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悼友生之切。惠子平生時有譏刺之言,南華每盡忠竭力而救正之,雖不逃辯給之名而所務者清談雅論,免墮當時縱橫詭詐之習,是亦尚友之力也。故南華於其投後,猶致意焉。聽而斲之,據《郭註》云暝目恣手,陳碧虛照江南李氏書庫本字係是經文此四字係是經文,後人誤引為《郭注》,綠此四字,不類注文故也。
  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七十七竟
  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七十八
  武林道士褚伯秀學
  徐無鬼第四
  管仲有病,桓公問之曰:仲父之病病矣,可不謂#1石,至於大病,則寡人惡乎屬國而可?管仲曰:公誰欲與?公曰:鮑叔牙。曰:不可。其為人潔廉善士也,其於不己若者不比之,又一聞人之過,終身不忘。使之治國,上且鉤乎君,下且逆乎民。其得罪於君也,將弗久矣!公曰:然則孰可?對曰:勿已,則陽朋可。其為人也,上忘而下畔,愧不若黃帝而哀不己若者。以德分人謂之聖,以財分人謂之賢。以賢臨人,未有得人者也;以賢下人,未有不得人者也。其於國有不聞也,其於家有不見也。勿已,則陽朋可。
  郭註:上忘而下畔,謂高而不亢,哀不己若,故無棄人。若皆聞見,則事鍾於己而韋下無所措手足,遺之未能盡遺,故僅可也。
  呂註: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五者皆其所體者也。公故可以為公,王故可以為王。王公之名,盖由於此。若隱朋之德可謂容乃公者乎!
  疑獨註:桓公之霸,管仲之力。仲病亟,公問誰可屬國?仲復問公欲誰與,公云鮑叔牙,叔牙,仲之友,仲曰不可,潔康可為善士,未可大有為。不己若者不比之,則失人心而寡助;聞人過而不忘,則人多怨。若使之治國,上則鉤制其君,下則逆其民心,得罪將不久矣。公曰然則孰可,仲曰不得已則濕朋可。上忘者忘勢,下畔接有境也。愧不若黃帝,則道日以高。哀不己若者,則德日以博。君道以德分人,臣道以財分人。自其化而言謂之聖,自其業而言謂之賢。以賢臨人,臨之不得其道;以賢下人,善下則人歸之。有不聞,有不見,言其能反聽內視,所以無不聞,無不見也。
  碧虛註:鮑叔不能強力忍垢,兼濟天下。而欲使物齊己潔康,故鉤君;不比,故逆民。隱朋之為人,不諂不傲,尊道恤民,聖不自德,賢不悋財,以賢下人,焉有不得?故大者宜為下,於國有不聞,於家有不見,兼忘天下也。鮑叔之舉管仲,公也;仲之舉隱朋亦豈私哉?
  《鬳齋口義》:不比,不數之。鉤,要束之。逆,強之以禮義也。上忘,忘其勢。下畔,離遠而無求於上也。以德分人,猶云德乃降,黎民懷。以財分人,不自私。以賢臨人,擅名而自矜也。有不聞有不見,言其不察察。此事不見於他書,只見《列子》,亦是寓言。叔牙,仲之賢友也。公問屬國,仲宜以叔牙對,而乃審所欲與公以叔牙為言,仲知其賢而才不足以治劇,慮其執中無權,鉤君逆民,乃斷以不可。盖不以與己善而私其舉,使之不勝任而得罪於君也。勿已則隱朋可,言僅可耳。上忘而下畔,按《列子》作下不叛,
  張湛註:居上而自忘不憂下之離散也,足以證莊文誤逸。古文畔,通作叛,據此方論隱朋之德,似不可以背叛言,若從邊畔說又不通,宜從《列》文下不叛為正。於國有不聞,於家有不見,言其為政寬恕,不街己聰明以為苛察,善下而能得人,知其可以屬國。益與其以知治國,作法害民,寧若寬厚得衆而相安於無事,此仲知人能任,所以成霸齊之功;忠於君而愛於友,在義實為兩得也。可不謂云,《列》文作可不諱云為當。
  吳王浮于江,登乎狙之山。衆狙見之,徇然棄而走,逃於深蔡。有一狙焉,委蛇攫,見巧乎王。王射之,敏給搏捷矢。王命相者趨射之,狙執死。王顧謂其友顏不疑曰:之狙也,伐其巧,恃其便,以敖予,以至此極也!戒之哉!嗟乎!無以汝色驕人哉!顏不疑歸而師董梧以鋤其色,去樂辭顯,三年而國人稱之。
  郭註:敏,疾也。給,續括。矢往雖速,狙猶能搏也。國人稱之,稱其忘巧遺色,而任夫素朴也。
  呂註:以色驕人者,心驕人而見于色。鋤色者,去其心而已,所謂容動色理辭氣六者,繆心是也。
  疑獨註:狙以矜伐其巧,恃山林之便以敖人而取死。因以戒不疑,無以色驕人,不疑受訓歸而師有道之士,鋤去驕矜之色,而任朴素,故國人稱其賢也。
  碧虛註:佝懼幽潛者免禍,縱慢躑躅者罹災,故狙恃獨巧不能逃衆箭也。山林異類以無識而敖人,猶不免速死,況人為物靈,有知有識,而飲敖忽同類之尊者乎?不疑歸而鋤其驕色,國人稱之,易悟也夫。
  《鬳齋口義》:敏給,言射去速,而狙能搏接其矢亦甚速。相者,左右之人。齊射之,狙雖巧捷,力不能敵,見執而死矣。此為矜能擬禍者之戒。狙之與人,異類也,得深山茂林而王長其間,唯人聲之惡聞,況見其身乎?然則睹吳王而攫梳見巧,是其速死之徵,故不免乎。射而猶能搏接捷矢,可謂敏給也。已王怪其過巧,遂命左右趨射之,則莫非彀中,能無中乎?其執樹而死也,亦宜。王於此悟夫傲物之速禍,出羣之招一息也,因戒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