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齊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謂之臧,女而歸奴謂之獲,因臧者善之名併名其一曰穀。二人相與牧羊而俱亡其羊。問臧奚事,則挾筴讀書;問穀奚事,則博塞筴,音榮,竹簡長二尺四寸。塞,悉代切,《漢書》吾丘壽王以善格。五待詔注:博塞也。以遊。二人者,事業不同,其於亡羊均也。伯夷死名於首陽之下,盜跖死利於東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於殘生傷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盜跖之非乎?天下盡殉也;彼之所殉仁義也,則俗謂之君子;
其所殉貨財也,則俗謂之小人。其殉一也,則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殘生損性,則盜跖亦伯夷已,又惡取君子小人於其間哉!
且夫屬音竹係也其性乎仁義者,雖通如曾史,非吾所謂臧善也也;屬其性乎五味,雖通知俞兒,尸子曰:膳俞兒和之以薑而為人主上食。《淮南子》作申兒。非吾所謂臧也;屬其性乎五聲,雖通如師曠,非吾所謂聰也;屬其性乎五色,雖通如離朱,非吾所謂明也。吾所謂臧,非仁義之謂也,臧於其德而已矣;吾所謂臧者,非所謂仁義之謂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吾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已矣;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而已矣。夫不自見而見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
夫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雖盜跖與伯夷,是同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為仁義之操,而下不敢為淫僻之行也。
南華真經循本卷之九竟
南華真經循本卷之十
廬陵竹峰羅勉道述門人彭祥點校 外篇馬蹄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禦風寒。齕草飲水,翹足而陸,雖有義讀作儀臺路寢,無所用之。 鄭司農云:古者書儀但為義。儀臺,即《郊特牲》所謂臺門也。築土為臺,臺上架屋,當中為門。因以為宮室之儀。今俗猶稱儀門。天文亦有大儀之庭。路寢,正寢也。舉儀臺與路寢,總宮室之全言之。 及至伯樂,
音洛,姓孫名陽,善馭馬。石氏《星經》云:伯樂,天星名,主曲天馬。孫陽善馭馬,故以為名。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刻之,雒當作□之。燒,謂燒鐵以灼之。剔,謂剔其爪甲。刻,謂刻入其肉。□,謂去其皮節。連之以羈絡頭舉絆是,編之以皁棧,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飢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橛飾之患,而後有鞭筴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橛,口銜也。飾,馬鑣飾即頷下纓。陶者曰:我善治埴音熾,又植。陶之壤。圓者中規,方者中矩。
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鉤,直者應繩。夫埴木之性,豈欲中規矩鉤繩哉?然且世世稱之曰:伯樂善治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彼民有常性,識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一而不黨,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羣生,連屬其鄉;禽獸成羣,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係羈而遊,鳥鵲之巢可攀援而闚。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
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及至聖人,蹩躠為仁,□題去聲跂音企為義,而天下始疑矣。
填,實而不虛浮。顛,冥而不晶釆。蹩躠,跂足而勉行,故以喻為仁,□跂,企足而強行,故以喻為義。 澶漫為樂,摘音尺僻為禮,而天下始分矣。 澶漫,猶泛濫。摘僻,紏摘其邪僻也。 故純樸不殘,孰為犧樽。白玉不毀,孰為珪璋。道德不廢,安取仁義。性情不離,安用禮樂。五色不亂,孰為文釆。五聲不亂,孰應六律。殘樸以為器,工匠之罪也;毀道德以為仁義,聖人之過也。 夫馬
再以馬為喻,又進一步說。
陸居則食草飲水,喜則交頸相靡,怒則分背相□。喜則以頸交加相與靡順,怒則背必分背相與□踢。蓋馬之相□,各以足向後,故曰分背相□。馬知去聲已此矣。夫加之以衡扼,齊之以月題,衡,轅前橫木。扼,與軛同,所以扼馬頸者。而馬知平聲介倪並如字闉扼句鷙曼詭銜竊轡。介,甲也,戰馬必帶甲。闉,城門也。扼,持也。城門所以扼持姦慝。鷙曼,驕縱也。詭銜,詐為受銜也。竊轡,竊出轡外也。言馬習知人情,未被甲而已知甲之端倪,未出城而已知城門之扼處,遂驕縱不可駕馭,詭為受街竊出轡外,有此情狀。
故馬之知去聲而能至盜者,伯樂之罪也。夫赫胥氏之時,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