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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学衍义补-明-邱濬-第409页

br>臣按:洪迈有言,州郡疑狱许奏谳,盖朝廷之仁恩,然不问所犯重轻及情理蠹害,一切纵之,则为坏法。虽然人心所见不同,而其所议拟之狱未必皆当,或似是而非,或似非而是,苟非取裁于上焉能决断,必欲立为一定之法,不许轻易奏谳,则所失入者多矣。高宗曰“但恐诸路实有疑虑情理可悯之人一例不奏,有失钦恤之意”,仁者之言哉。
孝宗乾道四年,臣僚言:“民命莫重于大辟,方锻炼时,何可尽察,独在聚录之际,官吏聚于一堂,引囚而读,示之死生之分,决于顷刻,而狱吏惮于平反,摘纸疾读,离绝其文,嘈其语,故为不可晓之音,造次而毕,呼囚书字,茫然引去,指日听刑,人命所干轻忽若此。臣请于聚录时,委长吏点无干碍吏人,先附囚口占,责状一通,覆视狱案,果无差殊,然后亦点无干碍吏人,依句宣读,务要详明,令囚通晓,庶几无辜者无憾,冤枉者获伸。”
臣按:民之有罪固有明知而故犯者,然而愚呆不审而冒抵刑禁者亦往往有之,鞫问之际,彼既不能自直,聚录之顷而官司又不与之辨明,则含冤于地下矣。
以上谨详谳之议
卷一○九
▲伸冤抑之情
《周礼》:大司寇以肺石(赤石)达穷民,凡远近騑(无兄弟)独(无子孙)、老幼之欲有复(犹报也)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三日士听其辞,以告于上而罪其长。
郑玄曰:“穷民,天民之穷而无告者。”
王安石曰:“立三日然后听之,则又恶民之渎其上,则上瞆毛而不渫,虽诚无告,反不暇治矣。”
臣按:先儒谓肺者气之府而外达乎皮毛,惸独、老幼,天民之穷无告者其微弱也犹国之皮毛焉,心之气靡不通之也,不通则疾病生焉,故用之达穷民,其有取于是乎?立于肺石三日者,审究考核得其情实,然后以其辞告于上,罪其长焉。先王之时,民之穷困无告者皆得达于上,牧长不敢遏,左右不能蔽,尽天下之独、老幼,无一人不得自言其情,又岂有无罪而罹于深文密网者哉?
朝士掌外朝之法,左嘉石(文石)平罢民焉,右肺石(赤石)达穷民焉。
朱申曰:“嘉石设于左,平罢急之民,使之自强于善;肺石设于右,达穷困之民,使之申其情。”
大仆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而掌其政,以待达穷者与遽,令,闻鼓声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
郑玄曰:“大寝,路寝也,其门外则内朝之中。穷,谓穷冤失职,以达于王。遽,传也。”
王安石曰:“路鼓四面,示欲四方无所不达。大寝之门外,自外至者莫近焉,则欲其闻之速也。”
臣按:吏治不能以皆善,民情未易以上达,是以成周盛时,思所以通幽隐之情、防壅隔之患,于是有肺石、路鼓之设焉。民之穷困者则俾之立肺石之上,使人人得而见焉,见之斯知其为穷矣;民之冤抑者则俾之击路门之鼓,使人人得而闻焉,闻之斯知其为冤矣。肺石设于外朝,大司寇掌之,而听之者朝士也,朝士见有立肺石者则以达司寇,司寇以复诸王;路鼓在寝门之外,大仆主之,而守之者御仆也,御仆闻有击鼓声者则以达大仆,大仆以闻诸王。瑀然其人立于朝着之间无不见者,朝士虽欲不达司寇、司寇虽欲不达诸王,不可也;填然其声鸣诸路寝之中无不闻者,仆御虽欲不闻大仆、大仆虽欲不闻天子,不能也。是以闾阎之幽悉达于殿陛之上,庶之贱咸通乎冕旒之前,民无穷而不达,士无冤而不伸,此和气所以畅达而天地以之而交,治道以之而泰也欤。
汉明帝时,穷治楚王英谋逆狱者累年,系狱者数千人,其人多引列侯皆所未尝相见者,侍御史寒朗上书言其诬,帝曰:“即如是,何故引之?”对曰:“其人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虚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何不早奏?”怒捶之,左右方引去,朗曰:“愿一言而死。”曰:“臣考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恶大故,臣子所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无后责。是以考一连十,考十连百。及公卿相会陛下问以得失,皆长跪言旧制大罪祸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于身,天下幸甚。及其归舍,口虽不言,而仰屋窃叹,莫不知其冤,无敢为陛下言者。臣今所言,诚死无悔。”帝意解,后二日,车驾自幸洛阳狱录囚徒,理出千余人。
臣按:寒朗所言囚人多引贵显者冀以自明,及出之不如入,可无后责,与夫公卿相会口不言而归仰屋窃叹,非但汉时为然,而后世典狱之吏、执事之臣往往皆然,明主所宜深鉴也。
唐高宗时,唐临为大理卿,帝常录系囚,前卿所处者多号呼称冤,临所处者独无言,高宗怪问其故,囚曰:“唐卿所处本自无冤。”高宗叹息良久,曰:“治狱者不当如是耶?”
臣按:前代帝王皆躬自录囚,盖以人命至重故也,虽以高宗之昏制于悍后,犹不废此制。后世一惟法司是信,而有冤者无由得见上而诉之,此狱所以不清,冤气郁而和气为之感伤,有由然也。
武后时,告密者诱人奴告主以求功赏,窦德妃父孝谌妻庞有奴妄为妖异,恐之,请夜祠祷解,奴因发其事,监察御史薛季昶诬奏以为德妃同祝诅庞氏,当斩其子。希瑊诣侍御史徐有功讼冤,有功上奏论之以为无罪,季昶奏有功阿党恶逆,付法司,法司处有功罪当绞,有功叹曰:“岂