朗廓,故天有不德之德,所以上也;精神有虛通之能,所以貴也。以貴歸上,理從其類耳。
  與而不取者上德也,是以有德。
  無迹而成功,不德而居上。
  高莫高於天也,下莫下於澤也,天高澤下,聖人法之,尊卑有叙,天下定矣。
  澤當如地。聖人法天地以叙尊卑,故君臣父子各正其所,古今不易,是偁大定。
  地澤萬物而長之,與而取之,故骨骸歸焉。
  天有長物之形,地有資與之德,然在方係物矣,安取其功哉?骨肉者初稟重濁,終委塊壤,故地有執德之迹,所以下也。骨肉有滯礙之患,所以賤也。以賤歸下,理亦然者耳。
  與而取者下德也,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全乎有迹之功,固非上德之位,是以聖人玄德同於天也,立德同於地也。
  地承天,故定寧,地定寧,萬物形,
  形猶生成。
  地廣厚,萬物聚,
  聚載其上。
  定寧無不載,廣厚無不容。地勢深厚,水原入聚,地道廣方,故能長久,
  廣有大林,方有大德。
  聖人法之,德無不容。
  卑則物歸,寧則自得。
  陰難陽,萬物昌;
  陰為陽所制,則萬物昌盛,謂四月節前也。
  陽消陰,萬物湛。
  陽為陰所消,則萬物湛息。謂十月節前也。
  物昌無不贍也,物湛無不樂也,物樂則無不冶者矣。
  氣生於形,故贍也。無勞於生,故樂也。處其靜者,將自治矣。
  陰害物,陽自屈,陰進陽退,小人得勢,君子避害,天道然也。
  動靜有時,故違天,必有大咎也。
  陽氣動,萬物緩而得其所,是以聖人順陽道。
  所謂順時而行,乃能得欲舉,無違事也。
  夫順物者物亦順之,逆物者物亦逆之,
  化周彼者,物無異也;物異我者,化未周也。
  故不失物之情性。污澤盈,萬物無節成;
  物也者,所宜為性,時宜為情。布政設教,不失二宜,則萬物全其潤澤,咸有信而成熟。
  污澤枯,萬物無節葉。
  英華及節而不生矣。
  故雨澤不行,天下荒亡,
  山無法道,抑否失時,則蒸人不粒,荒亂流亡也。
  陽上而復下,故為萬物主。
  位高而德謙也。高則物奉,謙則物親,故可為之主矣。
  弗長有,故能終而復始,
  其道消息,故不窮絕。
  終而復始,故能長久,故為天下母。
  母天下者,非有是德,如何也?
  陽氣蓄而後能施,陰氣積而後能化,未有不蓄積而能化者也。
  夫自體未全,不能立事,況勝任萬物,非乎蓄積之大哉?
  故聖人慎所積。
  唯積德合和,堪化天下矣。
  陽滅陰,萬物肥;陰滅陽,萬物衰。故王公尚陽道則萬民昌,
  謂和氣洽民矣。
  尚陰道即天下亡。
  謂殺氣滅國耳。
  陽不下陰,萬物不成,
  陰體卑靜,故陽德不降,則不能成化。
  君不下臣,德化不行,
  臣道代終,故君恩不施,則不能行政。
  故君下臣即聽明,
  得天下耳目視聽耳。
  不下臣即闇聾。
  一人聞見,不可勝用。
  日出於地,萬物蕃息,王公居民上,以明道德;
  大人居上位,則道洽德被於民,如日出地,蕃息萬物。
  日入於地,萬物休息,小人居民上,萬物逃匿。
  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