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之情,斷可知矣。誠能道化德被,感彼親愛之心,禍灾之端無由生也。
夫無道而無禍敗者,仁未絕義未滅也。
以其未絕相愛之弁,未滅相扶之義,雖危而未覆。
仁雖未絕,義雖未滅,諸侯已輕其上矣。諸侯輕上,則朝廷不恭,縱令不順。
凡恭順之至直,在乎中感者也。
仁絕義滅,諸侯背叛,眾人力攻,強者陵弱,大者侵小,民人以攻擊為業,灾害生,禍亂作,其亡無日,何期無禍也?
夫無道則據德,失德則依仁,仁絕則義扶,義滅而亡國。其所由來者漸,通為禍敗之資。故當其無道失德之時,則有輕上違命之弊。乘彼絕仁滅義之後,則有亡國辱身之憂。但身有命分之薄厚,國有危覆之運數,厚者居危以終世,薄者當覆以陷時。將立本以觀之,莫不由失道之故也。
老子曰:法煩刑峻,則民生詐,上多事則下多態,
必多端態以承其事。
求多即得寡,禁多即勝少,
以其失多故寡得,以其犯多故少勝。
以事生事,又以事止事,譬猶揚火而欲使無焚也;
夫無事止事,事則止矣。以事止事,事止復生矣。止彼所生之事,生此所止之事,則如揚火欲求無焚而更焚也。
以智生患,
謂上智生下患。
又以智備之,譬猶撓水而欲求其清也。
上棄智巧,下民全性也。除患之本止乎多端,既因智以患生,復設智以防患,不撓自清之道,由此遠哉。
老子曰:人主好仁,即無功者賞,有罪者釋;好刑,即有功者廢,無罪者及;
夫仁以慈濟為功,刑以加罪為用,苟有所好,財賞愆刑濫,不可君御於兆人矣。嘗試論之曰,道也者,莫非萬品之貴也。事也者,莫不用好而成也。然而立好以求道,則好存於胸府,道背於所求,而反以迕其理。又云,不失德者是以無德。且道之與德,猶不可專好而成,而況乎偏尚餘事而至當於天下者也。
無好憎者,誅而無怨,施而不德。
如天之春秋,物何得怨耳?
放準循繩,身無與事,若天若地,何不覆載。
任乎常度而無心者,能與二儀合德也。
合而和之者,君也;
合眾和義,在乎一人。
別而殊之者,法也。
犯者自有輕重之殊,是國之常法也。
民以受誅,怨無所藏,
君無容情,清縣天下,則抵罪者甘蹈過地,而無所尤怨焉。
謂之道德。
然後國有太平之道,君有無私之德。
老子曰:天下是非無所定,世各是其所善,而非其所惡。
彼亦非爾所善,而是爾所惡,直非公當,故不可定也。
夫求是者,非求道理也,
推道之理,則萬物玄同無非是。
求合於己者也,非去裹也,去逆於心者也。
直有所合,則偏係於物,豈得謂之去衺哉?但自去所惡耳。
今吾欲擇是而居之,擇非而去之,不知世之所謂是非者也。
夫求是者,不能是也。去非者,不能無也。今欲擇是而居,擇非而去,則何知世人不自執所是而謂我之非哉?若然者,合己之是未出於衺,此明是非之治,未可為天下王也。
故治大國者若烹小鮮,曰勿撓而已。
小魚撓之則糜碎,兆人煩之則潰亂。故其設法令以相是非者,不能治之也。
夫趨合者,即言中而益親,身疏而謀,當即見疑。
世之常情,莫有公是,唯合私為是耳。故言佞而中,則益親身疏,而忠則見疑。
今吾雖欲正身而待物,何知世之所從規我者乎?
將欲自正其身以待於物,豈無世人以不合之故,反持彼正而規我也?
吾若與俗遽走,猶逃雨也無之而不濡。
若我之正世,亦世之規我,遽走争正,莫能去衰。譬猶逃雨,隨其所適,皆濡溼也。
欲在於虛即不能虛,
以其心有所存,乃不虛耳。猶乎正取,則動未嘗正也。
若夫不為虛而自虛者,此所欲而無不致也。
夫汎物乘理,不惡於有,則不存虛而自虛矣。因世寄安,不非於彼,則不争正而自正矣。今以無勞而得虛,無擇而、常正,豈非向者所欲,皆坐而政之也?
故通於道者,如車軸不運於己,而與轂致于千里;轉於無窮之原也。
處中不動者,則與物偕往,無格於遠近。且萬化周輪,未嘗有極,而我之體應,無所不窮焉。
故聖人體道反至,不化以待化,動而無為也。
夫體道者,其常存而不可變也。以不變化能御千變萬化,而此妙用,豈涉有為者哉?
老子曰:夫亟戰勝者,則國必亡,
亟數戰也。
亟戰則民罷,數勝則主驕,以驕主使罷民,而國不亡者,寡矣。主驕則恣,恣則極物,民罷則怨,怨則極慮,
物極則友事極則變。
上下俱極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故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缺文
通玄真經卷之五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