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宜通也。
二
“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岂徒孔子知之,冉有亦知之,即季孙亦未尝不知之。探其意中所怀挟者而告之曰,吾恐在此不在彼,亦因其所惧者而惧之也。使季孙、冉子不知萧墙之内有忧,则其以“固而近费”为子孙虑患,亦为子孙谋长久者深计之所必然,非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矣。季孙之忧,自在萧墙,而其欲则在颛臾。知忧不在此而曰忧,是以为君子之所疾。
三
若所当忧,则虽远而必忧。其不当忧,则近固无忧。若置远为不足虑,而日收前后以为之防,亦徒操同室之戈而已。双峰云“颛臾远,萧墙近”,大是不审。且如朱子所云“哀公以越伐鲁”,则祸在越矣,越岂近于颛臾哉!萧墙之内,只是祸发不测意。
四
罗豫章以阳虎囚桓子为萧墙之忧,朱子不宗其说,而以哀公兴越师易之。盖以冉有仕季氏在康子之世,固知豫章之失考。然哀公欲去三桓,谋虽谬而事则正,孔子不当使季氏忧之而豫为之防。且哀公于时,事尚未形,而先为微词以发其密谋,是夫子不以待白公者待吾君矣。
圣人所言,但以理论,所谓“三桓之子孙微矣”者是也。眼前看得他不好,便知其必有祸乱。若祸之所自发,虽圣人亦不能知也。不能豫测而忽发,故曰“萧墙之内”。鲁至悼公以后,三桓之子孙不复能执鲁政,后来更别用一番人,若公仪子之类。三桓后裔,大段萧索去,特史不记其所终,无从考尔。
五
陪臣三世之后,所失之国命属之何人?天子诸侯岂能遽收之,大段是彼此相移,迭为兴废,以成大乱之势耳。近华亭陈氏子龙说此,谓陪臣之失,失于庶人,其义亦通。春秋以后,无干出一班荜门圭窦之士,立谈而收卿相,以倾危人国。据此,则庶人之议,非私议于草野,乃议于庙廷之上也,与孟子所云“处士横议”同。
集注言“上无失政,则下无私议”。三代之世,工执艺事以谏,舆人献箴,虽明主亦安能无失政?虽圣世之民,亦安能无私议耶?但不抵掌谈天下之事,以操国柄而已。
六
“言未及之而言”,问他人而己对也。“未见颜色而言”,君子一无与人言之意,而己冒昧以言也。“言未及之而言”,是拦横抢先说话。“未见颜色而言”,是不避厌恶,唐突得去。
勉斋谓“‘未见颜色’者,言虽及之而言,亦须观长者颜色,或意他在,或有不乐” ,则方与人言而意又移,愆在君子,不在己也。瞽者之愆甚于躁,固知未见颜色者之尤妄。
七
若但戒人言以时发,则“与人恭而有礼”,初不择人也,故曰“言满天下无口过”。今云“侍于君子有三愆”,则是因侍君子而始有之也。因侍君子而始有,则将不侍君子而可无乎?非不侍君子而可无愆,而何以云“有”?盖不侍君子,非可无愆也,有愆而不自知其有也。
以位言之,则朝廷者,礼法之宗也;以德言之,则君子言动以礼,而非礼者以相形而易见也。若只随行逐队,与草野鄙陋人一例为伍,则彼亦愆也,此亦愆也,一堂之上不相照应,只管任情胡哄去,盖有终日皆愆而自以为无愆者矣。人不可以有愆,而当其有愆,则尤不可不自知其有,不知则终不能知愧而思改。故君子者,夫人之衡鉴也,不可不求亲近之以就正者也。
或疑有德之君子,则固人所当就正者矣,若有位之君子,岂其必足以为斯人捡点言行之资。乃抑不然。章枫山居林下二十年,或欲举之以充讲官,一老先生谓其不可曰:“枫山久在田闲,未免有朴野倨侮之色;使之日进于上前,且使人主轻士大夫。”崇祯闲,郝给事土膏十余年闲住,一旦赐环,召对之下,不问而对,高声阔视,致动上怒,却将温体仁陷害东林事决裂而不可挽。自非盛德之士,动容中礼,则不与有位之君子相晋接,亦且陷于愆而不自知。以此思之,然后知圣人此语为曲尽物理也。
八
以“戒”字意求之,则朱子言理,不如范氏言志之亲切。大要此章是遏欲事,且未到存理处。其言君子者,言外有一小人在,是人品大分别处,且须立个崖岸,不堕小人去,故曰“戒”。至于存理之全功,在“三戒”以上一层,且非此处所及。
乃但言遏欲而不及存理,则此三戒者,将无与释氏共之:好色,痴也;好斗,嗔也;好得,贪也。然则圣人其以释氏为君子乎?曰:释氏虽不得为君子,而与任血气以自恣之小人,岂不犹贤乎!
乃君子之所以终别于释氏者,则以随时消息,不流于已甚,而未尝铲除之以无余也。故血气之所趋则戒之,而非其血气之所必趋者则未尝力致其戒也,岂与释氏之自少至老,必废昏姻、绝杀害,而日中一食、树下一宿之余,皆非其所得者[同]哉?繇此思之,朱子之以理言者,亦可得而通矣。
九
集注“血阴而气阳”一句,乍看觉得插入无谓。及观范氏血气、志气之论,及朱子所云“气只是一个气,便浩然之气,也只此气”,乃知集注用意之深。双峰云“能持其志,则血气皆听于心”,则已赘一“血”字矣。大要气能为善,而抑能为不善。如血,则能制其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