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分之無常也;
〔注〕察其一盈一虛,則知分之不常於得也,故能忘其憂喜。 〔疏〕此結前分無常義也。
明乎坦塗,
〔注〕死生者,日新之正道。
〔疏〕此下釋終始無故義也。坦,平也。途,道也。不以死為死,不以生為生,死生無隔故。明乎坦然平等之大道者如此。 故生而不悅,死而不禍,
〔疏〕夫明乎坦然之道者,生#13也不足以為欣悅,其死也不足以為禍敗。達死生之不二,何憂樂之可論乎。 知終始之不可故也。
〔注〕明終始之日新也,則知故之不可執而留矣,是以涉日新而不愕,舍故而不驚,死生之化若一。 〔疏〕此結前終始無故義。
計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
〔注〕所知各有限也。
〔疏〕強知者乖真,不知者會道。以此計,當故不如也。 其生之時,不若未生之時;
〔注〕生時各有年也。
〔疏〕未生之時,無喜所以無憂;既生之後,有愛所以有憎。以其至小求窮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亂而不能自得也。〔注〕莫若安於所受之分而已。〔疏〕至小,智也;至大,境也。夫以有限之小智,求無窮之大境,而無窮之境未周,有限之知已喪,是故終身迷亂,返本無由,喪己企物而不自得也。由此觀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細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窮至大之域。〔注〕以小求大,理終不得,各安其分,則大小俱足矣。若毫末不求天地之功,則周身之餘,皆為棄物;
天地不見大於秋毫,則顧其形象,裁自足耳;將何以知細之定細,大之定大也。〔疏〕夫物之稟分,各自不同,大小雖殊而咸得稱適。若以小企大,則迷亂失性,各安其分,則逍遙一也。故毫末雖小,性之可以稱大;二儀雖大,無餘可以稱小。由此觀之,至小之倪,何鈴定在於毫末,至大之域,豈猶理窮於天地。河伯曰:世之議者皆曰:至精無形,至大不可圍。是信情乎?〔疏〕信,實也。世俗議論,未辯是非,棄言至精細者無復形質,至曠大者不可圍繞。
未知此理情智虛實。河伯未達,故有此疑也。北海若曰:夫自細視大者不盡,自大視細者不明。〔注〕目之所見有常極,不能無窮也,故於大則有所不盡,於細則有所不明,直是目之所不逮耳。精與大皆非無也,庸詛知無形而不可圍者哉。〔疏〕夫以細小之形視於曠大之物者,鈴不盡其宏遠,故謂之不可圍。又以曠大之物觀於細小之形者,叉不曉了分明,故謂之無形質。此並未出於有境,豈是至無之義哉。夫精,小之微也;坪,大之殷也;故異便#14。
〔注〕大小異,故所便不得同。〔疏〕精,微小也。終,殷大也。欲明小中之小,大中之大,稟氣雖異,並不離有形#15,天機自張,各有宜便也。此勢之有也。
〔注〕若無形而不可圍,則無此異便之勢也。 〔疏〕大小既異,宜便亦殊,故知此勢未超於有之已。 夫精粗者,期於有形者也;
〔注〕有精粗矣,故不得無形。〔疏〕夫言及精粗者,鈴期限於形名之域,而未能超於言象之表也。無形者,數之所不能分也;不可圍者,數之所不能窮也。〔疏〕無形不可圍者,道也。至道深玄,絕於心色,故不可以名數分別,亦不可以數量窮盡。可以言論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論,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注〕唯無而已,何精粗之有哉。夫言意者有也,而所言所意者無也,故求之於言意之表,而入乎無言無意之域,而後至焉。
〔疏〕夫可以言辮論說者,有物之粗法也;可以心意致得者,有物之精細也;而神。所不能言,聖心不#16能察者,妙理也。爻求之於言意之表,豈期叉於精粗#17之問乎。是故大人之行,不出乎害人#18,〔注〕大人者,無意而在天行也,舉足而投諸吉地,豈出害人之塗哉。〔疏〕夫大人應物,譬彼天行,運而無心,故投諸吉地,出言利物,終不害人也。不多仁恩;
〔注〕無害而不自多其恩。
〔疏〕慈澤類乎春陽,而不多褊行恩惠也。 動不為利,
〔疏〕應理而動,而理自無害。 〔疏〕應機而動,不域心以利物。 不賤門隸;
〔注〕任其所能而位當於斯耳,非由賤之故措之斯職。 〔疏〕混榮辱,一窮通,故守門僕隸,不以為賤也。 貨財弗爭,
〔注〕各使分定。
〔疏〕寡欲知足,守分不食,故於彼貨財,曾無爭競也。 不多辭讓;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